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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旅遊業的監管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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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江旻憓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的書面答覆:
 
問題:
 
  今年以來,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多次就入境旅行團旅客被威迫購物的個案採取執法和紀律行動,並嚴厲處罰違規的導遊、旅行代理商及相關註冊商店,包括撤銷涉事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的牌照,以及暫停涉事商店的註冊資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旅監局自二○二二年九月全面運作以來,就涉嫌威迫購物而展開的調查個案數目為何;對有關持牌人或註冊商店作出的懲處(包括撤銷或暫停牌照/註冊資格),以及施加附加條件的個案數目為何;
 
(二)旅監局有否從源頭治理及完善制度方面,進行探討、評估並研究長遠解決威迫購物等不良行為的方法;
 
(三)除威迫購物外,旅監局至今曾處理過哪些主要類別的旅遊業違規行為(例如本地或跨境無牌導遊帶領行山團),以及相關違規個案的數目分別為何;
 
(四)旅監局會否強化與警方、漁農自然護理署、入境事務處及海關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協作,並在旅遊熱點、郊野公園、商業零售區等地點加強聯合執法,以持續打擊旅遊業違規行為(包括無牌導遊);
 
(五)自二○二二年九月以來,旅監局有否與內地相關執法部門採取聯合或協作行動,打擊違反兩地旅遊業法規的行為;
 
(六)除加強監管外,旅監局會如何推動業界健康發展、提升從業員的專業化水平(包括近期推出的「專項專牌」計劃的最新進展為何),以應對訪港旅客對深度遊及在地多元特色體驗日益增長的需求;及
 
(七)旅監局早前推出「導遊及領隊嘉許計劃」,表彰行業內優秀的從業員,旅監局會否考慮擴展並恆常化該計劃,以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展現香港旅遊業專業、正面的形象?
 
答覆:
 
主席:
 
  旅遊業是帶動香港經濟增長、創造就業機會的重要產業,亦是向世界說好香港故事的重要平台。政府一直致力保障訪港旅客的合法權益,對威迫購物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嚴厲打擊破壞香港旅遊聲譽的違規行為,以鞏固香港作為世界級首選旅遊目的地的地位。
   
  就江旻憓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環境及生態局及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根據《旅遊業條例》(《條例》),持牌旅行代理商及持牌導遊須遵守其牌照條件,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旅行代理商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導遊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一年。《旅遊業(一般)規例》訂明,持牌旅行代理商及持牌導遊須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保障旅行團的任何參與者的安全和利益,並確保該旅行團的任何參與者不會因為他人通過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而被迫購物。
 
  旅監局自全面運作以來,已重點巡查接待旅客購物的註冊商店超過10 000次,平均每年約3 300次,並就八宗涉嫌威迫購物的個案採取行動。其中,三間旅行代理商及四名導遊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撤銷牌照。旅監局亦已將相關案件轉交律政司,研究作進一步刑事檢控。此外,一間參與「註冊商店行政計劃」(行政計劃)的註冊商店,因未有盡力制止導遊威迫旅客購物,違反該商店在行政計劃下作出的承諾,被旅監局暫停註冊30天。該商店的管理層及前線人員亦須接受旅監局提供的額外培訓。旅監局會繼續加強其他註冊商店員工的培訓,持續鞏固他們對監管要求的認識。
   
  旅監局透過粵港澳大灣區「9+2」旅遊市場聯合監管協作機制,與內地交流情報,協調打擊不合理低價遊、非法導遊等跨境違規行為,從源頭減少威迫購物風險。自今年以來,旅監局已向內地有關部門通報超過15個涉及不合理低價遊的網上廣告,有關廣告其後被移除。近期巡查亦顯示,這類廣告數目有所減少。
 
(三)至(五)除上述涉嫌威迫購物個案外,旅監局自全面運作以來處理的涉嫌違規行為,以及相關調查個案數目表列如下:
 
個案性質 宗數
未有在指明期限內提交相關財政年度的帳目報表及核數師報告,違反旅行代理商牌照條件 250
違反載於《持牌人指令》的規定(註一) 120
未獲旅監局書面批准改變旅行代理商的擁有權或控制權(註一) 58
在牌照申請相關程序中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註一) 35
無牌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或無牌擔任領隊或導遊(註一) 29

  旅監局與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入境事務處(入境處)、香港海關、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建立恆常溝通及協作機制,按實際需要在旅遊熱點、出入境口岸、接待入境旅行團的註冊商店及郊野公園等地點進行聯合巡查、執法行動及宣傳教育工作。
   
  過去數月,旅監局與入境處先後於西貢萬宜水庫東壩、尖沙咀、西九文化區及中環等旅客熱點進行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從事導遊工作及其他相關違法行為。雙方亦於內地黃金周假期及旅客高峰時段加強聯合巡查及宣傳教育工作,提醒旅客切勿光顧非法導遊或領隊。旅監局亦與香港海關保持緊密協作,包括於內地黃金周假期前,在多個旅遊及消費熱點進行聯合巡查及宣傳教育,提醒業界合規經營,保障旅客消費權益。
   
  旅監局亦與漁護署就郊野公園及地質公園一帶涉及旅行團及懷疑無牌導遊個案交換情報,並作出跟進。此外,旅監局亦與運輸署、食物環境衞生署、衞生署及香港機場管理局等就交通、環境衞生、旅客保障等事宜協作。旅監局亦與警務處就旅行團活動、人流及交通秩序交換資訊,並按需要在景點、食肆及口岸協調交通安排,減少對居民及交通的影響。
   
  在跨境合作方面,除打擊不合理低價遊的工作外,旅監局與內地相關部門亦建立情報交流及個案轉介機制。旅監局如發現涉及內地組團社、網上平台或其他涉嫌違規活動的線索,會按機制通報內地主管部門依法跟進。旅監局至今已向內地相關部門通報31宗涉嫌違規個案。旅監局亦會跟進由內地部門轉介,涉及香港持牌旅行代理商、導遊或領隊及內地入境旅行團的涉嫌違規個案。
 
(六)及(七)旅監局從多方面推動行業發展,包括:
 
(i)導遊及領隊的訓練課程與領牌考試已按資歷架構第三級(QF Level 3)進行教學及評核。旅監局亦擴大認可進修活動的範圍以涵蓋智慧旅遊、語言能力等範疇,支持從業員持續提升服務水平。
 
(ii)旅監局在二○二六年推出「專項專牌」計劃,按個別專業範疇發出「專項導遊牌照」,吸引具相關知識的人士入行,並鼓勵業界培育具專業知識的導遊人才。已推出的「專項專牌」為地質公園專項導遊牌照及接待服務專項導遊牌照,旅監局計劃於二○二七年年底前推出涵蓋歷史文化深度遊等領域的「專項專牌」計劃,進一步增加專業導遊的供應。
 
(iii)為吸引更多年輕人士投身旅遊業,旅監局積極推動大專院校專業資格銜接。繼認可職業訓練局兩個全日制課程後,旅監局於二○二六年九月與香港教育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認可其相關課程為指明的導遊及領隊訓練課程,讓修畢有關課程的學生能直接考取行業認可的專業資格。
 
(iv)為肯定專業導遊和領隊為香港旅遊業作出的貢獻,並鼓勵業界持續提升服務質素,旅監局於二○二六年三月舉辦了首屆「導遊及領隊嘉許計劃」,選出六名「傑出導遊」及六名「傑出領隊」,表揚優秀從業員。旅監局計劃於明年舉辦第二屆嘉許計劃。
 
註一:相關個案涉及違反旅監局根據《條例》第152(2)(k)條賦權下制訂及發布的《持牌人指令》下的規定,例如未按時向顧客提供附有徵費印花的收據、未經同意更改行程,或未在內地入境旅行團行程表列出指定資料。
 
完
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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