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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局為網絡電話服務提供清晰規管
電訊管理局局長(電訊局長)今日(六月二十日)就網際規約(IP)電話服務的規管架構得出最終意見。有關架構旨在促進利用IP技術推出創新服務,同時為消費者提供充分保障。 有別於傳統電路交換式電話服務,IP電話服務局部或全部透過封包交換式IP網絡傳送,可與話音、數據、錄像及其他通訊服務融合,亦可稱為「網絡電話」或VoIP。 電訊管理局(電訊局)發言人表示:「使用IP技術的服務蓬勃發展,能夠提供多種話音及創新多媒體服務,已屬全球大勢所趨。預計這種新技術將為固有營辦商及新進入市場者帶來無窮商機,例如開發多媒體服務、應用及內容等新的收入來源。IP網絡的投資亦為實現下一代網絡鋪路,以及令所有營辦商均能在國際市場進行競爭。」 「此外,市場推出IP電話服務後,消費者可以更相宜的價格享有更多創新產品的選擇。」 發言人解釋:「為使市場把握未來商機,並在採用新技術的同時充分保障消費者利益,電訊局為IP電話服務的發展採取了前瞻性的規管架構。」 根據將引入的兩級牌照制度,第一類服務須符合適用於固定電訊網絡服務(固網服務)或固定傳送者牌照下經營傳統電話服務的固定網絡營辦商的相關發牌條件。第一類服務將具備目前消費者預期傳統電話服務的所有屬性。第二類服務只須符合最起碼的發牌條件,以免阻礙其技術的使用。 發言人說:「當局規定銷售第二類服務的服務供應商應清楚識別其服務類別,讓消費者可輕易分辨上述兩類服務,並因應其個別需要進行選購。」 規管架構經已加入保障消費者利益的措施。發言人補充:「鑑於IP電話服務的特點及有需要保障消費者利益,如向平安鐘用戶銷售服務,第一及第二類服務供應商均須提供具有後備電源的IP電話設備供此等用戶使用。」 「此外,我們明白公眾預期能以電話致電999熱線。故此,使用香港電話號碼的第一及第二類服務持牌商必須免費提供緊急服務接達。」 發言人續稱:「就電話號碼的劃分而言,電訊局長認為,第一類服務的客戶應使用現時指配予傳統電話服務用戶的八位數字號碼。至於第二類服務的客戶應否同樣使用八位數字號碼或採用較長的十位數字號碼,電訊局長則持開放態度,並將於稍後諮詢電訊服務號碼諮詢委員會及研究未來路向。」 「IP技術讓服務營辦商進入市場,與傳送者進行競爭。根據已公布的規管架構,傳送者及服務營辦商均可經營VoIP服務,這將有助促進競爭及令消費者得益。上述架構為該兩類營辦商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根據我們的原則,類似的服務應以類似方式規管。我們預期,在諮詢業界意見後,第一及第二類服務的新服務牌照將於今年年底就緒。」 為落實新架構,電訊局長將為服務營辦商設立新的服務牌照,並將諮詢業界有關發牌條件細則的意見。本地固網服務持牌商及傳送者持牌商可繼續以現有牌照經營VoIP服務。 發言人說:「第一及第二類服務供應商應與固定網絡營辦商訂立商業形式的轉駁安排,以確保服務推出的障礙減至最少。」 有關規管IP電話服務的電訊局長聲明可於電訊局網站下載:www.ofta.gov.hk。 背景 根據現行發牌制度,不論採用任何技術,只有固定傳送者獲准提供實時電話服務。事實上,部分固定傳送者經已推出IP電話服務。為令市場全面把握IP電話服務所帶來的機遇和好處,電訊局主動澄清有關規管問題,以促進新技術進一步發展,電訊局因此於二零零四年十月至十二月進行公眾諮詢,藉以收集公眾對IP電話服務規管架構的意見。在研究諮詢期內收到38份意見書後,電訊局長今日公布電訊局長聲明提出最終意見。 完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