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全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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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持續推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全面升級
2.34 持續深化CEPA開放。積極推動CEPA持續擴大開放,深化與內地服務業合作。善用CEPA開放措施,繼續爭取進一步擴大內地市場准入和開放領域,在香港具優勢的服務領域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包括在負面清單以外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實行國民待遇,以及推進以負面清單方式完善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承諾,推動貿易、投資、金融、知識產權、數字治理等規則標準互認。將更多香港優質專業服務帶進內地市場,助力內地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為香港經濟長遠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2.35 在CEPA框架下,對標國際先進經貿規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以先行先試方式實現更高水平開放。
第四節 大力發展數字貿易等新業態新模式
2.36 積極發展數字貿易,加快貿易文件電子化進程。擴大數字技術、數字產品和數字服務(包括詞元(Token))進出口,完善數據服務產業鏈,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安排,積極參與數字貿易國際治理。有序落實香港「貿易單一窗口」第三階段服務。同步推進與內地及其他經濟體的「單一窗口」互聯互通,促進區域數字貿易合作。推動「貿易單一窗口」接駁香港金融管理局商業數據通,便利銀行獲取相關商業數據作貿易融資參考,協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及改善現金流。修訂本地法例,便利「企業對企業」貿易文件電子化,讓業界發展切合實際需要的技術方案。
2.37 積極發展跨境電商,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及物流樞紐的獨特優勢,推動「品牌出海」。透過靈活資助、能力提升、培訓及推廣支援等,鼓勵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數字化轉型,以及應用新興技術,善用香港面向國內、國際的跨境電商網絡,建立電商供應鏈,利用平台數據分析優化產品策略與行銷活動,實現精準投放,提升營運效率和市場競爭力,並強化企業在電商營運及品牌發展等方面的能力。
第九章 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及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38 在香港擁有五所全球百大高等院校的基礎上,聚焦國際前沿科技領域,強化原始創新基礎科研實力,為全面建設香港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築牢根基。積極推進「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和五大研發機構建設,構建全球「產、學、研」協同創新平台,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科技產業先進研發中心和中試轉化基地,匯聚全球頂尖人才和科研資源積極發展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體系,壯大新興產業和布局未來產業,建設具全球影響力的醫療創新樞紐。2030年後,基本建成立足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全國、聯通世界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獨角獸⁹為牽引、現代金融為賦能,充分發揮世界一流院校科研優勢的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新體制新格局。
第一節 優化創新科技發展體制
2.39 加速對接國家重點科技戰略。瞄準國家策略科技領域,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及機械人、微電子、新能源,以及先進製造及新材料等關鍵核心技術,布局國家級和區域性重大科研平台,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國家核心需求領域取得科研突破,並引進扶植相關企業在香港發展。持續加大本地創新活動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比重,力爭在2030年後達到3%。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加強內地與香港科研合作和技術攻關。鞏固提升和充分發揮在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和InnoHK創新香港研發平台(InnoHK)「雙基地」優勢,支持香港的全國重點實驗室配合國家重大需求從事基礎和應用研究工作。
| 專欄12 發展重大科技專案 |
1. 透過InnoHK持續拓展環球科研合作,匯聚國際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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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拓展量子科技、航天科技、海洋探索等領域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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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開展高精度氣象預報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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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面推進微電子產業鏈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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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發揮大學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用好全國重點實驗室及InnoHK平台等優勢資源,提高體系化創新能力,聯合開展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攻關,提升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完善創新人才發掘、選拔、培養機制,更好支持科技人才發展(尤其青年),加快培育戰略科技人才。
2.41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政府透過相關資助計劃及基金,持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策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創科企業,為新型工業化發展提供堅實支持。同時鼓勵企業充分發揮創新主體作用,加大研發投入,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落地,並支持企業設立研發中心、中試設施、量產基地,打通創新成果由研發、試驗到應用、市場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提升產業鏈、創新鏈,以及供應鏈的協同發展水平。
第二節 構建「三大創科園區、五大研發機構」新格局
2.42 推進建設「三大創科園區」,即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和新田科技城、科學園,以及數碼港。實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河兩岸、一區兩園」高質量發展,促進創新要素在深港兩園跨境流動,推動科研機構、創科企業及專業服務在區內集聚。至2030年,香港園區與深圳園區基本形成高效創新協同機制,穩步朝着成為世界級科技創新樞紐的最終目標邁進,與南部聚焦數字技術(包括人工智能、網絡安全、區塊鏈和金融科技等)的數碼港,以及位於中部聚焦生命健康、先進製造等硬科技及企業培育的科學園共同構成香港「北中南」三大創科園區發展格局。
| 專欄13 河套香港園區和新田科技城發展 |
1. 高水平發展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87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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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實《新田科技城創科產業發展規劃概念綱要》(21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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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推進建設「五大研發機構」,即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及生命健康研發院。完善香港公營研究體系布局,提升香港創科體系效能。在聚焦企業升級轉型及協助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和聚焦先進通訊技術、智能感知,以及智慧城市領域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深耕多年的扎實基礎之上,瞄準國家和香港戰略前沿科技核心領域,創建三所高質量研發院,鞏固提升香港科研容量,包括香港微電子研發院、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以及生命健康研發院。
| 專欄14 新布局研發機構 |
1. 生命健康研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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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香港人工智能研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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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香港微電子研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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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推進新型工業化 加快創新科技產業發展
2.44 因地制宜推進新型工業化,圍繞創新科技優勢和市場需求,構建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業化產業發展體系,主要包括:促進傳統產業利用創科升級轉型;發展壯大具策略價值的新興產業;布局未來產業;以及更好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2.45 在落實策略上,集中鞏固傳統優勢產業(如食品加工、精密製造、鐘錶珠寶、紡織成衣等)基礎的同時,推動高端化、智能化,以及綠色化升級;新興產業作為中期增長引擎,需重點扶植,集中資源發展壯大生命健康、人工智能與機械人、微電子、先進製造等,加速發展中試環節,對接國際認證並設立成果轉化平台,善用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完備的生產基礎,建設下游製造的供應鏈。加快培育航天科技、海洋科技、低空經濟等領域的產業化發展,為下一輪新產業新賽道如商業航天創新突破儲備動能,作好準備;未來產業則以前瞻布局為主,透過鼓勵基礎研究和耐心資本等措施,構建長期戰略價值,建立專家篩選機制與「企研共建」平台,集中資源投入前沿領域,積極布局未來產業如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的應用場景和建設未來產業先導區;持續強化生產性服務業,重點聚焦檢測認證、標準制定,以及科技融資三個核心專業服務領域。
| 專欄15 壯大新興產業和布局未來產業 |
壯大新興產業 為未來產業作前瞻準備及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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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配合上述發展,加速發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對照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要求,推動建設首個在港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以香港微電子研發院為基礎,聚焦應用於極端環境的新一代功率半導體技術、工藝、芯片、器件,以及設備等,匯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構建微電子生態圈。同時,以耐心資本支持香港創科、策略性產業的發展,推出創科產業引導基金和創科創投基金優化計劃,引導更多市場資本投向半導體、人工智能與機械人、生命健康科技,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指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
2.47 推動人工智能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產業,以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千行百業。多維度完善人工智能生態圈,持續全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強化跨界融合,深化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及與內地協同發展。全力提升算力基礎設施布局賦能發展,通過建設沙嶺數據園區,為香港發展人工智能產業所需的算力提供有力支持。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人工智能及數據所需的法律配套,確保香港法律切合時宜,為香港建立有利人工智能及智能化發展的規範框架。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應用人工智能。提升市民人工智能素養,幫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的數智生活。以生命健康和具身智能為基礎,就人工智能推動產業轉型發展制定策略。
| 專欄16 推動「人工智能+」 |
1. 全面推進「人工智能+」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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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設沙嶺數據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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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優化人工智能及數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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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推動自動駕駛車輛在香港的發展。以自動車跨區行走和接駁其他交通工具為目標,積極而有序地加速自動駕駛在香港無人化、規模化發展,盡快達致商業營運,透過智能交通為市民締造更便捷和安全的出行體驗。
第四節 建設醫療創新體系
2.49 全面深化藥物及醫療器械(藥械)監管改革,完善監管體系,對接國際標準,建立自主藥械審評審批能力,積極投入國際藥械監管舞台,爭取國際權威認證。推動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研發,加快創新藥上市使用,建設香港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提升粵港澳大灣區藥械發展動力源作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 專欄17 建設國際藥械權威監管機構 建立自主藥械審評能力 |
1. 建設國際藥械權威機構,改善審批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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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階段實現「第一層審批」,確立自主審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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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改革醫療器械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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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強化中成藥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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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對接國家「港澳藥械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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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積極參與全球醫療器械法規協調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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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建設完善的臨床試驗基礎設施及數碼化平台,培育本地醫療創新人才,優化臨床應用場景,並充分發揮真實世界數據優勢,革新藥械審評機制,推動香港成為亞洲首選的早期臨床試驗中心及全球頂尖的醫療創新轉化基地。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為核心,與深圳園區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中心發揮「一所一中心」協同效應,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創新高質量發展。
| 專欄18 建設臨床試驗及醫療創新生態 |
1. 建設香港臨床試驗數碼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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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立國際臨床試驗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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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動真實世界數據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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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化河套臨床研究「一所一中心」創新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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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快創新產品引進公營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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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打造國際科技合作樞紐
2.51 提升國際科技影響力。加強與世界知名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園區開展國際級、跨學科合作,打造香港成為國家科技創新開放合作的重要對外窗口和通道。
2.52 構建國際高端學術及人才交流平台。積極舉辦和參與高規格國際創科盛事,匯聚全球頂尖創科人才和企業,辦好包括世界互聯網大會亞太峰會、國際創科營商周旗艦盛事香港國際創科展、國際院士論壇、香港世界青年科學大會暨香江諾貝論壇等重量級國際創科活動,提升在全球創新網絡中的影響力。
2.53 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籌辦具影響力的學術期刊。推出資助計劃支持本地大學及專業組織籌辦具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積極舉辦未來科學大獎等國際學術活動及專業會議,向世界展示香港科研實力,促成持續的國際合作。
2.54 加快在香港設置全球先進製造卓越中心(Centre of Excellence,CoE)¹¹。中心將聚焦人工智能+製造、機械人、新能源及工業設計等前沿技術賦能領域,承擔國際技術合作與示範、產業標準與政策研究、技術轉移與產業化、人才培養與能力建設等核心職能,形成可持續運作的全球合作網絡和旗艦項目。
第六節 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55 一體化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發揮優勢,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戰略統籌實施機制。強化院校、科研機構、創新平台、企業、科技計劃人才集聚培養功能,圍繞科技創新、產業發展,以及國家戰略需求協同培育人才,做大做強優勢特色學科,培育發展新興學科和跨學科,提升自主培養、吸引集聚高層次人才的能力。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掘、選拔、培養機制,更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發展。
2.56 針對性引進有助國家和香港發展所需的人才。透過人力推算及跟進調查,動態監察香港人力供求變化,精準引才。檢視「人才清單」,因應人才需求調節引才策略,對準香港未來發展的戰略定位,充實勞動力並改善人口結構。針對性地加強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的海外宣傳和推廣工作。
2.57 打造「留學香港」品牌。透過「留學香港專班」加強推廣香港優厚學術、科研,以及國際合作資源,宣傳「留學香港」和「遊學香港」品牌,吸引優秀學生來港升學發展。支持國際學校體系蓬勃發展,滿足非本地家庭對國際學校學額的需求,吸引非本地人才扎根香港。
第十章 發揮國際化優勢
2.58 加快建設和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推進文體旅融合發展。集中力量把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轉型升級,匯聚全球創新資源、專業人才和高端要素,強化產業融合發展與規則銜接,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興中心群。
第一節 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
2.59 更善用「一國兩制」下香港實行普通法的獨特優勢,深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完善包含訴訟、仲裁、調解等多元化、高水平解決爭議服務,打造香港成為高端法治人才集聚高地,強化粵港澳大灣區法治保障方面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高質量法律專業服務。
| 專欄19 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 |
1. 設立國際商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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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實仲裁法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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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打造香港成為全球調解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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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善用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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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興建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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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發展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2.60 健全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持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尤其是四大範疇,即版權、商標、專利,以及註冊外觀設計)。有序推動合適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延伸適用於香港,以提升香港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銜接及整體競爭力。深化跨境便利措施,推動在更多內地城市提供諮詢服務、促進業務協作、便利跨境保護等,讓合資格的跨境註冊申請更快捷完成,讓申請人能更及時獲得保護。
2.61 深化改革專利制度以促進創新發展,使專利制度更有效地支持科研成果保護、技術轉化、商品化,以及產業化發展。
| 專欄20 改革專利制度 |
1. 便利重點技術領域原授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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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優化專利制度賦能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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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鼓勵和推動生產藥物有關的研發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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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升原授專利自主審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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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構建蓬勃發展和完善的知識產權貿易生態圈,聯同金融和專業服務機構推進試點項目,探索知識產權融資模式,為創科、文創等知識產權密集產業引進資金。通過制度創新和政策配合,構築「低成本、高流動」知識產權貿易高地,鼓勵企業將知識產權集中在香港管理及應用。透過即將成立的知識產權學院,更有系統地為各知識產權密集行業培育具備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融資、運用及商業化知識的人才,增強生態圈內的發展動能。持續加強國際及區域層面的推廣交流,深化與內地協作,支持內地企業以香港作為「走出去」的知識產權貿易平台。
第三節 建設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2.63 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展香港特色文化內涵。貫徹實施《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強化品牌盛事推廣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推廣。全力建設中華文化體驗館及一所介紹國家發展和成就的博物館,推動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與故宮博物院深度協作,展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豐富面貌以及國家的重大發展和成就。
2.64 發展多元文藝創意產業,完善可持續的產業生態圈。支持西九文化區持續發展,發揮優勢並助力建設香港文藝創意產業鏈。用好中外文化薈萃的優勢,推進創新的國際傳播和文創產業合作,積極開拓境外市場,培育新的文創項目。推動香港電影蓬勃及持續發展,增強香港流行文化在華文社會的影響力。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藝術品交易平台的角色,深化與巴塞爾藝術展合作,鞏固香港作為區內唯一主辦城市的地位。完善文創人才庫,支持香港演藝學院及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栽培本地藝術工作者,改革藝團資助制度以推動業界高質量發展和持續創新。發揮市場力量,吸引私營市場參與及投資。加強本地與內地藝術機構、博物館、劇團及影視製作單位的協作,支持聯合創作和舉辦巡演巡展項目,吸引國際知名藝術家與文化機構來港合作,擔當中外文明互鑑的重要窗口。支持香港文藝表演創意業界在境外展演,協助內地文化作品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海外推廣,進一步深化海內外民眾對中華文化的理解與認同。增加主流媒體國際傳播能力。
| 專欄21 文藝創意產業發展 |
壯大香港文藝創意產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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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推動體育普及化,推廣社區體育並以促進全民健康為目標,鼓勵市民參與全港性大型綜合運動會及社區康樂體育活動。加強推動隊際運動發展的支援,配合國家推廣「三大球」(即足球、籃球、排球)的發展方向,以及發揮香港在傳統優勢項目的競爭力,推動建立熱愛體育的文化,並發掘和培養優秀競技體育人才。優化整體體育基建布局,發揮啟德體育園作為全港最大型綜合體育和休閒娛樂地標的策略定位,檢視現有大型場地的發展潛質,以及策略性規劃新體育設施。
2.66 發展體育精英化、盛事化、專業化、產業化。透過體育學院的精英訓練系統,全面支援及提升運動員水平。充分利用啟德體育園及「M」品牌計劃,支持更多不同類別和更高級別的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和活動在香港舉辦。爭取舉辦全國性賽事、亞洲賽,以及世界賽的單項項目。提升各體育總會的管治能力、體育業界的專業水平,以科技提升運動員成績。支持亞洲及國際體育組織總會落戶香港,推動香港與國際體育組織建立更緊密聯繫。支持推行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推動「體育+盛事」發展(包括國際級足球盛事),帶動周邊產業和場地專業服務發展。
| 專欄22 體育發展 |
壯大香港體育產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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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深化文體旅協同發展,豐富高品質旅遊產品供應。深化主題旅遊體驗,推廣特色中外節慶活動,彰顯香港中外文化交融優勢。開闢更多城市漫步路線,推動賽馬旅遊,推廣香港美食,做大做強年度旗艦盛事,加強與國際知名釀酒地區的連繫和合作。繼續打造香港成為「亞洲盛事之都」,推動結合體育及文化的國際級盛事旅遊。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郵輪樞紐,吸引郵輪調配到香港及利用香港作為母港,積極開拓客源市場及與粵港澳大灣區內港口持續合作。充分利用香港優美海岸線和豐富的島嶼資源,發展跳島遊及其他水上活動項目。持續提升著名旅遊景點(包括香港迪士尼樂園和海洋公園等)的吸引力。
| 專欄23 文體旅協同發展 |
1. 啟德體育園舉辦更多非本地藝人表演,提升香港國際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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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動香港迪士尼樂園提質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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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升海洋公園體驗、發揮教育保育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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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積極發展遊艇經濟。加快推進遊艇停泊設施發展,提供更多遊艇泊位,吸引更多遊艇(包括超級遊艇)訪港。積極推行「港艇北上」、「粵艇南下」的便利措施,包括授權內地城市相關機構,為訪港遊艇船長提供香港水域知識考試及認可的短期培訓課程與評估,為本地遊艇經濟構建健康、可持續,且具競爭力的發展環境。
2.69 打造「一程多站」示範核心區。致力成為海外旅客進入內地的南大門,善用跨境基建,促進訪港旅客進一步延伸行程至粵港澳大灣區及其他省市。深化與內地以及業界夥伴合作,加強向美加等傳統客源市場,以及中東、東盟及其他亞洲及歐洲具潛力市場的推廣,檢視及優化各項便利海外旅客經香港進入內地的安排,吸引更多過夜高增值海外旅客到訪香港及內地。深化與內地省市的旅遊協作機制,鼓勵兩地居民跨境「一程多站」旅遊(香港+內地城市)。
| 專欄24 旅遊業發展 |
提升旅遊業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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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優化並升級旅遊服務,健全基礎配套設施。持續完善旅遊業監管制度,深化人才培育機制。推出全新「專項專牌」¹²計劃,提高導遊的專業水平。與旅遊業界及教育機構合作,擴大旅遊專業人才庫。推廣「好客之道」,加強「穆斯林友善」設施及提升服務質素。推動智慧科技在旅遊與出行領域的應用,打造便利、包容與智慧化的旅遊環境,全面提升訪港旅客的體驗,加強香港作為優質旅遊目的地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⁹「獨角獸」意指「獨角獸企業」,即指市場估值超過10億美元的未上市初創企業。
¹⁰指監管機構透過審核所有臨床前研究(即動物實驗)、臨床研究,以及有關製造和品質控制的原始數據及資料,全面審查藥物的安全性、效能和質素。即不需要依靠其他藥物監管機構,而是由香港根據藥械的臨床數據獨立審批藥械的註冊申請。
¹¹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於2026年4月簽署有關推動工業發展、創新及數字轉型合作的聯合文告,雙方會加強合作,推動工業創新,包括加快在香港設立CoE。
¹²意指按個別專業範疇發出「專項導遊牌照」,鼓勵業界培育具專業知識的導遊人才。
(待續)
完
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