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關成功檢控三間在營商過程中供應重量不足貨品的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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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燒味店的獨資董事及其有限公司、一名海鮮檔的東主及一名蔬菜檔的店員因在營商過程中供應重量不足的貨品,違反《度量衡條例》,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分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1,800元至4,000元,並留有案底。此外,燒味店的獨資董事及其有限公司亦因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定罪。
海關早前接獲公眾舉報指控涉案的商戶涉嫌「呃秤」。海關人員隨後喬裝顧客對上述商戶進行試購行動,結果發現涉案商戶所出售的貨品實際重量少於所宣稱的重量。經政府化驗所覆檢後,發現涉案貨品的實際重量較所宣稱重量少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四十八。當中,涉案燒味店的獨資董事除了違反《度量衡條例》外,亦在營商過程中就計量單位誤導顧客,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香港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並相信已向業界不良商戶發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而當購買以重量供應的貨品時,應留意商戶秤量時的過程和貨品的實際重量。海關同時提醒商戶亦應遵守《度量衡條例》及《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
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假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分別被判罰款一萬元。此外,任何人使用或管有任何偽誤或不完備的度量衡器具以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或未能表露其商業用意,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提醒商戶,上述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海關會繼續嚴厲打擊不法商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完
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