選舉

香港特區首屆立法會選舉於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舉 行。這次選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範圍內首次舉行的 多黨派選舉,在多方面創下歷史紀錄。

參與今次選舉的候選人共有166人,分別代表不同的政治 派別、政黨和政治團體;登記選民人數則有280萬人。參 選人數和登記選民人數均為歷年之冠。

投票當日暴雨連場,部分投票站附近一帶更發生水浸,水 深及胸。儘管如此,仍有149萬名市民(53.3%的登記選民) 在五個地方選區踴躍投票。投票人數之多,亦創下紀錄。

當日投票的選民分別比一九九五年和一九九一年立法局 選舉多62%和100%。一九九五年選舉的投票人數為920 567人,投票率為35.8%,而一九九一年選舉的投票人數 則為750 467人,投票率為39.1%。

28個功能組別的登記選民共140 000人,投票率為 63.5%;在選舉委員會的800名成員中,有790人投票, 投票率達98.75%。

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形容這次選舉不但具歷史意 義,而且亦是一項重大成就,顯示港人落實「一國兩制」 與「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決心和信心。

他表示這次選舉是香港為發展民主踏出重要的第一步。他 續稱:「今次立法會選舉,為本港政制發展奠下良好基礎。 政府會繼續竭盡所能,堅定地按《基本法》的規定發展民 主。」

競選活動一如所料,氣氛熱烈,多采多姿,而且選情激烈。 參選者主要針對民生問題——經濟、失業與製造就業機 會、房屋與福利。

候選人和政黨還經常倡議維持香港的競爭能力和民主發 展動力。

立法會全部60名議員均由選舉選出,詳情如下:

  • 20名議員透過地方選區選舉,以普選形式選出;

  • 30名議員透過功能組別選舉選出。各功能組別所代 表的社會上不同界別,對香港的持續發展極為重要;

  • 10名議員透過選舉委員會選舉選出。選舉委員會有 800名成員,分別代表香港社會各階層,其中大部分成員 是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二日,以公開和公平的選舉方式選 出。

根據選舉結果,立法會議席的分配情況如下:

民主黨 13席(9個地方選區議席、
4個功能組 別議席)
自由黨 10席(9個功能組別議席、
1個選舉委 員會議席)
民主建港聯盟(民建聯) 10席(5個地方選區議席、
3個功能組別議席、
2個 選舉委員會議席)
香港協進聯盟 5席(2個功能組別議席、
3個選舉委 員會議席)
前線 4席(4個地方選區議席)
民權黨 1席(1個地方選區議席)
獨立候選人/
不屬任何政黨人士
17席(1個地方選區議席、
12個功能組別議席、
4個選舉委員會議席)

地方選區選舉的結果顯示,這次選舉所使用的比例代表投 票制— —即以最大餘額法計算選舉結果的名單投票制, 既公平又能準確反映選民意向。雖然在選舉前,有人聲稱 採用這種投票制是要令民主陣營處於不利位置,然而選舉 結果已足以推翻這個論調。民主黨贏得43%的選票,取得 45%的地方選區議席;民建聯贏得25%的選票,取得25% 的地方選區議席;前線贏得12%的選票,取得20%的地方 選區議席;而民權黨則贏得2.6%的選票,並取得5%的地 方選區議席。

按《基本法》的構想,立法會全部議員會以全民普選 方式選出。這次選舉是為實現這個構想而踏出的第一步。 下一步便是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四年的立法會選舉。屆 時,地方選區的議席會分別增至24席和30席,逐步取代 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議席。

《基本法》已提供機制,讓香港市民決定在二零零七年後 達至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這個最終目標的最佳做 法。


修訂日期: 一九九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