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梁愛詩指出爭議無損港司法獨立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一月二十四日在倫敦表示,儘管自1997年7月1日以來,出現一些涉及基本權利和自由、檢控決定或政治問題的爭議,但國際社會認同,本港的司法獨立並無受損,法治穩健。

梁愛詩在香港協會主辦的午餐會上,從法律方面論述「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情況時表示,關於權利和自由方面,香港《基本法》承諾的保障並非虛言,而這些保障,透過不偏不倚、獨立自主的司法機構得到兌現。

梁愛詩說﹕「自香港回歸祖國之後,每年都有多宗關乎憲法的重大訴訟,其中涉及居留權、出入境自由和言論自由等,而法院一直謹慎地就保障基本人權的條文作出廣義的詮釋,並就可容許的限制給予狹義的解釋。」

終審法院判決曾被援引

梁愛詩表示,《基本法》與本地法例在磨合初期,司法覆核的申請急增,而且多涉及以前從沒有觸及的法律範疇。政府部門所行使的酌情權時刻受人質疑,這是自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全球的趨勢。

她說:「儘管通過上述的司法程序,政府的職權往往得到確認,但也有些情況法院裁定政府所訂立的法規不合法或不當地行使酌情權,判政府敗訴。」

梁愛詩指出,《基本法》第84條特別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判案件時,可參考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這不單讓香港可維持原有的法律制度,而且可讓這制度繼續發展。

她說:「自回歸以來,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司法機關曾援引香港終審法院的一些判決。」

司法獨立雙重保障

梁愛詩認為,雖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作出解釋,令一些人有不少誤解,但香港法院在獨立自主方面的聲譽極佳,因為司法獨立不但在《基本法》第85條中獲得保障,還透過整個法官任命制度和職位保障的規定等而得到保障。

她說:「我們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所依賴的不是個別法官而是這個制度。」

梁愛詩指出,法律制度的發展也有賴律師的專業知識,包括執業大律師、律師和政府律師的專長。

法律專業隊伍確保法治

她說:「為了提供有利的基礎架構,讓香港的法律專業不斷發展,政府不遺餘力,將香港推廣為區域性的法律服務中心,並根據《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安排》所制訂的計劃,協助香港律師進入內地法律服務市場。」

梁愛詩表示,香港有強大而獨立的法律專業隊伍,使香港的法律制度得以繼續茁壯成長,也確保香港的法治得到維護。

出席午餐會的嘉賓包括前英國外相賀維勳爵、前香港律政司唐明治及馬富善、前行政局首席議員鄧蓮如男爵、英國自由民主黨上議院議員Lord Thomas、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大法官馬天敏、英國前任法務大臣歐文勳爵、英中貿易協會會長Lord Powell等。

午餐會後,梁愛詩在上議院拜會了憲制事務大臣兼法務大臣范克林勳爵,其後並在下議院與總檢察長戈德史密斯勳爵會面。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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