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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採取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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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發現有人於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外手持花束站立,並叫喊具煽動性的口號,有關人士涉嫌散播假消息,以謊言攻擊香港特區政府及抹黑警隊,意圖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執法部門的憎恨。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高度重視案件,迅速在九月三日在港島及九龍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即「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三名被捕人士年齡介乎三十三至七十九歲。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經過跟進調查後,國安處再於九月二十七至二十八日在九龍及新界區採取執法行動,以同一罪名拘捕另外一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四十六至六十五歲。三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國安處今日(九月三十日)在九龍及新界區以同一罪名拘捕一名三十七歲本地男子及一名五十八歲本地女子。警方在行動前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各被捕人的住所及檢取相關證物。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而警方的拘捕行動仍然繼續。

  警方強調,所謂「831事件」並無事實根據,別有用心的人藉此散播謊言、攻擊香港特區政府及抹黑警隊,企圖以危害社會安寧的手段達致其政治目的。有關行為涉嫌干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  

  警方將繼續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完
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2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