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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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昨日(八月十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五十七歲抵港内地女旅客時,在其身上檢獲七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千九百元,應課稅值約二千六百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10分
香港時間17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