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關採取全港性執法行動打擊私煙零售點(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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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自十月七日起在全港多個地區針對香煙零售點採取「放蛇」行動,成功檢獲共約十二萬支懷疑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共約五十四萬元,應課稅值約四十萬元,並拘捕十人。
行動期間,海關人員喬裝顧客在不同香煙零售點,包括報檔、士多及雜貨店進行試購,並發現有部分零售點以低於法定稅款的價格出售香煙。截至今日(十月十四日),海關已對十個位於屯門、青衣、荃灣、葵涌、深水埗、慈雲山、薄扶林及北角的香煙零售點採取執法行動並拘捕有關東主及店員共十人,包括三男七女,年齡介乎二十六至七十三歲。
就新一階段的控煙措施,政府去年九月十九日把《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刊憲。當中有關打擊私煙的措施,包括提高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的罰則及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支須證明已課稅當日起生效。香港海關自《修訂條例》刊憲以來,在全港各區頻密巡查香煙零售點,並多次採取包括「放蛇」行動在內的執法行動,期間共搗破三十八個香煙零售點,檢獲約四十五萬支未完稅香煙及拘捕三十九人。當中十一宗案件已完司法程序,判刑由四星期至六個月。其餘案件亦將會進入司法程序。
行動仍然在各區繼續進行,海關呼籲香煙零售商切勿售賣來歷不明的香煙及對來貨價低於法定稅款的香煙提高警覺。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如有任何香煙予以要約出售或要約供應,而該項要約的代價,價值低於對該支香煙所徵收稅款的稅率,則該支香煙即為應課稅品。此外,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