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規會修訂啟德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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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七月十七日)宣布修訂啟德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修訂項目主要涉及(i)把位於協調道的一幅用地由「綜合發展區(1)」地帶改劃為「商業(10)」地帶,以反映已完成的商業發展;(ii)把橫跨承昌道及位於承恩里的兩幅土地由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園景美化高架行人道」地帶,以反映已建成的高架行人道,並把另外三幅土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園景美化高架行人道」地帶改劃為顯示為「道路」的地方;及(iii)把毗鄰觀塘繞道的一塊狹長土地由顯示為「道路」的地方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園景美化高架行人道」地帶,以反映已建成的高架行人道,並把橫跨觀塘繞道的另一塊狹長土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園景美化高架行人道」地帶改劃為顯示為「道路」的地方。
城規會亦同時修訂圖則的《註釋》及《說明書》以反映上述修訂,並適當地更新各用途地帶及規劃區的一般性資料。
載有修訂項目的啟德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K22/9,現置於(i)城規會秘書處;(ii)規劃資料查詢處;(iii)九龍規劃處;(iv)九龍城民政事務處;(v)黃大仙民政事務處;以及(vi)觀塘民政事務處,讓公眾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任何人士可於二○二六年九月十七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規會秘書作出書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參閱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提交及處理申述及進一步申述」。
提交的申述亦應符合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所列明的規定。申述人應特別留意以下事項:
*申述人如沒有根據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的首四個字母數字字符,則有關申述會視為不曾作出;及
*城規會秘書處保留權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分證明以作核實。
該指引及有關表格可於上述地點(i)及(ii)索取,亦可從城規會的網頁(www.tpb.gov.hk)下載。
啟德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複本現於北角的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tpb.gov.hk)瀏覽該圖的電子版本。
完
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