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所被拒絕續發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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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九月八日)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

  勞工處已拒絕向位於尖沙咀的SOUTHEAST ASIA EMPLOYMENT AGENCY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因為該公司的持牌人曾因違反《旅館業條例》而被定罪。

  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第53(1)(c)(v)條,勞工處處長如有合理理由信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或擬作為持牌人的人並非是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便可拒絕發出牌照或續發牌照。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及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所有香港法例,以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撤銷牌照、拒絕續發牌照或拒絕發出新牌照。」

  任何人士如欲查詢與職業介紹所相關事宜或投訴職業介紹所的涉嫌違規行為,請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電話:2115 3667;電郵:ea-ee@labour.gov.hk;地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



2026年9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