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大旗嶺及十八鄉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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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七月十六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和《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進行元朗大旗嶺和十八鄉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政府將於元朗大旗嶺收回47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8 410平方米),以及於元朗十八鄉收回89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36 348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十月十七日)復歸政府所有。
   
  政府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妥善處理補償及安置事宜。
   
  元朗十八鄉及大旗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落成後,將分別提供約4 000個及約2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預計首批公營房屋住戶分別可於二○三四年及二○三六年入伙。



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