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入境旅客進口/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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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於五月十五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三十三歲抵港的內地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十三萬六千二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六十八萬一千元,應課稅值約四十五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十個月和罰款五百元。
海關人員於六月二十九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八十歲抵港本地女旅客時,在其攜帶的背包檢獲三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千九百元,應課稅值約一千二百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她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和罰款一千二百元。
另外,海關人員於六月三十日在同一管制站截查一名三十歲抵港本地女旅客及其同行兒童,發現該名旅客利用其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收藏六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千元,應課稅值約一千九百八十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她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及罰款一千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6年7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0分
香港時間19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