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六個國家有關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命令刊憲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協定確保香港及相關稅務管轄區的居民無須為同一收入雙重課稅,並讓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命令將於十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六份協定將在香港及相關稅務管轄區各自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生效,相關內容摘要載於附件。
去年五月、九月、十月和十二月,香港分別與馬爾代夫、約旦、盧旺達及挪威簽訂協定,今年三月則與吉爾吉斯共和國及巴巴多斯簽訂協定。香港已與60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協定,其中15份由現屆政府簽訂。
完
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香港時間16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