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下的上訴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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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八月一日起,上訴委員團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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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萃敏#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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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軒*
陳浩庭*
俞卓君*
黃楚沃博士#
鄭玉琴*
朱啟明*
潘景和#
李超宇*
曾卓兒*
王惠成*
劉桂容*
(#再次委任成員
*新委任成員)
《物管條例》下就物業管理公司和物業管理人制定的發牌制度已於二○二三年八月一日全面落實。根據《物管條例》,任何人如因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就牌照及紀律相關事宜的決定感到受屈,可提出上訴。這些決定包括監管局就發出牌照、牌照續期、牌照條件、紀律聆訊和紀律制裁命令等事宜而作出的決定。上訴委員團主席須在委員團中委出上訴審裁小組,以聆訊上訴。上訴審裁小組可維持、更改或推翻該上訴所關乎的任何決定、裁斷或命令。
完
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香港時間12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