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度委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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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公布,財政司司長已根據由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再度委任羅盛慕嫻出任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委員。任期由二○二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政府發言人表示:「羅女士在會計領域具備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在過去三年任期,她對存保會的運作提供專業意見,貢獻良多。我們期待羅女士繼續支持存保會的工作。」

  存保會是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於二○○四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管理存款保障計劃的運作,以保障存款人和協助維持銀行體系的穩定。

  上述任命根據《存款保障計劃條例》作出,今日刊憲。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