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批准科學園區至港鐵大學站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測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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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七月十五日)公布,已根據《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第374AA章)第4(1)條批出一個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批准往來科學園區至港鐵大學站的自動駕駛車輛(自動車)測試項目。

  項目涉及兩輛以自動駕駛操作的小巴,途經科技大道東、科技大道西、科學園路、澤祥街及馬料水公共運輸交匯處。測試期間,車上會長駐後備操作員,在有需要時可以接管車輛操控。所有先導自動車須於車身展示運輸署先導自動車標籤,以助其他道路使用者識別。先導牌照詳情已上載至運輸署自動車測試網頁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透過政策支持、法規配合和財政資助三方面多管齊下,積極而有序地推動自動車發展。此項目獲智慧交通基金資助,開發適用於香港道路環境的12座自動駕駛小巴,並測試行駛複雜的道路環境如迴旋處及公共運輸交匯處。項目完成後將提供實用數據,提升適用於香港的自動駕駛技術。

  政府會持續以駕駛和路面安全為首要原則,汲取經驗優化技術標準,並適時與業界共享研究成果,審慎有序地落實推廣自動車的工作。由運輸署署長主持的「自動駕駛車輛應用促進工作組」會聯同業界跨部門逐一審視自動車項目的進度;就測試地點、車輛類別,以及為配合自動車邁向商業發展所需的牌證安排提供督導;及研究合適的規管安排,准許自動車以個別試點形式於特定範圍內提供一定程度的商業服務。

  運輸署歡迎有興趣的機構或企業提交自動車先導牌照申請。在接獲申請後,署方會按《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及先導使用實務守則》考慮自動駕駛系統的設計運行範圍及功能、相關的國家或國際標準/指引、道路測試情況等多方面因素審批。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