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生註冊條例》下第七批獲承認醫學資格名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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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註冊主任(即衞生署署長)今日(六月十七日)根據《醫生註冊條例》公布第七批涵蓋16項獲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轄下的特別註冊委員會(註委會)承認醫學資格的名單(見附表一)。名單將於明日(六月十八日)刊憲,同日生效,並於六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連同首六批已公布的醫學資格名單,註委會至今合共承認166項醫學資格(見附表二)。
為緩解前線人手短缺,更有效滿足服務需求,政府自二○二一年起推出特別註冊,允許符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在公營醫療機構執業。作為醫委會眾多法定功能的重要一環,註委會負責檢視與香港兩所大學醫學院課程質素相若的非本地醫學院課程,從而訂定獲承認醫學資格名單,交由醫生註冊主任公布。透過註委會嚴謹的評核工作,非本地醫學資格獲廣泛認可,令香港得以吸納大量高質素、具全球培訓背景的醫療人才,提升整體醫療系統的韌性。近年,有相當數量的醫生在外地完成醫科訓練後返回香港,並在公營醫療機構執業。截至今年五月底,共有161名醫生持有特別註冊資格在本地執業。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表示:「政府近年推動一系列措施便利非本地培訓醫生加入本地醫療團隊,除了緩解本地醫生人手不足外,亦為本地醫療體系帶來良性互動,促進整體醫療水平精益求精,配合香港發展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的長遠目標。我感謝由鄧惠瓊教授擔任主席的註委會過往評核不同地區醫學課程所作的大量工作,對確保來港執業醫生的專業水平至關重要。」
《醫生註冊條例》訂明,持獲承認醫學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循特別註冊途徑於本港公營醫療機構(即醫院管理局、衞生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擔任醫生工作,並在服務一定年期、取得獲承認專科資格及通過評核後獲得正式註冊在港執業。至於持獲承認醫學資格但尚未在香港以外地方實習的非本地培訓醫科畢業生,如符合相關條件,他們可參加醫委會的執業資格試,從而申請循特別註冊途徑在香港的公營醫療機構執業,在符合適用於所有特別註冊醫生的條件後同樣可取得正式註冊。
註委會在訂定獲承認醫學資格名單時,會考慮及建議符合以下說明的醫學資格,即:
(a)有關醫學資格屬學位或更高程度;
(b)頒授該醫學資格的團體以國際排名而論,大致上可與任何頒授本地醫學資格的大學比擬;及
(c)以下列項目而論,大致上可與由任何本地大學頒授的醫學資格比擬:
(i)有關醫學資格的課程的內容;
(ii)有關課程的授課語言;及
(iii)註委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方面。
完
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