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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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計劃鼓勵具工作能力的綜援人士持續就業,自力更生。今年十月一日或之後離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並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合資格住戶,於試驗計劃期間可獲發總額高達45,000元現金獎勵。
合資格領取現金獎勵的住戶須(一)在二○二六年十月一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二)提交職津申請(申領月份須在二○二六年十月至二○二九年九月期間);以及(三)藉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職津申請(即涵蓋連續12個申領月份),並在該12個申領月份中最少有10個申領月份獲批職津。
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均可參與試驗計劃,無需另行登記。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會與社會福利署比對資料,識別合資格住戶,並向其發出通知。合資格住戶連續獲發兩期職津後,即會獲發第一筆對應首年的現金獎勵,有關款項將直接存入其領取職津的銀行帳戶。如該住戶持續工作並繼續符合上述資格要求,可於次年及第三年分別獲發第二筆及第三筆現金獎勵。每個合資格住戶最多可獲發三筆現金獎勵,總額高達45,000元;不論住戶人數和獲批職津金額,現金獎勵金額劃一發放如下:
| 現金獎勵金額 | |
| 第一筆 | 10,000元 |
| 第二筆 | 15,000元 |
| 第三筆 | 20,000元 |
詳情可參閱關愛基金網頁(www.communitycarefund.hk)或試驗計劃網頁(CSSAtoWFA.gov.hk)。公眾人士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試驗計劃熱線(3897 1897)查詢。
完
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
香港時間15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