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吸引「一帶一路」國家學生來港升學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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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莊家彬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政府積極推廣「留學香港」品牌,為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教育合作,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下的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中增設「一帶一路獎學金」,授予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特定國家的學生,以吸引更多傑出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升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個學年,按「一帶一路獎學金」下的三個類別(即「一帶一路獎學金—特定國家」、「一帶一路獎學金—其他國家」及「一帶一路獎學金—研究院研究課程」)劃分,列出每個學年在每個類別下的(i)獲發獎學金的總額及(ii)獲獎學生就讀學科或學系的分布;

(二)鑑於本港的專上院校一直有透過不同渠道協助非本地學生(包括「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留港工作,包括提供就業相關資訊及支援服務,當局會否與該等院校商討,進一步設立專門的工作配對機制,以協助來自「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在完成課程後留港就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計劃聯同企業為來自「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設立工作配對機制,協助他們在完成課程後留港就業;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教育合作,政府自二○一六/一七學年推出「一帶一路獎學金」,授予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來港修讀公帑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和研究院研究課程的非本地學生,每年發放獎學金的名額由最初的十個逐步增加,並由二○二四/二五學年起加至150個。就莊家彬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在諮詢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及「一帶一路」辦公室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i)二○二一/二二至二○二五/二六五個學年三個類別的「一帶一路獎學金」的獎學金總額表列如下:
 
「一帶一路獎學金」
獎學金類別
學年
二○二一/二二 二○二二/二三 二○二三/二四 二○二四/二五 二○二五/二六
獎學金金額(百萬元)
特定國家 15.8 16.7 20.0 24.4 29.6#
其他國家 11.3 14.7 16.0 24.1 30.7#
研究院研究課程 2.5 3.1 3.2 3.5 4.1#
總額(百萬元) 29.6 34.5 39.2 52 64.4#
#二○二五/二六學年的數字有待審核後才可確認。

(ii)二○二一/二二至二○二五/二六五個學年三個類別的「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按學科的分布如下:
 
「一帶一路獎學金—特定國家」
學科 學年
二○二一/二二 二○二二/二三 二○二三/二四 二○二四/二五 二○二五/二六
建築 - - - - -
文科 1 - 4 1 -
設計及表演藝術 - 1 - 3 3
工商管理 6 10 13 15 19
新聞及傳播學 1 3 - 1 1
電腦及資訊科技 6 - 5 4 7
教育 - - - 1 1
工程及科技 14 14 11 16 15
法律 - 1 1 2 -
醫學及衞生 1 1 - - 1
理科 2 9 8 8 6
社會科學 3 1 3 4 2
總計 34 40 45 55 55

「一帶一路獎學金—其他國家」
學科 學年
二○二一/二二 二○二二/二三 二○二三/二四 二○二四/二五 二○二五/二六
建築 - - - - -
文科 1 3 1 - 2
設計及表演藝術 - - - 3 -
工商管理 8 7 9 12 19
新聞及傳播學 - - - 1 3
電腦及資訊科技 4 2 4 10 10
教育 1 - 1 - -
工程及科技 14 10 5 19 18
法律 - - - - -
醫學及衞生 - - - - 2
理科 12 13 10 20 12
社會科學 1 - - 5 4
總計 41 35 30 70 70

「一帶一路獎學金—研究院研究課程」
學科 學年
二○二一/二二 二○二二/二三 二○二三/二四 二○二四/二五 二○二五/二六
建築 - - - 1 -
文科 2 - 1 2 -
設計及表演藝術 - - 1 - 1
工商管理 2 1 2 3 4
新聞及傳播學 1 1 2 - -
電腦及資訊科技 1 - - - -
教育 1 - 3 1 1
工程及科技 2 4 5 1 5
法律 1 3 - 1 -
醫學及衞生 4 6 3 2 2
理科 3 5 3 7 5
社會科學 7 5 5 7 7
總計 24 25 25 25 25

(二)及(三)本港的專上院校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協助學生按自身能力、專長及志向規劃未來發展,並鼓勵非本地學生(包括「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在畢業後留港發展。其中,院校轄下的學院及學生事務處,提供升學就業相關資訊和多元化的支援服務,包括就業和實習培訓機會、招聘講座、職業輔導及諮詢服務等。與此同時,政府及院校亦推出以下措施,鼓勵非本地學生(包括「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畢業後留港發展:
 
(i)政府於二○○八年推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並在二○二二年進一步放寬安排的逗留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24個月,讓非本地學生在畢業後申請留港尋求發展機會。此外,自二○二三年十一月起,政府暫免在港就讀全日制非本地研究生參與兼職工作的限制,又自二○二四年十一月起涵蓋非本地本科生,增進他們對在港工作的親身體驗和認識,提升他們畢業後留港發展的意欲。
 
(ii)專上院校優化校園設施及提供社交和個人支援,促進學生共融,讓非本地學生在香港求學期間有豐富、充實和愉快的體驗,增加他們畢業後留港發展的意欲,並向「一帶一路」國家宣傳香港。
 
(iii)為了加強「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對香港的認識及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建立互相支援的平台,從而鼓勵他們在畢業後留港發展,政府特別推出多項措施如下:
 
  • 教育局由二○二四/二五學年起為每年新獲獎學生舉辦來港升學交流會,並計劃由二○二六/二七學年起邀請所有在讀獲獎學生及留港發展畢業生參與和分享經驗,協助新獲獎學生了解香港的學習、生活、升學、就業機遇和發展前景,建立同儕及校友網絡;
  • 不時邀請獲獎學生參與各類交流活動,包括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及「青年發展高峰論壇」與來自不同地區和背景的青年交流,讓他們接觸不同領域的業界翹楚,加深對香港創新科技、文化創意及迸發青年潛能等領域的認識,說好香港故事;及
  • 由二○二六年起,教育局透過香港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經貿辦),邀請已返回原居地的獲獎學生參與經貿辦舉辦的活動,因此他們即使畢業後沒有留港發展,仍可延續與香港的聯繫和交流,持續鞏固香港的國際網絡和聯通世界的優勢。

  現時,政府和院校已推出不同措施,照顧學生的需要,鼓勵非本地學生(包括「一帶一路獎學金」獲獎學生)畢業後留港發展,並會持續檢視各項措施的成效。政府沒有計劃就特定來源地的學生群組另設專門工作配對安排。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