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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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關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在撰寫判詞時多次出現司法抄襲的事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七月二十七日)發表以下聲明:

  法官審理案件的首要職責,是按照適用法律及在法庭席前提出的證據,公正地聆訊和裁決案件。履行此項職責時,法官必須獨立思考,審慎考慮和處理有關爭議和待決事項,然後作出裁斷。法官行使獨立司法判斷是裁決過程的核心要素,最主要體現在其所撰寫的判詞及裁決理由之中。
   
  司法抄襲直接衝擊此根本要求,並令人質疑有關法官是否曾就須予裁決的爭議和事項進行獨立思考。因此,司法抄襲屬完全不能接受的行為。
   
  公眾對陳嘉信法官過去數年間涉及多宗司法抄襲事件所表達的關注,本人充分認同。社會大眾對司法機構和法官操守與專業水平抱有高度期望,實屬合理,亦理所當然。

  儘管陳法官早前已受到嚴厲譴責,並曾承諾作出改善,但其後仍然出現司法抄襲的情況。有關事件先後引發多宗上訴,其中部分案件更被命令重新審訊。這些情況不但影響有關訴訟各方的權益,亦不必要地耗費上訴法庭的司法資源;更重要的是,事件已削弱公眾對陳法官繼續妥善履行司法職責能力的信心。
   
  本人經過審慎考慮後,認為有需要採取進一步措施,以維護公眾對司法制度和法官獨立及專業地履行司法職責的信心。因此,本人今日已正式要求陳法官提早退休。陳法官已依照有關要求提出退休申請,而本人亦基於公眾利益批准該項申請,由二○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儘管上述司法抄襲事件僅涉及一名法官,本人已藉此機會提醒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任何形式的司法抄襲。如有需要,司法機構亦會加強有關判詞撰寫的培訓工作。
   
  本人對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繼續恪守《司法誓言》,以勤勉、獨立及專業的態度履行司法職責,抱有十足信心。



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