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全文(三)
********************************

第三節 持續推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全面升級

2.34 持續深化CEPA開放。積極推動CEPA持續擴大開放,深化與內地服務業合作。善用CEPA開放措施,繼續爭取進一步擴大內地市場准入和開放領域,在香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包括在負面清單以外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實行國民待遇,以及推進以負面清單方式完善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承諾,推動貿易、投資、金融、知識產權、數字治理等規則標準互認。將更多香港優質專業服務帶進內地市場,助力內地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為香港經濟長遠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2.35 在CEPA框架下,對標國際先進經貿規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以先行先試方式實現更高水平開放。

第四節 大力發展數字貿易等新業態新模式

2.36 積極發展數字貿易,加快貿易文件電子化進程。擴大數字技術、數字產品和數字服務(包括詞元(Token))進出口,完善數據服務產業鏈,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安排,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治理。有序落實香港「貿易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服務。同步推進與內地及其他經濟體的「單一窗口」互聯互通,促進區域數字貿易合作。推動「貿易單一窗口」接駁香港金融管理局商業數據通,便利銀行獲取相關商業數據作貿易融資參考,協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及改善現金流。修訂本地法例,便利「企業對企業」貿易文件電子化,讓業界發展切合實際需要的技術方案。

2.37 積極發展跨境電商,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及物流樞紐的獨特優勢,推動「品牌出海」。透過靈活資助、能力提升、培訓及推廣支援等,鼓勵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數字化轉型,以及應用新興技術,善用香港面向國內、國際的跨境電商網絡,建立電商供應鏈,利用平台數據分析優化產品策略與行銷活動,實現精準投放,提升營運效率和市場競爭力,並強化企業在電商營運及品牌發展等方面的能力。

第九章 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及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38 在香港擁有五所全球百大高等院校的基礎上,聚焦國際前沿科技領域,強化原始創新基礎科研實力,為全面建設香港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築牢根基。積極推進「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和五大研發機構建設,構建全球「產、學、研」協同創新平台,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科技產業先進研發中心和中試轉化基地,匯聚全球頂尖人才和科研資源積極發展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體系,壯大新興產業和布局未來產業,建設具全球影響力的醫療創新樞紐。2030年後,基本建成立足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全國、聯通世界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獨角獸⁹為牽引、現代金融為賦能,充分發揮世界一流院校科研優勢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新體制新格局。

第一節 優化創新科技發展體制

2.39 加速對接國家重點科技戰略。瞄準國家策略科技領域,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及機械人、微電子、新能源,以及先進製造及新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布局國家級和區域性重大科研平台,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國家核心需求領域取得科研突破,並引進扶植相關企業在香港發展。持續加大本地創新活動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力爭在2030年後達到3%。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加強內地與香港科研合作和技術攻關。鞏固提升和充分發揮在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和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台(InnoHK)「雙基地」優勢,支持香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配合國家重大需求從事基礎和應用研究工作。
 
專欄12 發展重大科技專案
1. 透過InnoHK持續拓展環球科研合作,匯聚國際高端人才
  • 完善三個涵蓋重點領域的研發平台,分別聚焦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及機械人科技,以及可持續發展、能源、先進製造及材料,以提升整體研發投入規模與強度,並增強基礎研究與科研能力。
  • 在生命健康科技方面,重點支持藥物開發、分子診斷、生物工程、疫苗研發,以及醫療器械等方向,構建從基礎研究到臨床轉化的完整鏈條。
  • 在人工智能及機械人科技方面,重點支持機械人技術、智能系統、人工智能應用、人工智能驅動的先進製造及建造等方向,著力推動具身智能等未來產業的發展。
  • 在可持續發展、能源、先進製造及材料方面,支持可持續能源及儲能技術發展、聚焦新型功能材料領域,配合智能系統及先進製造技術,賦能未來發展。
2. 拓展量子科技、航天科技、海洋探索等領域的應用
  • 積極探討開發新科技領域,包括量子科技、航天科技、海洋探索等,重點布局新科研力量。
3. 開展高精度氣象預報模式研究
  • 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構建粵港澳大灣區氣象監測數據平台,促進數據互聯互通,共享成果。
4. 全面推進微電子產業鏈的拓展
  • 除創建香港微電子研發院外,積極推進建設首個在港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利用香港的優勢匯聚海外及內地的資源,助力國家在功率半導體這個戰略領域取得領先地位。微電子研發院將基於現有的基礎,在微電子中心大樓,牽頭營運此創新中心,目標是於2027年成立創新中心。

2.40 發揮大學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用好全國重點實驗室及InnoHK平台等優勢資源,提高體系化創新能力,聯合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攻關,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完善創新人才發掘、選拔、培養機制,更好支持科技人才發展(尤其青年),加快培育戰略科技人才。

2.41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政府透過相關資助計劃及基金,持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策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創科企業,為新型工業化發展提供堅實支持。同時鼓勵企業充分發揮創新主體作用,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落地,並支持企業設立研發中心、中試設施、量產基地,打通創新成果由研發、試驗到應用、市場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提升產業鏈、創新鏈,以及供應鏈的協同發展水平。

第二節 構建「三大創科園區、五大研發機構」新格局

2.42 推進建設「三大創科園區」,即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和新田科技城、科學園,以及數碼港。實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河兩岸、一區兩園」高質量發展,促進創新要素在深港兩園跨境流動,推動科研機構、創科企業及專業服務在區內集聚。至2030年,香港園區與深圳園區基本形成高效創新協同機制,穩步朝着成為世界級科技創新樞紐的最終目標邁進,與南部聚焦數字技術(包括人工智能、網絡安全、區塊鏈和金融科技等)的數碼港,以及位於中部聚焦生命健康、先進製造等硬科技及企業培育的科學園共同構成香港「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發展格局。
 
專欄13  河套香港園區和新田科技城發展
1. 高水平發展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87公頃)
  • 以四大方向推動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打造世界級「產、學、研」平台;建設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營造全球創科資源匯聚點;以及開闢制度與政策創新試驗田。
  • 推動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成為「國內境外」的特殊地區,從人員、物資、資金和數據四方面促進創新要素跨境便捷流動。
2. 落實《新田科技城創科產業發展規劃概念綱要》(210公頃)
  • 與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形成上中下游協同發展,共同構建具規模優勢完整的產業生態圈: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聚焦上中游的研發、轉化、中試等;新田科技城發揮加速研發成果轉化的作用,提供原型、中試和量產的下游產業空間;承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的科研成果轉化並進行產業化,並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完整的產業供應鏈相互結合。
  • 成立新田科技城有限公司,分階段發展用地,並以「三個樞紐」(即河套樞紐、洲頭樞紐,以及麒麟樞紐)和「三個產業發展帶」(即生命健康科技發展帶、人工智能與機械人發展帶,以及微電子與先進產業發展帶)劃分和建設。

2.43 推進建設「五大研發機構」,即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及生命健康研發院。完善香港公營研究體系布局,提升香港創科體系效能。在聚焦企業升級轉型及協助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和聚焦先進通訊技術、智能感知,以及智慧城市領域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深耕多年的扎實基礎之上,瞄準國家和香港戰略前沿科技核心領域,創建三所高質量研發院,鞏固提升香港科研容量,包括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以及生命健康研發院。
 
專欄14 新布局研發機構
1. 生命健康研發院
  • 總院聚焦「人工智能+生命科學」;同時資助本地大學領導不同的研發分院,按香港現有優勢,例如先進診斷技術、新一代預防技術及治療、老年相關疾病等,制訂重點發展方向。
2. 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
  • 推動人工智能前沿技術攻關,開展關鍵核心技術研究,提升人工智能領域的原創能力和成果產出。推動香港科研成果於香港和內地轉化,共享產業紅利。倡導與國際接軌的人工智能治理規則,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金融、貿易物流、專業服務及醫療健康等領域的應用。
3. 香港微電子研發院
  • 配備半導體芯片技術研發與試產的中試線,支持產品的開發和試產。
  • 香港科技園公司將繼續透過改建舊廠房擴建微電子中心,提供約7 500平方米新增樓面面積,以引進和扶植半導體產業鏈的企業落戶園區。

第三節 推進新型工業化 加快創新科技產業發展

2.44 因地制宜推進新型工業化,圍繞創新科技優勢和市場需求,構建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發展體系,主要包括:促進傳統產業利用創科升級轉型;發展壯大具策略價值的新興產業;布局未來產業;以及更好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2.45 在落實策略上,集中鞏固傳統優勢產業(如食品加工、精密製造、鐘錶珠寶、紡織成衣等)基礎的同時,推動高端化、智能化,以及綠色化升級;新興產業作為中期增長引擎,需重點扶植,集中資源發展壯大生命健康、人工智能與機械人、微電子、先進製造等,加速發展中試環節,對接國際認證並設立成果轉化平台,善用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完備的生產基礎,建設下游製造的供應鏈。加快培育航天科技、海洋科技、低空經濟等領域的產業化發展,為下一輪新產業新賽道如商業航天創新突破儲備動能,作好準備;未來產業則以前瞻布局為主,透過鼓勵基礎研究和耐心資本等措施,構建長期戰略價值,建立專家篩選機制與「企研共建」平台,集中資源投入前沿領域,積極布局未來產業如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的應用場景和建設未來產業先導區;持續強化生產性服務業,重點聚焦檢測認證、標準制定,以及科技融資三個核心專業服務領域。
 
專欄15 壯大新興產業和布局未來產業
  壯大新興產業 為未來產業作前瞻準備及布局
  • 鼓勵「產、學、研」協同發展,支持有戰略價值和高質量發展的新興產業(例如航天經濟、海洋經濟等)和未來產業(例如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
  • 透過市場化方式吸引各類金融資源(例如耐心資本投資)投入到前沿領域產業和科技發展,加上相關政府資助計劃及基金,壯大新興產業並布局未來產業。
  • 探討港粵在航天等領域的合作。

2.46 配合上述發展,加速發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對照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要求,推動建設首個在港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以香港微電子研發院為基礎,聚焦應用於極端環境的新一代功率半導體技術、工藝、芯片、器件,以及設備等,匯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構建微電子生態圈。同時,以耐心資本支持香港創科、策略性產業的發展,推出創科產業引導基金和創科創投基金優化計劃,引導更多市場資本投向半導體、人工智能與機械人、生命健康科技,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指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

2.47 推動人工智能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產業,以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千行百業。多維度完善人工智能生態圈,持續全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強化跨界融合,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及與內地協同發展。全力提升算力基礎設施布局賦能發展,通過建設沙嶺數據園區,為香港發展人工智能產業所需的算力提供有力支持。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人工智能及數據所需的法律配套,確保香港法律切合時宜,為香港建立有利人工智能及智能化發展的規範框架。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應用人工智能。提升市民人工智能素養,幫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的數智生活。以生命健康和具身智能為基礎,就人工智能推動產業轉型發展制定策略。
 
專欄16 推動「人工智能+」
1. 全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
  • 採取「AI產業化、產業AI化」的發展路向,促進人工智能與不同領域及行業的深度融合。以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作領頭羊,協調研發項目,促進人工智能方案與業界需求的配對。
  • AI+與產業發展策略委員會初期將聚焦生命健康及具身智能,創造有利條件,加速開創更多中試場景及配套支持。
  • 提升學生、青年及公眾對人工智能的認知度和運用技能,以及負責任地使用人工智能。
  • 優化數碼轉型支援先導計劃,加入人工智能應用方案,加強中小企業在「人工智能+」浪潮中的競爭力。
2. 建設沙嶺數據園區
  • 沙嶺數據園區將於2029年或以前進入營運階段。
3. 優化人工智能及數據治理
  • 就有關人工智能及數據的風險、應用規範、管治標準、網絡安全等領域檢視相關法例、措施及海內外的實踐經驗,按香港的實際環境研究具針對性、可行和可操作的方案,以應對人工智能科技及以數據為本的智能化發展所帶來的風險與挑戰,並對接國家及國際標準和規則,構建穩健可靠的人工智能及數據治理體系,做好人工智能持續發展及跨境數據流通的底座。

2.48 推動自動駕駛車輛在香港的發展。以自動車跨區行走和接駁其他交通工具為目標,積極而有序地加速自動駕駛在香港無人化、規模化發展,盡快達致商業營運,透過智能交通為市民締造更便捷和安全的出行體驗。

第四節 建設醫療創新體系

2.49 全面深化藥物及醫療器械(藥械)監管改革,完善監管體系,對接國際標準,建立自主藥械審評審批能力,積極投入國際藥械監管舞台,爭取國際權威認證。推動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研發,加快創新藥上市使用,建設香港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藥械發展動力源作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專欄17 建設國際藥械權威監管機構 建立自主藥械審評能力
1. 建設國際藥械權威機構,改善審批註冊
  • 成立藥械監管中心,建立和改革藥械的自主審批和監管制度,發展成為國際認可的藥械權威監管機構。
2. 分階段實現「第一層審批」,確立自主審評能力
  • 開展第一期「第一層審批」¹⁰新藥註冊機制,並於2030年或以前全面實施,確立香港自主審評新藥的專業地位及完整能力,加快創新藥的上市應用。
3. 改革醫療器械規管
  • 推動立法改革,建立新的醫療器械法定規管體系,取代原有自願參與的制度,從安全、品質和性能方面完善規管在香港供應的醫療器械。
4. 強化中成藥註冊制度
  • 提升香港中成藥的註冊及規管標準,並通過建立香港註冊中成藥的優質品牌,助力中成藥走向世界。
5. 對接國家「港澳藥械通」政策
  • 配合國家「港澳藥械通」政策,透過香港的國際平台加快全球創新生物醫藥技術「引進來」。
6. 積極參與全球醫療器械法規協調會工作
  • 以全球醫療器械法規協調會(Global Harmonization Working Party,GHWP)成員身份,積極推動全球醫療器械監管法規的協調工作。

2.50 建設完善的臨床試驗基礎設施及數碼化平台,培育本地醫療創新人才,優化臨床應用場景,並充分發揮真實世界數據優勢,革新藥械審評機制,推動香港成為亞洲首選的早期臨床試驗中心及全球頂尖的醫療創新轉化基地。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為核心,與深圳園區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中心發揮「一所一中心」協同效應,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創新高質量發展。
專欄18 建設臨床試驗及醫療創新生態
1. 建設香港臨床試驗數碼化平台
  • 推出香港臨床試驗數碼化平台,為全球生物醫藥企業、研發機構及研究人員提供一站式數碼服務入口,透過智能化配對功能,精準匹配本港及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內合適的研究機構與研究人員。
2. 成立國際臨床試驗學院
  • 提供符合國際藥品臨床試驗優良作業準則(ICH‑GCP)標準的專業培訓,為建立「大灣區臨床研究人才儲備庫」打好基礎,促進深港兩地人員交流與資格互認。
3. 推動真實世界數據應用
  • 真實世界研究及應用中心利用本地真實世界數據支持藥品在內地的註冊申請,重點針對罕見病藥物、高端腫瘤藥,以及細胞基因療法,加速「救命藥」的上市審批。
4. 深化河套臨床研究「一所一中心」創新協同
  • 全面落實港深兩地臨床試驗資源的對接,提升一站式服務平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臨床試驗倫理審查機制統一標準,2030年前實現互認、簡化或單一審查。
5. 加快創新產品引進公營醫療機構
  • 識別公營醫療機構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主動對接全球藥企及醫療器械商。
  • 簡化及加快創新產品在公營醫療機構的引入流程,實現審批、採購、應用無縫銜接。

第五節 打造國際科技合作樞紐

2.51 提升國際科技影響力。加強與世界知名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園區開展國際級、跨學科合作,打造香港成為國家科技創新開放合作的重要對外窗口和通道。

2.52 構建國際高端學術及人才交流平台。積極舉辦和參與高規格國際創科盛事,匯聚全球頂尖創科人才和企業,辦好包括世界互聯網大會亞太峰會、國際創科營商周旗艦盛事香港國際創科展、國際院士論壇、香港世界青年科學大會暨香江諾貝論壇等重量級國際創科活動,提升在全球創新網絡中的影響力。

2.53 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籌辦具影響力的學術期刊。推出資助計劃支持本地大學及專業組織籌辦具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積極舉辦未來科學大獎等國際學術活動及專業會議,向世界展示香港科研實力,促成持續的國際合作。

2.54 加快在香港設置全球先進製造卓越中心(Centre of Excellence,CoE)¹¹。中心將聚焦人工智能+製造、機械人、新能源及工業設計等前沿技術賦能領域,承擔國際技術合作與示範、產業標準與政策研究、技術轉移與產業化、人才培養與能力建設等核心職能,形成可持續運作的全球合作網絡和旗艦項目。

第六節 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55 一體化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發揮優勢,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戰略統籌實施機制。強化院校、科研機構、創新平台、企業、科技計劃人才集聚培養功能,圍繞科技創新、產業發展,以及國家戰略需求協同培育人才,做大做強優勢特色學科,培育發展新興學科和跨學科,提升自主培養、吸引集聚高層次人才的能力。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掘、選拔、培養機制,更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發展。

2.56 針對性引進有助國家和香港發展所需的人才。透過人力推算及跟進調查,動態監察香港人力供求變化,精準引才。檢視「人才清單」,因應人才需求調節引才策略,對準香港未來發展的戰略定位,充實勞動力並改善人口結構。針對性地加強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的海外宣傳和推廣工作。

2.57 打造「留學香港」品牌。透過「留學香港專班」加強推廣香港優厚學術、科研,以及國際合作資源,宣傳「留學香港」和「遊學香港」品牌,吸引優秀學生來港升學發展。支持國際學校體系蓬勃發展,滿足非本地家庭對國際學校學額的需求,吸引非本地人才扎根香港。

第十章 發揮國際化優勢

2.58 加快建設和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推進文體旅融合發展。集中力量把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轉型升級,匯聚全球創新資源、專業人才和高端要素,強化產業融合發展與規則銜接,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興中心群。

第一節 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

2.59 更善用「一國兩制」下香港實行普通法的獨特優勢,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完善包含訴訟、仲裁、調解等多元化、高水平解決爭議服務,打造香港成為高端法治人才集聚高地,強化粵港澳大灣區法治保障方面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高質量法律專業服務。
 
專欄19 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
1. 設立國際商事法庭
  • 支持特區司法機構推進建設國際商事法庭,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以更高效程序審理國際商事案件,深化香港作為處理國際商業訴訟主要司法管轄區的地位。
2. 落實仲裁法律改革
  • 落實仲裁法律改革,加強推廣包括海事、知識產權、體育等專屬領域仲裁服務,鞏固香港作為世界領先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3. 打造香港成為全球調解之都
  • 落實調解規管制度改革,提供更國際化、普及化、專業化調解服務,支持國際調解院更好發揮作用,打造香港成為全球調解之都。
4. 善用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
  • 提升及擴充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功能,建設成為國家以至國際(特別是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高端法律人才培訓、交流和集聚高地。
5. 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
  • 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為本地、內地和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機構的法律交流或培訓等活動,提供一流設備和環境。

第二節 發展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2.60 健全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持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尤其是四大範疇,即版權、商標、專利,以及註冊外觀設計)。有序推動合適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延伸適用於香港,以提升香港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銜接及整體競爭力。深化跨境便利措施,推動在更多內地城市提供諮詢服務、促進業務協作、便利跨境保護等,讓合資格的跨境註冊申請更快捷完成,讓申請人能更及時獲得保護。

2.61 深化改革專利制度以促進創新發展,使專利制度更有效地支持科研成果保護、技術轉化、商品化,以及產業化發展。
 
專欄20 改革專利制度
1. 便利重點技術領域原授專利申請
  • 研究為主體發明屬於重點技術領域(包括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以及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原授專利申請提供更多便利安排。
2. 優化專利制度賦能企業發展
  • 研究改革短期專利制度,並增加原授專利制度的吸引力。
3. 鼓勵和推動生產藥物有關的研發和創新
  • 研究優化專利制度以支持生物技術及醫藥業發展的可行措施,鼓勵和推動與生產藥物有關的研發和創新活動。
4. 提升原授專利自主審查能力
  • 持續建設專利審查團隊,提升原授專利自主審查能力,目標於2030年對重大科技範疇的專利申請自主進行實質審查。
  • 壯大專利審查團隊達到《專利合作條約》認受的規模。
  • 籌劃和推進本地專利代理服務的規管安排,讓專利代理服務更規範化及專業化。

2.62 構建蓬勃發展和完善的知識產權貿易生態圈,聯同金融和專業服務機構推進試點項目,探索知識產權融資模式,為創科、文創等知識產權密集產業引進資金。通過制度創新和政策配合,構築「低成本、高流動」知識產權貿易高地,鼓勵企業將知識產權集中在香港管理及應用。透過即將成立的知識產權學院,更有系統地為各知識產權密集行業培育具備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融資、運用及商業化知識的人才,增強生態圈內的發展動能。持續加強國際及區域層面的推廣交流,深化與內地協作,支持內地企業以香港作為「走出去」的知識產權貿易平台。

第三節 建設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2.63 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展香港特色文化內涵。貫徹實施《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強化品牌盛事推廣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推廣。全力建設中華文化體驗館及一所介紹國家發展和成就的博物館,推動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與故宮博物院深度協作,展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富面貌以及國家的重大發展和成就。

2.64 發展多元文藝創意產業,完善可持續的產業生態圈。支持西九文化區持續發展,發揮優勢並助力建設香港文藝創意產業鏈。用好中外文化薈萃的優勢,推進創新的國際傳播和文創產業合作,積極開拓境外市場,培育新的文創項目。推動香港電影蓬勃及持續發展,增強香港流行文化在華文社會的影響力。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藝術品交易平台的角色,深化與巴塞爾藝術展合作,鞏固香港作為區內唯一主辦城市的地位。完善文創人才庫,支持香港演藝學院及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栽培本地藝術工作者,改革藝團資助制度以推動業界高質量發展和持續創新。發揮市場力量,吸引私營市場參與及投資。加強本地與內地藝術機構、博物館、劇團及影視製作單位的協作,支持聯合創作和舉辦巡演巡展項目,吸引國際知名藝術家與文化機構來港合作,擔當中外文明互鑑的重要窗口。支持香港文藝表演創意業界在境外展演,協助內地文化作品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海外推廣,進一步深化海內外民眾對中華文化的理解與認同。增加主流媒體國際傳播能力。
 
專欄21 文藝創意產業發展
  壯大香港文藝創意產業規模
  • 預期至2030年,文藝創意產業的增加價值提升至1,700億元,就業人數增加至228 000人。

2.65 推動體育普及化,推廣社區體育並以促進全民健康為目標,鼓勵市民參與全港性大型綜合運動會及社區康樂體育活動。加強推動隊際運動發展的支援,配合國家推廣「三大球」(即足球、籃球、排球)的發展方向,以及發揮香港在傳統優勢項目的競爭力,推動建立熱愛體育的文化,並發掘和培養優秀競技體育人才。優化整體體育基建布局,發揮啟德體育園作為全港最大型綜合體育和休閒娛樂地標的策略定位,檢視現有大型場地的發展潛質,以及策略性規劃新體育設施。

2.66 發展體育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產業化。透過體育學院的精英訓練系統,全面支援及提升運動員水平。充分利用啟德體育園及「M」品牌計劃,支持更多不同類別和更高級別的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和活動在香港舉辦。爭取舉辦全國性賽事、亞洲賽,以及世界賽的單項項目。提升各體育總會的管治能力、體育業界的專業水平,以科技提升運動員成績。支持亞洲及國際體育組織總會落戶香港,推動香港與國際體育組織建立更緊密聯繫。支持推行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推動「體育+盛事」發展(包括國際級足球盛事),帶動周邊產業和場地專業服務發展。
 
專欄22 體育發展
  壯大香港體育產業規模
  • 投放於體育發展的資源在未來五年累計增加20%。
  • 全職精英運動員的人數在未來五年累計增加20%。
  • 體育及相關活動以基本價格計算的增加值在未來五年累計增加10%。

2.67 深化文體旅協同發展,豐富高品質旅遊產品供應。深化主題旅遊體驗,推廣特色中外節慶活動,彰顯香港中外文化交融優勢。開闢更多城市漫步路線,推動賽馬旅遊,推廣香港美食,做大做強年度旗艦盛事,加強與國際知名釀酒地區的連繫和合作。繼續打造香港成為「亞洲盛事之都」,推動結合體育及文化的國際級盛事旅遊。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郵輪樞紐,吸引郵輪調配到香港及利用香港作為母港,積極開拓客源市場及與粵港澳大灣區內港口持續合作。充分利用香港優美海岸線和豐富的島嶼資源,發展跳島遊及其他水上活動項目。持續提升著名旅遊景點(包括香港迪士尼樂園和海洋公園等)的吸引力。
 
專欄23  文體旅協同發展
1. 啟德體育園舉辦更多非本地藝人表演,提升香港國際化地位
  • 於2030年,在啟德體育園舉行的演唱會或表演中,非本地藝人為主的比例提升至60%。
2. 推動香港迪士尼樂園提質擴容
  • 透過不同類型的新設施持續提升吸引力,包括以「漫威」為主題的新園區,以及全新彼思主題娛樂體驗。爭取訂立並展開下一個中長期發展方案。
3. 提升海洋公園體驗、發揮教育保育優勢
  • 打造海洋公園成為保育研學教育基地,發揮海洋公園在教育保育工作的優勢,包括推出更多以大熊貓及其他動物保育為主題的活動。提升園內的娛樂設施,包括規劃及興建全新的山上歷險主題區,進一步優化園區體驗。

2.68 積極發展遊艇經濟。加快推進遊艇停泊設施發展,提供更多遊艇泊位,吸引更多遊艇(包括超級遊艇)訪港。積極推行「港艇北上」、「粵艇南下」的便利措施,包括授權內地城市相關機構,為訪港遊艇船長提供香港水域知識考試及認可的短期培訓課程與評估,為本地遊艇經濟構建健康、可持續,且具競爭力的發展環境。

2.69 打造「一程多站」示範核心區。致力成為海外旅客進入內地的南大門,善用跨境基建,促進訪港旅客進一步延伸行程至粵港澳大灣區及其他省市。深化與內地以及業界夥伴合作,加強向美加等傳統客源市場,以及中東、東盟及其他亞洲及歐洲具潛力市場的推廣,檢視及優化各項便利海外旅客經香港進入內地的安排,吸引更多過夜高增值海外旅客到訪香港及內地。深化與內地省市的旅遊協作機制,鼓勵兩地居民跨境「一程多站」旅遊(香港+內地城市)。
 
專欄24  旅遊業發展
  提升旅遊業經濟效益
  • 預計旅遊業的增加價值將由2024年的862億元上升至2030年的1,260億元,就業人數將由2024年的159 700上升至2030年的約203 000。
  • 在2030年,過夜旅客中非內地旅客的比例增加至40%。

2.70 優化並升級旅遊服務,健全基礎配套設施。持續完善旅遊業監管制度,深化人才培育機制。推出全新「專項專牌」¹²計劃,提高導遊的專業水平。與旅遊業界及教育機構合作,擴大旅遊專業人才庫。推廣「好客之道」,加強「穆斯林友善」設施及提升服務質素。推動智慧科技在旅遊與出行領域的應用,打造便利、包容與智慧化的旅遊環境,全面提升訪港旅客的體驗,加強香港作為優質旅遊目的地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⁹「獨角獸」意指「獨角獸企業」,即指市場估值超過10億美元的未上市初創企業。

¹⁰指監管機構透過審核所有臨床前研究(即動物實驗)、臨床研究,以及有關製造和品質控制的原始數據及資料,全面審查藥物的安全性、效能和質素。即不需要依靠其他藥物監管機構,而是由香港根據藥械的臨床數據獨立審批藥械的註冊申請。

¹¹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於2026年4月簽署有關推動工業發展、創新及數字轉型合作的聯合文告,雙方會加強合作,推動工業創新,包括加快在香港設立CoE。

¹²意指按個別專業範疇發出「專項導遊牌照」,鼓勵業界培育具專業知識的導遊人才。

(待續)



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