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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簡樸房規管制度與租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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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簡樸房規管制度已按「先登記、後執法」的步伐推展,設48個月過渡安排。有意見指不少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的年長業主對登記及改建要求一知半解,市場亦憂慮單位供應縮減及租户安置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房屋局轄下的分間單位專責小組至今於全港共舉辦了多少場針對劏房業主的宣傳簡介會(按18區列出地點、次數及估計接觸業主數目);針對年長或行動不便業主,有否安排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或各區民政事務處提供上門支援(按18區列出受惠人數、具體支援安排以及資源投入);
 
(二)房屋局預計在全港10多萬個劏房中,有多少個單位(或佔總數百分比)因無法獲得認證或業主放棄經營而淘汰;截至二○二六年九月,全港最新的簡樸房登記數量為何,並按18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房屋局有否統計劏房改建為簡樸房的平均成本及相關數據;如有,詳情為何;如無,原因為何;及
 
(四)房屋局於二○二七年三月正式對違法出租沒有有效寬限期登記及沒有有效認證的分間單位執法時調派的人手、執法優次及準則為何;預計執法階段有多少受影響租戶需獲安排臨時或過渡性房屋;有否評估現有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儲備是否足夠應付突發的搬遷潮,以及如何減低搬遷潮對長者及學童的衝擊?
 
答覆:
 
主席:
 
  本屆政府決心解決劣質「劏房」這「老大難」問題,自上任以來積極「提量、提速、提效、提質」,推展多項系統性房屋政策和措施,大幅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未來五年(即二○二六/二七至二○三○/三一年度),連同約30 000個「簡約公屋」單位,本港總體公營房屋建屋量將達約196 000個單位,從而加快基層市民(包括正輪候公營房屋的分間單位住戶)「上樓」,為解決劣質「劏房」問題提供「底氣」。就此,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工作組)以進行深入調研,並就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問題提出具體方案。經考慮工作組的方案後,行政長官在二○二四年宣布以立法方式制訂簡樸房制度,要求住宅樓宇內的分間單位須滿足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最低標準)並獲認證為簡樸房,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衞生和合理的居住環境。其後,《簡樸房條例》(第658章)在二○二五年九月獲立法會通過,簡樸房制度由二○二六年三月一日開始按「先登記、後執法」的步伐推展,即首年先同步接受寬限期登記和簡樸房認證申請,次年才開始有序採取執法行動。
   
  簡樸房制度提供合共48個月的過渡安排,即首12個月的登記期(至二○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讓成功登記的現存分間單位可獲36個月寬限期(至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從而令分間單位的業主/營運人有充足時間逐步過渡至符合法定要求及遞交簡樸房認證申請。新制度推展至今近八個月,房屋局接獲了涉及超過75 000個分間單位的登記申請(即超過21 000宗住宅單位申請),按全港約110 000個分間單位計算佔約七成,進度理想。與此同時,房屋局持續推動簡樸房認證申請,至今接獲了涉及約250個分間單位的認證申請,當中大部份申請均在最近數個月接獲,可見市場正熟習最低標準並加快改造單位的步伐。經房屋局積極靈活處理和指導申請人/專業人士相關法定要求,至今已批出涉及53個分間單位的簡樸房認證。這些成功個案證明最低標準切實可行,市場願意積極配合簡樸房制度以作長遠合規經營。
   
  簡樸房制度下關於違法出租無登記、無認證分間單位的刑事罪行,在新制度實施12個月後才會生效(即登記期結束後、由二○二七年三月一日起)。屆時,房屋局不會「一刀切」即時進行執法行動,而是會持務實、以民為本和風險為本的原則,情理兼備及有序地對違法出租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分間單位住戶不會因相關執法行動而流離失所。由房屋局委聘的六隊分間單位區域服務隊(區域服務隊)亦會持續為有需要的租戶提供即時、全方位的協助,例如協助申請傳統公屋、「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單身人士宿舍,又或尋找其他居所等,以提供合適的安置。
 
  就何俊賢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房屋局非常重視持份者解說工作,以提升公眾及持份者對簡樸房制度的認識,確保新制度能夠在社區層面順利落實。房屋局一直積極推展相關宣傳和持份者參與工作,讓分間單位業主/營運人、租客,以及相關專業人士、地產代理、物業管理、裝修業界和非政府機構等,了解簡樸房制度的規定、責任和權益,並鼓勵業主/營運人盡早提交登記和認證申請。
 
  自工作組成立至今,政府已累計籌辦/參與了超過130場簡介會/研討會/專業培訓/宣傳活動/諮詢會議等活動(當中超過50場活動的目標群眾包括分間單位業主),合共向超過9 000人次作解說和交流,持續和廣泛地向社會各界闡述解決劣質「劏房」問題的政策方向,以及簡樸房制度的具體安排。這些活動深入港九新界不同社區,亦重點於油尖旺、深水埗及九龍城等較多分間單位的區份進行推廣及宣傳,吸引了不同持份者(包括來自不同地區的分間單位業主)參與。
   
  此外,六隊區域服務隊自二○二二年初投入運作以來,專責向分間單位業主/住戶提供全方位支援(包括有需要的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現時須按相關績效指標每年探訪不少於6 000戶分間單位住戶並按需要提供支援,亦一直與民政事務處/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密切聯繫以幫助有需要的業主/住戶。另外,房屋局亦聯同區域服務隊為有需要的分間單位業主(包括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舉辦填表工作坊,從講解新制度、填寫登記表格,至即場收表,一站式協助相關業主按簡樸房制度遞交申請。
 
(二)根據工作組的顧問研究結果,就全港約110 000個分間單位而言,粗略估算當中約三成分間單位的居住環境較為惡劣,或需進行較大規模的改造工程以符合簡樸房的最低標準;而其餘約七成分間單位則只需進行較簡單的改造工程便可符合最低標準。考慮到相關業主過往一直出租分間單位,而將住宅單位分間後出租的租金總收入比出租整個樓宇單位的租金收入較高,預料不少業主仍有經濟誘因繼續按簡樸房制度的要求合規經營分間單位租賃。此外,簡樸房制度為分間單位的居住環境提出了清晰、切實可行的最低標準,故預期市場亦會逐步出現符合標準的新供應,以回應相關的租賃需求。
 
  正如上文所述,房屋局至今接獲了涉及超過75 000個分間單位的登記申請,當中香港島、九龍和新界分別佔約13 400(18%)、49 100(65%)和12 570(17%)個分間單位,而全港18區的相關分布載於附件。現時登記申請數量佔全港分間單位約七成,進度理想,可見大部份分間單位業主/營運人均積極配合新制度安排,先取得36個月寬限期,再逐步打算單位的未來路向。除登記申請外,目前亦已有約250間分間單位提出簡樸房認證申請,當中53個分間單位已成功取得簡樸房認證,可見市場正逐步按簡樸房制度的要求達至長遠合規經營。
   
  綜合上述市場對簡樸房制度的正面反應,加上制度下提供合共48個月的過渡安排讓分間單位業主有充足時間進行改造以符合法例要求,預計出租分間單位的供應在短期內應不會大幅減少。
 
(三)為讓持份者了解簡樸房的最低標準及相關改造成本,房屋局在二○二六年五月牽頭推出兩個位於九龍城的簡樸房樣板房,實體展示如何改造現有分間單位為符合最低標準的簡樸房。樣板房改造工程歷時約三至四個星期,每個分間單位的平均改造工程費用約為2.5萬至5萬多元(不包括專業核證服務費),工程用料以樸實安全為主,並盡可能保留原有間隔。房屋局至今已安排了超過50場樣板房考察團,累計涉及不同持份者超過800人次。此外,就已成功獲得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有個別申請人/營運人曾公開表示其單位的改造工程成本與房屋局的樣板房所估計的成本相若。這些樣板房及成功認證個案的改造成本均具指標參考作用,惟房屋局並沒有收集每宗認證申請的改造成本資料。可以理解的是,市場上分間單位質素有優有劣,相關的改造工程成本須視乎個別單位的實際狀況、工程範圍及市場定位等因素而定。
 
(四)房屋局在二○二七年三月一日起就違法出租分間單位開展執法行動時,不會「一刀切」即時進行執法行動,而是會持務實、以民為本和風險為本的原則,情理兼備及有序地對違法出租的分間單位採取執法行動,當中考慮的因素包括:分間單位不合最低標準的情況,例如是否涉及嚴重安全問題;分間單位所處的建築物內不合最低標準的分間單位數目多寡;分間單位所處的建築物公用地方的狀況;及整體公營房屋的供應(包括「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等。就此,房屋局會針對透過主動識別發現安全風險較高的目標大廈及收到的投訴採取巡查執法行動,亦會與相關部門採取聯合行動以加強阻嚇性。房屋局會仔細檢視每宗涉嫌違法出租個案的實際情況和搜集到的證據,情理兼備地通盤考慮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發出警告信,亦會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提出檢控等。上述的巡查執法行動由房屋局分間單位專責小組的人手負責。
 
  在進行上述巡查執法行動時,區域服務隊會向有需要的受影響住戶提供全方位支援,以確保他們得到適切安置,包括傳統公屋、「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單身人士宿舍,又或協助他們尋找其他居所等。尤其就「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而言,各個項目涵蓋港九新界不同地區,可供有需要的分間單位住戶申請,盡可能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滿足申請人對居住地區的不同需要。另外,為配合簡樸房制度的實施,並考慮到部份分間單位住戶或未能符合「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的申請資格,房屋局由二○二五年十月起在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類別,為受簡樸房制度相關的改造工程或執法行動影響,並且有迫切短暫安置需要的分間單位住戶提供協助。「丙類租戶」申請人無須為正輪候傳統公屋的人士,並可獲放寬過渡性房屋的現行入息/資產限額。此外,房屋局亦於市區及擴展市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內,預留一些「儲備單位」作應急之用,為面臨迫切居住需要的分間單位租戶(例如被業主迫遷而需即時尋找臨時居所的租戶),提供緊急安置支援。由新制度推展以來至今,以上提及的各類臨時性房屋能承接有迫切短暫安置需要的分間單位住戶。
   
  總括而言,房屋局會繼續透過多元渠道在地區層面向分間單位租戶和業主/營運人就簡樸房制度進行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推動業主/營運人盡早提交登記/認證申請。區域服務隊亦會持續在地區層面擔當橋樑角色,為有需要的分間單位業主/租戶提供精準適切的支援。在告別劣質「劏房」的路上,房屋局會繼續與分間單位租戶同行,協助他們改善生活環境。
 
完
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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