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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署向全球招聘英語教師 教育署現正在本港及世界各地招聘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英語教師),獲聘教師的合約將由二○○三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教育署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二日)表示:「我們會聘請約二百位英語教師,在本港的小學(相等於美國學校第一至六班)、中學(相等於美國學校第七至十二班)及特殊學校任教,並協助在校內推動教師及課程發展工作。」 「我們已在教育署網頁設立招聘專頁,海外申請者可直接下載申請表格。此外,我們亦會在本港及透過設於澳洲、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美國和英國的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刊登招聘廣告。」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於一九九八/九九學年起在所有公營中學推行。行政長官在二○○一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由二○○二/○三學年開始,將計劃擴展至所有公營小學。 在本學年初,全港中小學共約有六百三十名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當中大部分(262人)來自澳洲,其次為英國(132人)及加拿大(114人)。 發言人說:「對於愈來愈多海外人士有意來港任職英語教師,我們感到十分高興。」 他說:「以中學英語教師計劃而言,去年共接獲1353宗申請,較對上一年的683宗上升一倍;而小學英語教師教師計劃亦接獲逾1800宗申請。」 有意申請英語教師職位的人士必須以英語為母語或具備地道英語的能力,並擁有以下資格: 中學: (i) 大學學士學位,宜主修英國語文、語言學、英國文學、英語研究或現代語文; 及 (ii) 學位教師教育証書或同等學歷; 及 (iii) 教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資歷,至少具有文憑程度;及 (iv) 最少一年在中學或以上程度的學校教授英語的經驗。 小學: (i) 學士學位,宜主修英國語文、語言學、英國文學、英語研究或現代語言;及/或 (ii) 認可的師資培訓資格,如主修小學教育或教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則更佳;及 (iii) 申請人如具備在小學教授英語作為外語/第二語言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至於特殊學校聘用的教師,申請人如具備特殊教育訓練及/或教導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經驗,將可獲優先考慮。 獲聘用的英語教師將獲為期兩年的合約,期滿後可再商討續約。 中學英語教師的年薪為二十萬五千二百元至五十五萬七千八百二十元,而小學英語教師的年薪則為二十萬五千二百元至四+六萬四千三百四十元。此外,並非以香港為常居地的教師更可獲每月港幣一萬三千元特別津貼、免費機票、行李寄運及醫療津貼。合約期滿而表現令人滿意者,可獲相等於兩年薪酬總和百分之十五的約滿酬金。 如欲參閱有關詳情或下載申請表格,請瀏覽教育署網頁(http://www.info.gov.hk/ed)。截止申請日期為: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如有查詢,請與教育署學位安排及支援組聯絡。 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32號3208A室 電話:(852) 2126-5296 或 (852) 2126 5297 或 (852) 2126 5207 傳真:(852) 2123 1239 或 (852) 21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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