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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五人(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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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昨日(七月二十一日)和今日(七月二十二日)一連兩日在東涌一個新入伙的大型屋苑展開代號為「促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打擊從事裝修工作的非法勞工及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行動中共拘捕三名懷疑非法勞工及兩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入境處調查人員早前發現有裝修公司透過網上社交平台以相對低廉的價錢作招徠,提供一站式裝修工程服務。他們涉嫌聘請非法勞工來港進行裝修工作,以降低服務成本並從中牟利。
 
  調查人員經過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後展開行動,共搜查一百一十七個目標單位,拘捕三名懷疑非法勞工及兩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三名男子,年齡介乎三十二至四十二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兩名男子,年齡均為五十六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同時,入境處亦安排宣傳車及派員到屋苑,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切勿聘用非法勞工。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的元素。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及/或強迫勞動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 185、傳真2824 1166、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處網址www.immd.gov.hk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
 
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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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昨日(七月二十一日)和今日(七月二十二日)一連兩日展開代號為「促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圖示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
入境事務處昨日(七月二十一日)和今日(七月二十二日)一連兩日展開代號為「促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圖示懷疑非法勞工在行動中被捕。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昨日(七月二十一日)和今日(七月二十二日)一連兩日展開代號為「促進」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圖示入境處職員於東涌一屋苑內派發「切勿聘用非法員工」的宣傳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