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平安三寶」的執行與推廣
*******************
問題:
政府一直推廣市民預早作出個人財務和醫療規劃,包括訂立合稱「平安三寶」的遺囑(俗稱「平安紙」)、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讓市民可預先安排資產管理、財產傳承以及自身醫療意願,惟有意見認為,現時「平安三寶」在法律門檻、登記機制、公眾認知及執行層面仍存在不少障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二○一七年時曾就《持續授權書條例草案》展開公眾諮詢,建議擴大持久授權書適用範圍,除涵蓋就授權人財產及財政事務的決定外,亦可涵蓋就授權人個人照顧的決定,相關後續工作的詳情、最新進展及立法時間表為何;
(二)當局會否研究設立受嚴格私隱保護的官方自願登記系統,供市民登記遺囑、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並在限定條件下,容許醫療機構、指定法律執業者在緊急情況下有限度查閱紀錄,核實文件有效性,簡化認證程序;如會,相關研究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現時政府推廣「平安三寶」的公眾教育資源、渠道及目標受眾為何;當局有否評估現時市民對「平安三寶」的認知率,並加強針對長者、家庭及中小企東主的宣傳,以提升普及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現時不少港人持有跨境資產,有意見指即使已簽訂持久授權書及遺囑,在執行時卻往往面對認證困難,政府會否研究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合作框架下,探討持久授權書、遺囑等相關文書的跨境互認安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隨着資產類型越趨多元,包括虛擬資產、海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權益等,政府會否檢視相關條例,釐清持久授權書所涵蓋的新類型資產的管理權限,確保市民的資產安排能夠順利落實?
答覆:
主席:
遺囑、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俗稱「平安三寶」,是三項重要的法律文件,法律依據分別來自《遺囑條例》(第30章)及《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10章)、《持久授權書條例》(第501章),以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第651章)(《預作決定條例》)。遺囑用以表達個人在身故後財產分配意願;持久授權書允許授權人在精神上有能力時委任受權人,以便在日後喪失精神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持續管理其財務事務;預設醫療指示讓具精神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預先表明他在日後喪失精神行為能力及其所訂的指明先決條件獲符合時,希望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
就林琳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律政司、醫務衞生局(醫衞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後,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二○一一年七月發表《持久授權書:個人照顧事宜》報告書(《二○一一年報告書》),建議擴闊持久授權書的適用範圍,除涵蓋授權人的財產及財政事務外,亦可涵蓋授權人個人照顧(包括日常健康護理)事宜。律政司成立了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法改會的建議,並於二○一七年十二月就《持續授權書條例草案》展開公眾諮詢。律政司於二○一八年一月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事務委員會)簡報有關的諮詢。其後,政府每年均有向委員會報告落實情況。
勞工及福利局於二○二二年從律政司接手後已檢視法改會的建議,認為並無逼切需要修例以擴闊持久授權書的適用範圍,並向上述事務委員會作出報告。當中考慮包括:(i)如授權人已預先規劃並涵括「個人照顧事宜」,則一般涉及運用其入息或資金,本已屬《持久授權書條例》下設立的「持久授權書」範圍內;(ii)市場上現有更多涵蓋個人照顧的財務產品(例如醫療保險產品),協助授權人預先決定其入息或資金應如何在「持久授權書」現有範圍下,運用在個人照顧事宜上;以及(iii)剛實施的《預作決定條例》已為病人作出預設醫療指示與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等與維持生命治療相關的預作決定提供法律基礎。由於有意考慮設立持久授權書的人士一般經濟條件較為充裕,從福利角度看,政府沒有計劃在現階段落實法改會《二○一一年報告書》的相關建議,但會適時考慮作進一步檢視的需要。
(二)政府不時檢視及探討提供電子服務(包括設立官方自願登記系統)的可行性。就遺囑及持久授權書而言,有關建議涉及複雜的法律及政策問題,當中牽涉多條法例,包括與《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10A章)、《遺囑條例》、《持久授權書條例》和《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的詮釋和應用有關的問題。政府需仔細研究有關建議在法律層面及實際操作層面的可行性。
就預設醫療指示而言,政府正分階段推行電子化服務,醫衞局局長已訂明醫健通為指定電子系統,讓市民以電子方式訂立、儲存和撤銷預設醫療指示。首階段安排已於《預作決定條例》生效時一併實施,已訂立紙本預設醫療指示的人士,可經由註冊醫生協助,確認紙本預設醫療指示符合《預作決定條例》要求並上載至醫健通,供醫護人員有需要時即時查閱電子版本,免除該人士隨身攜帶紙本的不便。電子版本預設醫療指示的法律效力與紙本預設醫療指示完全相同,市民亦可選擇繼續以紙本形式訂立及保存預設醫療指示。至於第二階段,則會落實以電子方式透過醫健通訂立預設醫療指示,預計最早於二○二七年內實施。
(三)為打破市民對死亡的忌諱,更正面地看待生死,以及認識遺囑、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等安排,各相關部門均積極推行生死教育及推廣「平安三寶」。
醫衞局透過醫社合作模式,在社區開展晚期規劃及生死教育公眾教育活動,提升公眾對預設照顧計劃、預設醫療指示、晚期照顧等議題的了解。例如,衞生署轄下的長者健康外展分隊在安老院、長者社區中心及長者健康中心為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有關年老過程、生死教育、哀傷處理及晚期院友心靈關顧等健康教育。二○二五年至二○二六年九月期間,衞生署長者健康服務共舉辦了超過450場相關的健康講座,累計逾9 900名長者及其照顧者參與。醫院管理局亦設有「智友站」網上平台提供紓緩治療的多元資訊,並推出「智友集」講座系列,向病人團體和公眾介紹訂立預設照顧計劃及預設醫療指示等概念。就此,於二○二五年至二○二六年九月期間,「智友集」系列以「許釋懷願.鋪安寧路」為題,共舉辦了四場生死教育分享會,內容涵蓋如何訂立預設照顧計劃和預設醫療指示、哀傷處理、晚期病患照顧、居家離世的準備等,現場及線上參加者共逾2 100位。而各醫院由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亦舉辦了超過50場教育研討會和講座。另外,醫衞局亦聯同相關政府部門與社會服務機構建立合作網絡,當中,由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開展的兩項晚期照顧服務項目,「賽馬會安寧頌」計劃及「賽馬會安寧頌:融和篇」計劃,透過與大學及多個非牟利機構合作,以講座、網上學習平台及研討會等形式,提升大眾對晚期照顧(包括預設醫療指示)的認識。
香港公共圖書館每年均與團體合辦生死教育講座系列,曾經涵蓋「平安三寶」等不同主題。而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亦有資助有關生死教育及「平安三寶」的項目。
在推廣訂立遺囑方面,民青局持續透過不同途徑加深市民對遺囑相關資訊的認識,包括透過各民政諮詢中心及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向市民派發於二○二五年編製的全新專題宣傳單張,介紹何謂有效的遺囑、遺囑可涵蓋的內容,及訂立遺囑的好處等。此外,民青局亦透過於一站式家庭及婦女資訊平台上載有關文章,向市民介紹及宣傳相關資訊。民青局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讓更多市民了解訂立遺囑的好處和重要性。
在推廣訂立持久授權書方面,律政司透過電台節目和宣傳聲帶,提供有關持久授權書的實務細節及推廣宣傳使用持久授權書。律政司亦曾贊助香港大學社區法網擬備持久授權書相關主題的內容。
(四)及(五)政府明白港人持有跨境(尤其內地)資產的情況日益普遍,但正如民青局較早前回覆相關立法會提問所指,兩地在遺囑認證機制及繼承程序等存在一定差異。有關在內地公證香港遺囑的事宜,一般而言,當事人須根據內地的公證程序,提供辦理公證的所需材料(如當事人的身分證明、需公證的文書如遺囑等),以證明當事人為合資格的遺產執行人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如需根據內地遺囑在香港處理遺產,亦需先在內地辦理相關文件的公證及認證手續,方能提交到香港遺產承辦處。跨境互認安排並非易事,政府會留意相關情況,並適時探討可便利市民的安排。
根據《持久授權書條例》,授權人須按訂明格式指明其獲授權處理的特定事宜、財產或事務。條例中並未列出「財產及財政事務」的具體資產類別,而是以概括方式涵蓋。由於根據《持久授權書條例》頒佈的持久授權書的法律效力原則上僅限於香港境內,如需處理內地資產,應按需要根據內地法律下的相關制度和程序作出安排;如涉及虛擬資產及海外特殊目的公司權益,應徵詢專業法律意見。
完
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香港時間12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