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與金管局進一步釋放分布式分類帳技術在香港固定收益市場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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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六月二十九日)聯合公布,已完成就促進分布式分類帳技術(DLT)在香港固定收益市場進一步應用所進行的首階段檢視。檢視結果顯示目前香港的法律及監管環境經已足夠靈活支持代幣化債券的發行。下一階段將展開法例檢視工作,以推動固定收益市場及數字資產領域更廣泛應用DLT。
  
首階段檢視結果及優化措施

  財庫局與金管局已完成首階段的檢視,並感謝各行業持份者(包括金管局代幣化債券專家小組成員)提供的意見。首階段檢視結果顯示目前香港的法律及監管環境經已足夠靈活以支持代幣化債券的發行。政府所發行的三批具標誌性的代幣化債券以及日益增多的企業發行(包括來自亞洲和中東發行人的發行)正是最佳印證。

  為進一步促進市場發揮DLT在固定收益市場應用的潛力,是次檢視識別了值得進一步釐清或優化的法律事宜。

就以DLT備存記錄作出釐清

  作為第一步,公司註冊處於今日發布了一系列的常見問題,確認以DLT備存的債權證持有人登記冊可被視作符合《公司條例》(第622章)下與備存記錄相關的規定,以向市場提供有關以DLT備存記錄的確定性。有關常見問題請見www.cr.gov.hk/tc/faq/local-company/register-debenture-holders.htm

下一階段

  財庫局與金管局將於今年下半年開展下一階段檢視,探討建構一個具前瞻性的生態系統所需的靈活性及法例修訂,以促進固定收益市場及數字資產領域更廣泛應用DLT。

  具體而言,下一階段的檢視所探討的法律優化,將聚焦處理在固定收益市場的現有流程中應用DLT所涉的事宜,以及更數碼原生(more digitally-native)的環境所涉的概念。探討的範疇包括:
 
  • 允許以電子方式執行代幣化債券發行文件,從而提升發行流程的效率,進一步實現自動化,例如承認在發行代幣化債券及基金時,於設立信託過程中使用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以及
  • 探討「管有」與「轉讓」代幣化固定收益產品等概念,以確保發行人能隨着科技進步,靈活選擇最合適的發行形式。

  財庫局與金管局期待於下一階段的檢視繼續與各持份者緊密合作。在考慮法律優化以促進DLT在固定收益市場的進一步應用時,財庫局與金管局亦會充分考慮政府其他數字化措施及其相關影響。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清晰而健全的監管框架為數字資產領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繼去年六月發表《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後,是次檢視標誌着我們在本港固定收益市場釋放分布式分類帳技術潛力上,邁出了關鍵一步。透過今日釐清DLT備存記錄的要求,並在下一階段探討進一步在法律層面優化措施,我們正全面推進香港在Web3發展與金融創新領域持續立於前沿位置。」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香港在推動債券市場採用新科技方面處於領先地位。近年來,政府已發行了三批具標誌性的代幣化債券,包括最新一批於二○二五年十一月發行,當時規模最大,並為首批將港元和人民幣代幣化央行貨幣應用於交收程序的數碼債券。同時,我們亦見到代幣化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網絡持續擴展。這次財庫局與金管局共同推進的檢視工作旨在延續這勢頭,進一步為香港建構一個穩健、具前瞻性的固定收益生態系統。」

  是次檢視最初於二零二五至二六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公布,而財庫局於二○二五年六月發布《政策宣言2.0》。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進一步闡述了是次檢視的方向。



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