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豁免(宏福苑)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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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作出《稅款豁免(宏福苑)令》(《豁免令》),並於今日(十月九日)刊憲,以寬免大埔宏福苑業主及居民,以及在宏福苑火災中身亡人士在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餘額及二○二五/二六課稅年度的稅款(包括暫繳稅款和最後稅款)。《豁免令》涵蓋的稅種包括薪俸稅、物業稅、利得稅和個人入息課稅。
政府於
去年十二月和
今年五月宣布上述稅務寬免,以減輕受火災影響人士的經濟負擔。
《豁免令》將於十月十四日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完
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