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日起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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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今日(七月十六日)全面實施調查私人樓宇滲水新程序(新程序)。由即日起,所有接獲的滲水個案均會根據新程序處理。
聯辦處發言人說:「新程序優化調查流程、應用先進科技及推動業主自行協商調解,藉此縮短調查及處理滲水問題所需時間。若有理由相信滲水是由上層單位所引致,聯辦處會在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內,向上層單位業主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其在28個曆日內自行檢查和完成維修,較以往完成所有調查後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大幅提早約57個工作天。在新程序下,上層單位業主能更早收到通知處理滲水問題,及早履行其責任迅速解決問題。」
在新程序下,第一階段調查時新增紅外線熱成像分析,以此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分析滲水情況,就可以初步確定滲水源頭。若「建議維修通知」時限屆滿後滲水持續,聯辦處會同步進行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以加快滲水調查。聯辦處並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調查結果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相關業主於指定期限內消除因滲水引致的公眾衞生妨擾。聯辦處會在訂明時限屆滿後作覆檢及按需要進行確證測試,並就不遵從個案按證據提出檢控及進一步向法庭申請發出「妨擾事故命令」。聯辦處亦會就該些個案向沒有履行責任的上層業主收回不少於17 000元的檢驗費用。
為配合新程序的推行,政府會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協助有需要的上層單位業主自行安排檢查和維修。市民可以參考滲水專題網頁上有意提供滲水調查及維修服務的人士及承建商名單、調解員名單,以及財政支援計劃的資料等。此外,政府亦已在滲水專題網頁提供滲水調查及維修服務參考價格。
由即日起,聯辦處接獲的所有滲水個案將按照新程序處理;而在此日期前已接獲的個案,則會繼續根據舊有程序繼續跟進。如市民對個案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分區聯合辦事處查詢,電話如下:3691 8479(香港區)、3156 1942(九龍區)、3426 3346(新界東)、3150 8370(新界西)。如欲獲取更多資訊,歡迎市民瀏覽滲水事宜專題網頁(www.waterseepage.gov.hk/tc/water_seepage/pilot_scheme.html)。
完
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