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八月七日)在添馬政府總部就完善香港性罪行法例公眾諮詢結束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保安局局長:各位香港市民、各位記者朋友,大家好。我想在此和大家談談有關政府完善香港性罪行法例的公眾諮詢工作進度。
為加強對性罪行受害者的保護,以及令香港性罪行法例能與時並進,我們就完善香港性罪行法例提出修例建議。
我們已於七月七日就修例方案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並獲得委員會全力支持。同日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工作,諮詢期已經在八月五日星期三結束。首先,我們感謝社會各界就完善性罪行法例踴躍表達意見,支持我們的修例工作。
公眾諮詢期間我們收到超過6 000份意見書。整體來說,超過九成的意見均支持我們提出的修例建議和提出正面意見。上述結果足以反映我們的修例建議獲得社會大部分市民和各界的支持。收到的意見涵蓋修例建議的不同範疇,包括未經同意、涉及兒童和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以及加強對性罪行受害人的保護。
我們留意到有意見建議政府進一步考慮訂立「持續性侵犯兒童」罪。在這方面,我們留意到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交給保安局的意見書中提到,經綜合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後,他們基本上大致同意訂立「持續性侵犯兒童」罪。政府會積極考慮相關建議,亦會與相關持份者,包括法律界人士,保持緊密溝通。
至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檢視被告利用「誤信同意」藉口而脫罪的情況,我們留意到社會各界對這方面的意見持不同的看法。其實,我們在今次的修例建議中,已列出了11項受害人會被視作不同意的情況,即是當有證據證明有關情況存在,受害人會被視為不同意。我們初步認為這項修訂應該已經可以應對上述情況,但我們會繼續研究相關議題。連同其他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我們會一併詳細研究。
隨後,我們會於二○二六年將修例建議以條例草案形式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是在今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以期可以「早一日、得一日」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多謝大家。
記者:據了解,香港記者協會將於本月八日,即明日進行換屆選舉,目前五名參選人據聞包括外媒記者、網媒記者和自由記者,當中沒有任何一間本地主要傳媒代表參加,而且五人均劣跡斑斑。請問局長對這情況以及記協的代表性有甚麼看法?
保安局局長:據悉,記協(香港記者協會)將於本星期六,即是明日舉行(換屆)選舉。首先,我再重申,記協是一個沒有認受性、沒有公信力的團體。據報,今次參選人全部都是外媒或一些所謂自由媒體或網媒,連一個香港主流傳媒的代表也沒有,這樣怎可稱為香港記者協會?另外,這個記者協會不單沒有公布參選人名單,當選的名單亦不作公布。在這黑箱作業的情況下,如何有認受性?
另外,記協劣跡斑斑。在二○一九年「黑暴」期間,記協為暴徒護航,立場偏頗,成員亦屢屢違法。在黎智英案中,記協亦是立場偏頗,一直誤導公眾,宣稱黎智英為了捍衞新聞自由而身陷囹圄。但是,如果大家有留意審訊的話,都會很清楚看見整件事就是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去危害國家安全。法官亦已指出這是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另外,就一些團體濫用職工會的名稱而從事與職工會無關的行為,我想告訴大家,我們一定會依法調查,依法追究。我想在此警吿所有人,不論你用任何名稱,甚麼樣的幌子,只要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部勢力或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我告訴你,我一定會「釘死」你,後果自負。
記者:性罪行方面,社會有許多討論認為被吿可以用「誤信同意」作為抗辯理由,社會上有些人覺得這是條例的漏洞。但剛才聽你所言,覺得今次的修例建議已可以應付。但如果有些個案的被侵犯人士,無法透過言語或動作表示不同意,在這情況下,是次修例可以如何應對呢?第二,有消息指皇崗口岸最快下星期開始就會進行四次演練,人數由1 000到最多20 000人。想問演練方面的準備工作是否一切已準備就緒?是否下星期會如期進行演練?最多人的一次約20 000人演練,是否足以測試出入境人流高峰時的情況?
保安局局長:首先我想說說關於「誤信同意」。我們留意到社會有些聲音認為要訂立「誤信同意」(的不適用情況),不可以讓他們(被告)以此作為藉口。但其實今次我們的修例建議中,已經列出了11項情況。除了剛才你提及的沒有用言語或沒有表達同意外,例如一些誤解該性行為的目的,如性交轉運;另外還有10項。我們認為這些可能都能應對所謂「誤解同意」的情況,但當然我們會再詳細研究該條例有否優化空間。
至於測試方面,其實我們由七月三十一日接收了該地方後已經開始進行了大大小小不同的測試。接下來的八月十三日會有一個比較大型的、有1 000人的測試,測試口岸的交通運作。接下來亦會有一些剛才提及過由5 000人到20 000人不等的演練。皇崗口岸以往最高峰的時候是一小時有7 700人,而今次演練是一小時之內有20 000人,即是比現在的高峰還要高出多於一倍。如果我們能應付這樣的人流,我們相信日後的運作是會相對暢順。
記者:想問一問關於性罪行方面,剛提及除了就「誤信同意」的抗辯理由設限之外,亦有社會意見提出無將deep fake(深偽)、即以AI(人工智能)換臉製作性影片等,納入性罪行內,會否考慮將deep fake納入性罪行?另外想問問皇崗口岸方面,剛提及最新的測試演練,現時演練情況是否已大致準備好?會否有正式啓用的時間表?
保安局局長:剛才你提到的深偽影像,在我們修改的條例當中,有一條向兒童傳輸性影像(的罪行)。我們應付這問題,並非只限於性罪行條例。《刑事罪行條例》中,以電腦傳送這些影像,可能已違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亦可能違反涉及淫褻刊物的罪行。另外,就AI方面,律政司司長設有委員會檢討AI相關的罪行,所以我們是全方位打擊這類罪行。
至於皇崗口岸的演練方面,正如我所講,我們是慢慢遞增,由1 000人到5 000人,再到10 000人,然後20 000人。我們每次均會檢討成效,看看有甚麼需要改進。只有當我們做完這些演練,每個都覺得暢順,需要修改和改善的地方已得到改善,可暢順運作讓市民感覺良好,我們才會考慮正式開通。謝謝。
完
2026年8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