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房委會轄下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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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子穎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反映,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物業(例如公共屋邨、資助出售房屋等)的部分停車場至今仍未有配備充電設施及智能收費系統,未能滿足電動車普及化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已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的房委會轄下物業停車場總數;該等停車場所安裝的充電設施(包括(i)標準充電器、(ii)中速充電器、(iii)高速充電器及(iv)用於電動車充電的13安培插座)數目,並按屋邨名稱以表一列出;
表一
屋邨名稱 (i) (ii) (iii) (iv)
 
(二) 現時房委會轄下物業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有否安裝智能收費系統(例如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八達通或其他電子支付工具即時繳費);如有,已安裝該等系統停車場的數目及安裝比率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過去五年,房委會轄下物業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設施的(i)‍每日平均總用電量、(ii)每日平均使用該等設施的車次,以及(iii)每日每輛使用設施車輛的平均充電時數(以表二列出);
表二
年度 (i) (ii) (iii)
2022年      
......      
2026年      
 
(四) 目前房委會轄下物業的停車場中,有否已裝設基礎電網配套(例如預留獨立電錶空間或基本線路),但仍未正式安裝或尚未啟用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停車場;如有,(i)‍該等停車場所屬屋邨或屋苑、(ii)涉及的車位數目,以及(iii)未安裝或未啟用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具體原因為何(以表三列出);及
表三
(i) (ii) (iii)
 
(五)房委會有否考慮按用電量(而非使用時間)計算轄下物業停車場電動車充電設施的收費;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響應政府推動更廣泛使用電動車輛的政策,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自二○一三年起,一直按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規定,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新建的停車場提供充電設施。目前,房委會已在公營房屋發展項目新建的停車場為所有私家車、電單車及輕型貨車的泊車位提供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並按場地情況配備中速充電器。另外,若新建停車場泊車位的數目達一百個或以上,房委會會在時租私家車泊車位安裝高速充電器,為有需要的電動車輛提供高速充電服務。房委會會密切留意電動車充電器的使用情況,並計劃在未來三個年度,於公營房屋發展項目新建的停車場提供超過3 500個電動車充電器。
 
     就梁子穎議員的提問,我們現回覆如下:
 
(一)及(四)為配合政府進一步擴大電動車輛的充電網絡,房委會積極在轄下停車場增設充電設施。截至二○二六年六月,房委會已在多達170多個轄下停車場(佔其轄下停車場總數約八成),為約6 000個私家車泊車位提供電動車充電器,包括約1 680個標準充電器(即13安培插座)、約4 310個中速充電器及13個高速充電器。若涵蓋充電的基礎設施,房委會轄下現有停車場中,超過30%的私家車泊車位已具備充電設施或相關基礎設施(例如已鋪設「最終電路電線」)。由於該170多個停車場的規模、場地情況和泊車位數量不一,我們會按實際需要作靈活安排。

     事實上,房委會一直密切留意電動車充電器的使用情況,並在參考最新的相關政策與技術發展後,已於今年六月以先導計劃形式為轄下現有停車場的電動車輛充電服務進行招標,安排由私人營運商提供及營運充電設施,以運用市場力量更靈活及有效地滿足電動車輛使用者的需求,進一步提升服務質素與覆蓋率。先導計劃預計於今年內批出相關合約,涵蓋500多個泊車位,房委會會參考先導計劃的推行情況,計劃於二○二七年全面推展為房委會其他停車場的電動車輛充電服務進行招標工作。
 
(二)房委會已在轄下14個新落成並設有時租停車位的停車場提供八達通收費的自助繳費屏。房委會會繼續於新建的公營房屋發展項目中,為所有設有時租停車位的停車場設置自助繳費屏。自助繳費屏會設置於時租停車位附近,以方便使用者,從而提升整體服務質素。隨着上述先導計劃展開,房委會將陸續為轄下停車場的電動車輛充電服務進行招標,並會確保先導計劃的營運商設置電子收費系統。
 
(三)及(五)為配合政府把電動車輛充電服務市場化,房委會由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於轄下停車場的時租泊車位實施電動車輛充電收費安排,並參考當時市場的收費,包括其他公營停車場和同類私營停車場,每年檢討有關的收費安排。現時,房委會轄下時租泊車位的充電服務按充電時間收費。時租泊車位的中速充電器的功率為7kW(千瓦), 即每小時的最高耗電量為7度電,以現時每30分鐘10元的收費計算,每度電收費約為$2.99,屬市場收費水平範圍內。至於設有電動車充電器的月租泊車位現時一般以固定形式租出,使用者須另行向電力公司申請供電,並直接向電力公司繳交相關電費。房委會沒有備存過去五年每日每輛車輛的平均充電時數或其他需按日收集的相關數據。

     至於先導計劃下的停車場,私人營運商將會採用智能收費系統,按充電量收取費用,用家可直接向營運商繳交電費。有關充電收費將由私人營運商在參考當時市場的收費水平並取得房委會事先批准後釐定。房委會會繼續密切監察轄下停車場電動車充電器的使用情況。

完

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