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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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強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設

鞏固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2.1 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在充分發揮香港既有優勢的同時,加快發展及提高新質生產力。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建設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打造香港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可進一步提升香港競爭力。全力推進「四中心、一高地」的建設,有助推動香港經濟持續發展,釋放促進民生改善的發展紅利,不斷提升市民福祉。同時,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等,將為「四中心、一高地」建設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促進科研創新和產業發展,並充分發揮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內聯外通」的獨特優勢和國際化城市地位,進一步提升國際競爭優勢。

第六章 國際金融中心

2.2 金融是香港的根本和最大的優勢。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必須彰顯國際定位,以開放的金融市場吸引全球資金、人才和財金企業匯聚香港。秉持「以穩促進,以進固穩」的方針,壯根基、穩結構、強功能、控風險,充分發揮金融賦能實體經濟的核心作用,建設安全高效的金融基建,系統性構建多元化資本市場。通過深度融合內地與海外市場,積極鞏固香港作為聯通全球金融市場的樞紐功能,便利國際資本把握國家及亞洲發展機遇,同時助力內地企業和資本高水平走向世界,並在全球金融治理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節 

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2.3 強化香港作為全球最大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功能。全面壯大離岸人民幣業務規模,持續完善離岸人民幣生態體系,增強流動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流動性補充機制,加快推進離岸人民幣產品創新和擴展產品類型,構建全覆蓋、多層次的人民幣跨境流通網絡,提高離岸人民幣融資穩定性。積極推動人民幣作為政府的支付貨幣。進一步增強離岸人民幣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全面提升對貿易、投融資及跨境業務拓展等領域的支持和促進作用,並支持企業在跨境經貿業務上更廣泛使用人民幣,便利人民幣與其他地區貨幣的兌換。加強內地與香港金融監管溝通,在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穩定議題上保持緊密交流。
 
專欄2 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
1. 優化流動性安排
  • 繼續用好與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互換協議,優化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研究加大對香港銀行的流動性支持及暢通資金雙向流動的措施。
2. 擴闊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產品供應
  • 持續擴大人民幣債券發行規模,繼續定期發行不同年期的人民幣債券。推動主權類、機構及企業等高質量發行人,常態化在港發行點心債。研究更多人民幣定息工具發行和交易機制,完善離岸市場收益率曲線。擴闊人民幣債券作為抵押品的應用場景。增加離岸人民幣市場的流動性管理工具及風險管理產品,積極開拓其他領域推動人民幣的計價、結算、投資功能。
3. 推動人民幣櫃台納入港股通
  • 鼓勵內地及國際投資者使用人民幣作為投資貨幣,同時促使更多上市公司設立人民幣櫃台,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發展。
4. 向國際市場推廣香港離岸人民幣服務的優勢
  • 聯同銀行業界積極深耕「一帶一路」和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等潛力較大的國家地區,開拓新興市場。
5. 推動以人民幣支付政府開支
  • 特區政府帶頭積極研究和推動在更多合適的場景下以人民幣支付政府開支。

2.4 推動香港鞏固全球領先跨境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為全球主權基金、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發展提供優質服務,強化香港管理內地與全球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的功能。完善監管和市場基礎設施、壯大專業服務生態,積極推動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優化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稅制,驅動更多國際和內地家族資本及長期資金落戶香港並擴大業務。擴大多元資產管理類別和產品選擇,推動基金市場發展,例如另類資產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等多元化資產管理工具,從而全面提升資產和財富管理的深度與廣度。

2.5 強化國際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深化與內地及海外市場監管合作,充分運用國際保險、再保險及資本市場比較優勢,推動傳統保險與非傳統風險管理工具協同發展,發揮保險相連證券、專屬自保公司、航運專項風險池等多層次風險轉移和分擔機制的疊加效應,鞏固香港作為區域乃至全球巨災及專項風險管理樞紐的戰略功能。同時強化保險業風險為本的資本制度,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香港及內地的基建項目,提升保險業界風險防控能力和風險管理文化。 

第二節 優化股票和債券市場

2.6 圍繞股票及債券兩大核心市場,持續優化市場制度設計和產品生態。提升市場深度、廣度與流動性,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國際資本「引進來」。承擔香港作為國家金融對外開放試驗田的角色,積極提升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2.7 優化證券市場效能。加強上市制度的競爭力及提升證券市場基建的營運效率,支持內地及海外行業龍頭及優質新興產業企業赴港上市,包括深化香港交易所與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對接合作,助力更多內地優質企業透過香港的上市平台對接國際資本市場,構建更加順暢高效的上市服務。完善擴充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機制,拓展新興領域,發揮投融資平台功能,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及全球南方等新興經濟體的經貿、金融與基礎建設合作。

2.8 優化國際債券市場。協同推進一級市場發行、二級市場流動性提升、離岸人民幣業務拓展,以及固定收益與貨幣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債券通」(南向通),持續推進南向通在投資規模、投資者範圍、產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優化擴容。推動更多內地機構投資香港債券市場,擴大「股票通」、「債券通」、「理財通」、「私募通」渠道和業務量。發展多元金融產品與風險管理工具,研究為回購交易設立中央對手方結算及完善場外衍生產品規管。穩步推進政府數字債券常態化發行,完善相關法律和市場配套,推動數字債券普及化,加快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商業化、國際化及現代化,推動本地股票及債券中央證券託管平台對接,建設切合香港市場特點及人民幣國際化需求的定息及貨幣產品電子交易平台,將CMU發展成為區域內領先的中央證券託管機構。

2.9 吸引國際金融機構在香港設立區域總部或辦事處,支持金融機構以香港為區域基地。堅定支持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機構利用香港成熟的資本市場支持項目融資、發債、投資及財務管理的運作,積極配合和支援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在港設立的辦事處的需要。加強國際金融人才培養與引進,完善專業資格銜接、實務培訓及跨境交流機制,壯大具備國際視野與專業能力的金融人才隊伍。

2.10 加強金融機構建設和國際金融參與合作。深度參與區域以及全球金融發展進程。支持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利用香港平台提升綜合服務水平,助力內地金融機構加大在港資本投入,以香港為國際總部發展海外業務。發揮內地大型金融機構在港機構作為集團風險管理中心以及經營基地的作用,支持內地銀行、保險公司(尤其是國際化再保險公司)開拓國際市場。發揮內地其他金融機構在港機構國際化經營窗口作用。發揮中資企業出海中轉站作用。舉辦高水平金融盛事,深化國際交流及務實合作。

2.11 便利公司遷冊來港。有序引導具備良好資本、治理及實質營運的境外企業(尤其是金融機構)遷冊來港,提升在港金融實體的質量與穩定性。

第三節 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2.12 以黃金為切入點,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全面推動黃金交易相關清算系統、倉儲、供給和基礎建設的協同發展,充分發揮黃金戰略資產作用。長遠對標國際主要黃金交易中心,實現軟硬件雙軌並行的發展格局。加速構建基礎設施,為國際標準黃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務。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機構落戶香港,擴容增量。全面提升香港黃金倉儲量和精煉能力。強化本地人才培訓,研究為黃金相關企業提供進一步優惠政策。深化本地與內地黃金市場合作,積極推進互聯互通,建設一站式儲存、交易、清算和服務中心,構建一體化的黃金生態圈。探討發展人民幣計價黃金市場、大宗商品市場,加強與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等內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國際投資者力度,增加人民幣定價產品。

2.13 統籌推動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創新突破。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倫敦金屬交易所全球倉庫網絡許可交付地點的獨特優勢,帶動更多大宗商品相關的交易、風險管理,以及融資等業務聯動發展,探索打通其他投資工具需求的新路向,建設高效開放的大宗商品生態圈。進一步豐富香港人民幣計價結算的大宗商品期貨期權品種,鼓勵和支持香港大宗商品現貨交易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發展人民幣大宗商品交易,與內地市場錯位互補發展,包括與前海聯合交易中心協同合作。

第四節 推進「金融+」 以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2.14 推進「金融+科技創新」。推動耐心資本和風投創投投入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優化科技企業上市制度,擴闊融資渠道。推動科技金融加速成長,支持創新科技企業融資做大做強。推進數字金融,全面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效率與風險防控能力,探索數字金融基礎建設的深層應用。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構建全球領先的數字資產發牌及監管制度,推動數字資產流動性及市場創新發展。以市場化方式吸引各類金融資源投入到科技創新領域,強化高等教育前沿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新興產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支持科研成果向市場轉化;推進「金融+貿易」。重點強化貿易融資、供應鏈金融、結算清算,以及風險管理服務,加強對中小企業及跨境貿易的支持;推進「金融+綠色發展」。全面推動綠色和可持續金融快速發展,推動建設國際碳市場,助力國家工業、交通、能源等重點領域實現低碳轉型,支持綠色產業有序「走出去」;推進「金融+知識產權」。應用知識產權融資沙盒,將知識產權融入金融服務體系,助力知識產權價值轉化,進一步釋放知識產權作為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潛力;推進「金融+航運」。配合國際航運綠色轉型的融資需求及國家大宗商品貿易戰略,協助航運企業拓展多元融資渠道與發展空間;推進「金融+民生」。深化普惠金融發展,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及性,完善面向社會各界的金融服務體系。
 
專欄3 推進「金融+」
1. 金融+科技創新
  • 推出100億元創科產業引導基金,涵蓋五個主題板塊,包括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機械人、半導體與智能設備、數字化與升級轉型,以及未來與可持續發展。預期基金規模可達到至少400億元,即市場投入的資金會是政府出資總額至少3倍。
  • 推出創科創投基金優化計劃,調撥最多25億元與業界配對成立聯合基金,投資策略性產業的初創企業。預期吸引最少75億元市場資金。
  • 透過政府全資擁有的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耐心資本,積極推進圍繞硬科技、生命科技、新能源╱綠色科技,以及相關應用的共同投資。
  • 穩步推進金融科技發展,包括數據及支付基建、人工智能、增強韌性,以及金融代幣化等四大重點領域。
  • 通過金融管理局Ensemble項目推動使用代幣化技術提升多種資產類別及用例的進一步實際應用。
  • 穩慎推動新興數字資產例如央行數碼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穩定幣、代幣化存款、代幣化債券以及代幣化證券產品發展。
  • 深化金融監管沙盒應用,擴大覆蓋範圍,實現金融創新與監管之間的動態平衡。
2. 金融+貿易
  • 持續推進Cargoˣ項目建設,連結貨運物流與貿易數據平台,促進貿易單據電子化及跨境數據交換,推動電子認證在貿易單證電子化中的作用。
  • 優化稅務寬免等措施,加強香港對內地及海外企業設立企業財資中心的吸引力。
3. 金融+綠色發展
  • 積極推進國際碳市場建設,引導資金流向可持續投資領域。
  • 健全可持續金融相關信息披露體系及可持續金融生態系統,提升市場在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方面的能力及專業水平。
  • 推動跨境市場協作與創新,促進綠色與可持續項目高效對接國際資本,助力全球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4. 金融+知識產權
  • 加強對創新型企業的融資支持,更好滿足科技創新企業在資金運營、研發拓展等方面的實際需求。
5. 金融+航運
  • 支持開發多元航運金融、保險,以及貿易融資產品和增值服務。
  • 支持航運綠色及數字化升級轉型,推動新能源船舶建設、清潔能源運輸,以及低碳營運模式發展。
  • 推動海運領域跨境人民幣結算。
  • 支持船東互保機構加快發展,並推動海事保險培訓。
6. 金融+民生
  • 推動養老金融體系優化升級,持續提供多元養老金融產品。
  • 聚焦便民利企,持續優化跨境支付通。
  • 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資助中小企業數碼轉型。

第五節 加強金融風險防範

2.15 維護金融安全,健全長期機制,提升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防範和處置能力,完善跨市場、跨機構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重點領域風險監測,健全金融基礎設施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鞏固網絡安全、金融科技監管和反洗錢能力。

第七章 國際航運中心和航空樞紐

2.16 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穩箱量、增價值、強協同,以數量型轉向價值型為導向,加快實現從「噸位大港」向「價值港」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構建多元化、韌性強的國際運輸通道體系,促進國際航空貨運以及低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加快推動海空聯動、綜合提升香港在國家現代交通網絡中的樞紐功能。

第一節 推進香港航運業數字智能化、綠色轉型

2.17 推動智慧綠色港口發展,完善物流數據互聯互通。引領碼頭營運商加快推進香港葵青貨櫃碼頭智能化的步伐。持續釋放「港口社區系統」的發展潛能,和全球航運商業網絡深度融合,為本地物流及貿易企業提供一站式海、陸、空物流及供應鏈數據和「一單多報」等增值服務。加快建設綠色船用燃料加注和貿易中心,與泛珠三角城市深化協作,構建以香港為中心的「綠色能源走廊」,研究共建新能源船舶綠色低碳全產業鏈、供應鏈,達致「華南生產貯運、香港加注貿易、服務全球船舶」的新格局,打造全過程低碳的區域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體系。
 
專欄4 推進航運業綠色升級轉型
1. 綠色船用燃料使用比例
  • 於2030年香港註冊船舶使用綠色船用燃料的比例達7%。
2. 降低碳排放
  • 於2030年葵青貨櫃碼頭碳排放比2021年降低30%。
3. 建立「綠色能源走廊」
  • 至2030年,建立五條「綠色能源走廊」,助力香港發展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及貿易中心。
 
2.18 推進港口高質量協同發展,深化與內地及國際航運港口合作。強化國際中轉樞紐地位,融入國家物流樞紐網絡,助力國家增強在全球航運布局的競爭力和主導性。透過互利合作,便利貨物可在香港及洋浦兩地選港出口,兩地的東南亞航線互相替補,形成雙樞紐格局。善用中南美洲航線的比較優勢,協同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發展香港成為華南冷鏈國際貿易中心,助力國家建設「華南— 南美」國際冷鏈物流通道。持續深耕「鐵海陸江」立體多式聯運體系建設,透過推進跨境貨車跨省營運及監管體系改革以及推動粵港澳商用車駕照互認,減低貨物經香港中轉的成本,實現「穩箱量」的目標。
 
專欄5 推進港口高質量協同發展
1. 持續深耕建設「鐵海陸江」立體多式聯運體系
  • 拓展貨源,打造高價值貨物中轉樞紐,並做大中南美洲和大洋洲等新市場。探索建立轉口商貿區,便利經香港中轉的貨物在粵港澳大灣區內流動。推動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制定高附加值物流管理準則和標準,協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性綜合交通物流樞紐集群。探索基於多式聯運單證的「一單制」金融保險服務創新。
2. 深度參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港口群
  • 推廣香港葵青—深圳鹽田港口錯位發展的成功經驗,推動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港口錯位發展及高效協作,產生協同效應,吸引粵港澳大灣區中南美洲進出口貨運集中在香港處理,重振粵港澳大灣區其他港口與香港之間的駁船網絡。與深圳、惠州開展國際航運和港口合作,探索港深跨境集裝箱貨運和特定航線江海直達運輸模式。
3. 積極參與「水水中轉」⁶智慧綠色物流模式建設的場景培育
  • 為自主船在香港及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的使用創造有利營運環境,從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航運智能化轉型。
 
第二節 構建高增值海運服務生態圈

2.19 強化高增值海運服務。進一步優化船舶註冊制度,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頂尖船東註冊地的競爭力,吸引更多船舶來港註冊,壯大香港船舶註冊規模,並以質量提升為核心導向,帶動高增值海運服務業群升級發展,同時充分發揮香港在船舶管理、航運融資、海事保險、海事仲裁等海運服務業的優勢。協助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企業開拓內地及亞洲市場。推動業界持份者及培訓機構整合現有資源及專業力量,共同協作,進一步構建系統化培訓框架,為高增值海運服務業建立穩定的人才庫。
 
專欄6 提升香港高增值海運服務業的國際聲譽及競爭力
1. 落實大宗商品貿易半稅優惠安排
  • 落實半稅優惠安排,吸引內地及國際大宗商品交易商在香港設立國際╱區域總部或營運中心,助力構建蓬勃的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帶動高增值海運服務的需求。
2. 與內地海事培訓機構建立合作機制
  • 與內地海事培訓機構建立恆常化的合作機制,推動本地與海外專業教學人員的交流合作和互訪,同時鼓勵本地海運企業及業界組織加入合作機制,以進一步豐富香港海運服務人才庫,推動香港高增值海運服務的可持續發展,與內地海事院校合作辦學,打造高端化複合型航運人才培養體系。
3. 支持航運先進技術研究院在港落地
  • 支持研究院在香港設立研發及協作平台,聚焦航運產業鏈關鍵環節的前沿及顛覆性技術研發,並加強與科研機構及科技企業的「產、學、研」聯動合作,促進科研成果轉化落地,助力香港成為全球航運之都。
4. 革新香港船舶註冊制度
  • 革新註冊制度,容許「雙旗船制」等安排並持續探索優化措施;支持擴大香港註冊船舶參與內地市場的空間;加強海內外推廣及推進各項優惠計劃,以吸引更多船東在香港註冊船舶。
5. 善用「伙伴港口」建立的戰略合作關係
  • 透過「伙伴港口」建立的戰略合作關係,協助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企業開拓中國內地及亞洲市場。

第三節 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2.20 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競爭優勢。持續開拓新航線,策略性吸引本地及非本地航空公司拓展新航點和增加航班,並增強香港的長途航線網絡,尤其是連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深化國際合作,積極參加國際民航會議,主動出訪民航夥伴,商討訂立新的民航協議或擴展航權,優先聚焦具進一步發展潛力及新增長點的地區,如南美洲、中亞、非洲及中東等。推進「機場城市」發展,帶動高端商業和旅遊活動,強化香港國際機場的中轉吸引力。
 
專欄7 國際航空樞紐發展
持續擴展國際航空網絡
  • 在2026至2030年期間,每年與十個或更多的民航夥伴探索加強民航聯繫,涉及的民航夥伴中至少四成為共建「一帶一路」國家。
  • 香港國際機場的全球航點在五年內由220個增加至240個。

2.21 深度參與國家航空網絡發展。在現有高度國際化網絡上,主動對接國家航空網絡發展戰略,充分發揮香港「內聯外通」的優勢,積極融入國家「一圈六廊五通道」⁷建設,支持服務國家全球航線網絡輻射能力,增強國家整體航空網絡的韌性和通達性,更好應對全球航線網絡重塑格局。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內機場群在運作協調、空域優化、多式聯運等方面合作,推動機場群內部資源共享與功能互補,提升整體營運效率與服務質素,帶動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機場群的國際競爭力。
 
專欄8 積極融入國家「幹支通、全網聯」民航發展戰略
開辦更多往來內地機場航班
  • 爭取本地航空公司開辦更多往來內地機場的航班,透過多式聯運、代碼共享等方式,擴大彼此的客源和網絡覆蓋。以「幹支通、全網聯」通程航班與中轉便利化服務為核心,通過香港國際航空樞紐網絡,提升內地城市與全球目的地高效連接,實現內外循環雙向匯聚。

第四節 打造新型航空產業生態圈

2.22 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航空產業生態圈。構建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產業生態系統,形成「前店後廠」飛機部件產業集群和亞洲首個飛機部件處理及交易中心。積極參與國產飛機研製及認證工作,充分發揮橋樑的角色,助力國產飛機通過香港打進世界市場。發揮香港可持續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生產基地落戶東莞的產業建設作用,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SAF產業鏈,包括在香港興建燃料混合設施,助力國家在SAF領域發展。
 
專欄9 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航空產業生態圈
促進SAF產業發展
  • 構建具國際競爭力的SAF產業鏈。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香港SAF產業鏈,共同打造循環經濟領域的示範專案,促進航空業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將SAF產業培育成為具全球競爭力的綠色產業。生產基地預計於2030年前投產。
  • 香港國際機場出發航班在2030年實現1%‑3%的SAF使用比例。

2.23 打造低空創新應用亞太區樞紐。制訂落實《發展低空經濟規劃行動綱領》。健全規管框架、標準制定、基礎建設等,積極提升低空經濟相關科研、人才培育,以及國際標準銜接。發揮「引領、橋樑、示範」角色,在強化與內地監管框架有效銜接的基礎上,探索打造低空經濟出海示範合規基地。研究與內地聯合推動設立國際低空經濟合作組織。

2.24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物流發展。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產業基礎和地理優勢,憑藉與鄰近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先行探索經驗,連結粵港澳大灣區三地資源要素,拓展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物流應用場景,加快形成覆蓋粵港澳大灣區的整合規模化低空跨境物流網絡。
 
專欄10 構建低空經濟生態圈
1. 完善民航法例、相關標準,以及規管框架
  • 為重量超過150公斤的非傳統航空器制訂相關法例。總結首批低空經濟「監管沙盒」項目推行經驗,較為成熟的項目進入恆常實際運作,並制定相關標準。
  • 推動內地與香港的低空經濟相關標準兼容。
  • 發揮香港在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世界氣象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地位,主動助力國家參與國際低空經濟標準制定工作。
2. 推進低空基礎設施建設
  • 提前規劃部署起降場、航路網絡、衛星定位、三維空間數據系統、智能低空交通管理系統等。
3. 推出進階版低空經濟「監管沙盒X」
  • 測試跨境路線、低空載人飛行器、無人機交通管理系統,以及多場景╱多用戶共享平台等技術較複雜的應用場景,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合作推動跨境低空物流活動發展。
4. 支持科研及人才培育
  • 繼續支持低空經濟技術研發及人才培育工作。支持本地院校及航空業培訓機構進一步完善各類低空經濟專業人才培訓,涵蓋科研、產品開發、系統設計、安全監督、飛行器駕駛,以及商業營運等領域。
5. 支持舉辦區域性及國際性低空經濟貿易展,探討成立低空經濟產品出海示範區
  • 吸引更多來自全球各地的買家來港實地考察,充分發揮香港國際金融、貿易中心,以及自由港的地位,為低空經濟進出口貿易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務,包括項目融資、出口信用保險、售後服務等。

2.25 完善粵港澳大灣區多式聯運網絡。重點推進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建設,加快「空港一體化」智慧協作。發展更多多式聯運模式,持續優化「經珠港飛」⁸,提高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客與貨來往世界各地的便利。加強香港國際機場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的連繫,透過東莞空港中心「海空貨物聯運模式」,完善兩地接駁,方便貨物流轉,加強航空物流與電子商務(電商)聯動。

2.26 帶動粵港澳大灣區機場群優勢互補的互動發展模式。推動粵港航空航運協同發展,研究與深圳及澳門機場合作,推動空域協同管理與航線優化,提升航班與運力效率,強化貨運、維修及培訓合作。
 
專欄11 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多式聯運網絡
1. 香港國際機場東莞空港中心
  • 推進東莞空港中心項目,以海空聯運模式,完善兩地接駁,方便貨物流轉。
2. 發展更多多式聯運模式
  • 持續優化「經珠港飛」及「空— 陸— 空」、「陸— 空」、「海— 空」,以及「空鐵聯運」國際聯程轉運模式,並發展更多多式聯運模式,加強香港國際機場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及內地其他城市的連繫。
3. 與澳門國際機場合作進一步完善乘客流向
  • 利用「海天客運碼頭」的海空聯運服務、港珠澳大橋口岸往返香港國際機場專線(封關巴士)服務等提升服務效率。
4. 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機場群
  • 研究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機場群的協作。
  • 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空中交通管理規劃與實施三方工作組」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外圍航路和空域結構,透過加強數據分享和新技術應用,創建更靈活的空管運行模式,提升區域流量管理效率。

第八章 國際貿易中心

2.27 鞏固及提升國際貿易中心地位,擴網絡、強優勢、創增量,朝數字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升級,結合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和財資中心的優勢,優化離岸貿易平台功能。鼓勵製造、科技與物流企業透過香港進行國際訂單、匯兌、貿易金融、供應鏈管理等高增值活動,打造服務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的重要樞紐。匯聚全球企業,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覆蓋全球市場,令香港成為更具韌性、更具戰略價值的國際貿易中心。

第一節 持續拓展國際經貿網絡

2.28 堅持奉行自由貿易、維持零關稅,以及支持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為貿易夥伴提供具透明度和高確定性的營商環境。持續鞏固與歐美市場的聯繫,深耕東盟、中東市場,同時探索中亞、非洲等新興市場。積極與具備潛力或位處策略性位置的經濟體締結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繼續爭取早日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進一步擴大香港的經貿「朋友圈」,同時為香港的貨物及服務貿易爭取更佳的海外市場准入條件和投資保障,以加強雙向投資流動及推動香港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2.29 持續擴大海外辦事處網絡,重點面向高增長潛力與具戰略夥伴關係的經濟體,結合特區政府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投資推廣署以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全球辦事處的網絡,深化海外聯繫和加強經貿推廣力度。主動與外國政府、機構、企業聯繫作恆常交流,積極宣傳香港獨特優勢。深化與不同市場的合作,推動更多海外企業利用香港作為進入大中華及亞太市場的門戶,吸引其資金、企業及人才落戶香港。

2.30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導產業發展。採取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引導產業發展。加快引進行業龍頭和不同企業在香港設立管理離岸貿易及供應鏈的區域或國際總部和財資中心。面向中東、東盟、歐美長線資金,進一步壯大香港的總部經濟及推廣香港家族辦公室。聚焦人工智能、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型工業化、綠色發展等創科領域重點產業,制訂目標企業清單與年度招商行動計劃。完善跨部門協調與項目落地機制,為企業提供個案服務,強化重點招商項目在土地、規劃、通關、人才、監管等方面的一站式協調服務。

第二節 構建高增值供應鏈服務中心

2.31 提升香港出海平台的功能。特區政府在2025年成立「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善用香港的國際化優勢及網絡,成功帶領內地企業以香港為平台開展海外業務。「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將持續拓展及整合駐內地及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投資推廣署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功能,響應國家健全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引導內地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助力其發展國際市場並參與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提升海外綜合服務水平,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高水平的高增值專業企業服務。深化與國家相關部委及內地企業組織交流合作,支持內地企業落戶和擴展業務,加快推進「內地企業出海專班」於海外綜合服務點的工作。打造一個涵蓋海外市場分析、風險管理、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品牌國際化推廣、供應鏈協同優化,以及跨境融資等核心功能的綜合生態系統,協助企業有效應對全球市場挑戰。

2.32 聯動金融、法律及解決爭議、會計、物流、保險、檢測認證,以及其他專業服務等領域,建設海外企業通過香港進入內地市場以及內地企業經香港出海的雙向服務平台。利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協助企業來港上市,提供跨境貿易融資及風險管理。發揮與國際接軌的普通法制度、強化國際調解院總部的功能及國際法律人才等優勢,提供合約管理和跨境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保障出海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為內地企業及品牌提升檢測與國際認證水平,推動產業質素升級,建立國際形象和推動品牌出海。

2.33 強化會展業雙向平台功能。充分發揮香港會展業的「國際展示廳」功能及建設品牌的優勢,聚焦吸引更多國際級展覽盛事及專業展會在香港舉行。一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優質品牌納入「中國消費名品」,推動兩地企業在品牌培育、研發設計、供應鏈管理、全球營銷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優化「內地製造+香港服務」出海模式,為內地企業通往全球市場提供所需平台,助力國家知名品牌拓展國際版圖;另一方面,吸引海外企業善用香港的國際級展覽平台及貿易跳板,將優質產品和服務引進內地市場。以雙向平台的獨特優勢,進一步發展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會展之都的地位。

⁶即進出口貨物全程或部分利用水路運輸與轉運(如內河、江海等)的聯運模式。

⁷意指深耕東南亞、東北亞等市場,穩步拓展西亞、中亞、南亞等市場,構建周邊航空運輸圈,提升國際市場支撐能力。有序提升新亞歐大陸橋、中蒙俄、中國— 中亞— 西亞、中國— 中南半島、中巴和孟中印緬等共建「一帶一路」六大國際經濟合作走廊航線網路通達性。構建通達歐洲、北美、拉美、南太、印度洋及非洲等地區的五大航空運輸通道,擴大網路覆蓋面。

⁸「經珠港飛」客運服務讓內地及國際旅客可經港珠澳大橋穿梭珠海及香港,以「空— 陸— 空」方式經珠海機場和香港國際機場往來內地和全球各地。

(待續)



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