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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兩個土瓜灣市區重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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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九月十七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兩個市區重建項目。

  涉及地塊的位置及面積分別為:
(i)土瓜灣明倫街/馬頭角道(約11 430平方米);以及
(ii)土瓜灣土瓜灣道/馬頭角道(約8 759平方米)。

  該兩個項目已納入市區重建局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的業務計劃,推行項目將有助改善區內整體居住環境。項目地盤將重建作住宅用途,並附有零售/商業設施及附屬停車設施。項目亦會提供一個地面露天海濱廣場、一條靠近海旁的海濱長廊,以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政府將收回項目地盤範圍內合共934項物業權益。受影響的權益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即二○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復歸政府所有。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可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用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租戶可獲安置安排或獲發特惠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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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資格的商用物業使用者,包括業主及租戶,可選擇領取特惠津貼,以取代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申索法定補償的權利。

  所有工業物業的合資格業主,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獲發適用的法定補償。而按照政府現行政策,所有合資格使用者則可獲發特惠津貼,作為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獲發適用的法定補償的替代方案。

  如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提出的法定申索未能達成協議,受影響的業主及租戶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決。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或會獲政府發還。
 
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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