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幼兒中心及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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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曼琪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二四年四月提高幼兒中心家長津貼至每月最多1,000元,並於二○二五至二六學年進一步擴展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計劃)。截至今年二月,已有205間小學參與計劃,提供超過一萬個服務名額。關於加強支援在職家庭育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二四年四月至今,獲發全額幼兒中心家長津貼的個案數目為何;當中零至兩歲以下嬰幼兒受惠的比例為何;
 
(二)根據計劃,平日託管服務提供至下午六時或六時三十分,個別學校可延長至晚上七時,政府有否計劃劃一延長計劃的服務時間至晚上七時;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北部都會區(北都)未來人口規模龐大,政府有否計劃優化北都幼兒中心規劃比率標準和整體託兒服務供應名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支援家長照顧子女,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提供多元化的日間兒童照顧服務,包括全日制的幼兒中心服務、支援在學兒童的課餘託管服務和延長時間服務、以地區為本提供具靈活彈性的暫託幼兒服務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以及推行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配合家長和兒童的不同需要。
 
  政府近年推行一系列措施提升幼兒照顧服務,包括重整幼兒服務、增加服務名額、提供額外專業人員資源等,以回應社會對兒童照顧服務的需要。勞工及福利局及社會福利署(社署)正全力推展二○二五年《施政報告》中有關加強日間嬰幼兒照顧服務的措施,支援有意生育的家庭及已育有嬰幼兒的在職家庭。
 
  就議員三個部分的提問,回覆如下:

(一)幼兒中心服務在安全、具啓發性及學習性的環境中,為剛出生至三歲以下的幼兒提供長時間的日間照顧服務。截至二○二六年第一季,全港幼兒中心的服務名額約43 000個,其中政府資助的21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及242所附設於幼稚園的資助幼兒中心合共提供約8 700個服務名額。社署亦資助部分中心為學前兒童提供約460個暫託幼兒服務名額和約2 400個延長時間服務名額,以支援因突發事件或工作時間較長而未能照顧幼兒的家長。 

  政府二○二○年二月推出幼兒中心家長津貼,並於二○二四年四‍月起,把津貼由每月最多600元提高至1,000元,資助家長繳付全日制資助幼兒中心的部分服務費用,以紓緩他們的經濟負擔。每年受惠者約有一萬人。家長津貼經所屬資助幼兒中心發放,不設資產審查。社署會將家長津貼發放到幼兒入託的資助幼兒中心,直接抵消幼兒的部分月費,直至幼兒停止接受全日制資助幼兒中心服務為止。二○二四至二五及二○二五至二六年度,共有約22 400宗個案獲發全額1,000元幼兒中心家長津貼,兩歲以下嬰幼兒受惠的平均比例約11%。

(二)政府二○二三/二四學年推行「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在校課託計劃),讓有需要的小學生可於課後留校,在安全熟悉的環境下接受託管及學習支援,減輕家長/監護人的管教及照顧的壓力,並同時讓原需在課後負責照顧子女的家長/監護人可選擇外出工作,改善生活。在校課託計劃於二○二四/二五學年擴展至全港18區126間小學,並於二○二五/二六學年取消名額上限,支援更多有需要的小學生和家長。截至二○二六年五月底,共有207間小學參與計劃,提供超過10 500個服務名額。
 
  按在校課託計劃的現行安排,服務營辦機構須於星期一至五每天放學後提供不少於三小時託管服務,視乎個別參與學校的放學時間,服務時段一般於下午6時至6時30分結束;若學校情況許可,則服務時間延伸至下午7時。如個別學生有其他需要,服務營辦機構會作適當安排。

(三)社署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訂明的規劃比率,即每‍25 000人提供100個資助幼兒中心服務名額供三歲以下幼兒使用,在新發展區域預留合適處所用作設立幼兒中心。至於已發展的地區,社署在規劃服務時會考慮幼兒照顧服務的整體情況及地區的個別因素,包括服務名額及使用率、政府資助與私營服務供應的比例、當區的土地供應情況和人口結構變化等資料,從而更適切地回應社區的服務需求。
 
  鑑於現時非資助幼兒中心為兩歲或以上幼兒提供較多的服務名額,為有效運用公共資源,在符合法例及優化人手比例的大前提下,社署在規劃新增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時,會預留較多零至兩歲以下幼兒的服務名額。如幼兒中心面積較小,則全數名額均用於照顧兩歲以下嬰幼兒。
 
  現時,全港共有21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合共提供1 536個名額。社署正分階段在不同地區(包括北區及元朗)增設15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預計於二○二九年底前可陸續額外提供共約1 500個服務名額,較現時規模增加近一倍。



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