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衞生署嚴厲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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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八月五日)在全港多區進行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的行動,檢獲約10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大部分產品的包裝均以日文標籤。另外,一名男子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被捕。
衞生署早前收到報告,指市面上有人售賣或管有屬於《條例》下第1部毒藥的止痛藥物,但產品以日文標籤,懷疑未在本港註冊。衞生署今日派員在尖沙咀、銅鑼灣、上水及元朗等多區進行突擊巡查,在一間持牌藥房,一間藥行及兩間店鋪內檢獲約10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產品大多以日文標籤,並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懷疑是含有「布洛芬」和「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一名38歲的男子涉嫌違反藥物相關法例,包括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等被警方拘捕。
衞生署會繼續調查和跟進,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其他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其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屬鴉片類鎮痛藥,可用作鎮咳及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便秘和昏昏欲睡。含有「布洛芬」及「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均屬《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或在醫生指示下使用。
衞生署有既定機制監察市場上(包括互聯網上)銷售的藥物。當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本署會即時展開調查,需要時亦會把個案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或與其他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定會依法處理。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在服用任何藥物前,必須先徵詢醫護人員意見,切勿購買及服用成分不明或來源可疑的產品,因其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衞生署已編製關於選購及使用藥物的安全資訊,包括「網上購買藥物的注意事項」、「註冊藥物的基本知識」及「外遊購買藥物的注意事項」,供市民參閱。
完
2026年8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