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法律服務業發展及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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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曉峰議員的提問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法律界是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對本地生產總值(GDP)、整體就業以及專業服務輸出均發揮關鍵作用。全面掌握本港法律界的發展態勢及人才培育情況,將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競爭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過去五年法律服務業整體對GDP的貢獻(包括其服務總值及其佔GDP的比例),並按訴訟服務、非訴訟法律服務、仲裁、調解及其他法律專業服務等,分別列出該等服務的總值及其佔GDP的比例;
 
(二)就專業培訓方面,政府會否推出具體措施,加強法律服務業界對六大新興支柱產業(即集成電路、航空航天、生物醫藥、低空經濟、新型儲能、智能機器人)及六大未來前沿產業(即量子科技、生物製造、綠色氫能和核聚變能、腦機接口、6G通訊、具身智能)的認識,以便利業界日後對該等產業提供法律服務;
 
(三)有否統計過去五年,每年(i)本港法律服務業的整體就業人數,並分別列出執業律師、法律助理及法律行政人員的人數;(ii)本港企業法律顧問的人數,並按不同行業(如金融、科技、跨國企業等)列出有關人數;(iii)本港仲裁員及調解員的人數,以及他們的案件處理量和參與國際案件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四)鑑於提供法律服務的模式不斷轉變,而法律科技的應用亦逐步取代部分人手工序,政府有否統計過去五年,從事法律界的人員離開業界,轉投其他行業發展的人員數目;如有,他們主要轉投哪些行業?
 
答覆:
 
主席︰
 
  就陳曉峰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法律、會計及核數服務」在有紀錄的近五年中(即二○二○年至二○二四年)為香港帶來的增加價值及其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如下:
 
  以當時價格計算的增加價值
百萬港元 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
2024 34,700 1.1
2023 35,100 1.2
2022 36,000 1.3
2021 36,200 1.3
2020 35,600 1.4
 
  除此之外,專業和高效的法律服務,配合完善和穩健的法律制度,有助減少貿易壁壘、降低交易成本,以及提供具穩定性及確定性的營商環境。這些要素亦從而間接增加了各行業對整體生產總值的實質貢獻。
 
  以下是關於法律專業(律師和大律師)的公開數據,由兩個法律專業團體收集,並反映律政司查閱該數據的時段。
 
  根據香港律師會(律師會)的網頁,持有執業證書的律師會會員的數據如下:
  月/年
  12/2021 12/2022 12/2023 12/2024 12/2025
持有執業證書的律師會會員 11 235 11 457 11 589 11 758 11 977
私人執業 7 940 7 930 7,966 8 019 8 181
不從事私人執業律師 3 295 3 527 3,623 3 739 3 796
 
  根據香港大律師公會(大律師公會)的網頁,持有執業證書的大律師公會會員近五年的人數分別為1 758(二○二五年十二月)、1 716(二○二五年一月)、1 672(二○二三年11月)、1 612(二○二二年十二月)及1 595(二○二○年十二月)。
 
  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的網頁未有提供法律助理、法律行政人員及本港企業法律顧問的詳細人數。
 
  至於法律從業員離開法律業界的數據,律政司沒有相關資料。事實上,根據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的數據,持有執業證書的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會員人數分別近五年持續穩定上升。
 
  就法律教育及專業培訓方面,律政司一直透過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常委會)積極參與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的發展,並與業界和三所法律學院保持良好溝通,以掌握最新法律人才的供求情況。律政司會繼續支持本地法律學院、律師會、大律師公會,以及常委會,持續審視及提升本地的法律教育及專業培訓,為香港培育更多優秀以及具有高度適應能力的法律人才。
 
  另外,律政司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自二○二四年十一月啓動成立開始,積極與國際機構、中央部委、專業機構和院校等合作,為本地、國內和海外的法律和爭議解決業界舉辦能力建設項目,涵蓋不同法律範疇和熱門的法律議題。
 
  例如,學院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分別在二○二五年三月和十一月於香港成功舉辦氣候變化與國際貿易法會議和以「向點到點數字化邁進」為主題的第六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亞太司法高峰會2025——司法會議,探討國際文書在氣候變化、數字化在貿易和交通運輸等方面的應用。另外,學院在二○二五年八月專門為本地法律業界舉辦2025年內地民商事法律實務課程中,邀請了從事新興科技產業的中央企業法律顧問分享在法律服務方面的需求和出海挑戰,讓本地法律和爭議解決業界可以在不同法律領域上緊貼國際發展和市場動向。未來,學院將繼續了解區域發展,尤其是法律服務上不同範疇的專業人才需求,舉辦針對性的能力建設項目,鞏固香港法律服務在國際上的競爭力,為國家和香港培育優秀法律人才。
 
  在仲裁及調解服務方面,目前在香港擔任仲裁員或調解員均無須受強制發牌或認證制度規管。同時,仲裁及調解案件須受制於保密性原則,因此律政司並無收集相關數據。
 
  香港匯聚了多家享有盛譽的國際仲裁機構,不少總部在海外或中國內地的仲裁機構均選擇來香港設立分支機構。仲裁的部分數據可以參考由各仲裁機構自行決定公開的資訊。例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分別設立了仲裁員名冊及名單。截至二○二六年七月三日,仲裁員名冊上有511人,仲裁員名單上有540人。
 
  按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二○二五年的統計數據,該中心去年共受理582宗案件,其中388宗為仲裁案件、九宗為調解案件。所有仲裁案件中,有84.3%為國際案件,即至少有一方當事人來自香港以外。
 
  調解的部分數據可以參考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香港調評會)及香港司法機構的公開資訊。香港調評會是由業界主導的調解資歷評審及監管機構。截至二○二六年七月三日,香港調評會網址上公布的調解員名冊共有1 889名綜合調解員。
 
  按香港司法機構公布的統計數據,近五年在原訟法庭有調解紀錄的案件數目分別為175宗(二○二五年)、201宗(二○二四年)、192宗(二○二三年)、211宗(二○二二年)及303宗(二○二一年)。在區域法院有調解紀錄的案件數目則為311宗(二○二五年)、380宗(二○二四年)、338宗(二○二三年)、339宗(二○二二年)及459宗(二○二一年)。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