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措施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措施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議員:
強化公務員評核機制是行政長官在二○二五年《施政報告》的「進一步強化治理」和「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下的施政重點。廣大公務員的實效工作表現,是部門首長在部門首長責任制下主動領導作用得以發揮及轉化成部門前進動力的必要條件。一個能如實反映並區分績效水平的工作表現評核制度,有助於提升公務員的實效表現及部門整體表現。
政府有一套明確的公務員工作表現管理制度。部門首長和職系首長負有整體責任確保為轄下職系的員工訂立有效的工作表現管理機制。另一方面,公務員事務局會不時檢視制度的實施情況。
現時,公務員評核報告一般採用六級工作表現評級。公務員必須在接受評核期間工作表現令人滿意——工作表現包括品行、態度及效率——才可獲發增薪點。
近年我們留意到政府部門間評核工作表現有過於寬鬆的趨勢。一般機構的常態是成員表現多數集中在中間位置,越向極端,數目則越為遞減;然而,近年政府部門間最高的兩級評級數目甚多,而不理想的評級數目則極少,有反常態。
就此,我們亦注意到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近年一直關注部門的評核報告整體評級獲評為最高級別的比率偏高。二○二○至二○二五年,六年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周年報告中,有五年皆有在這一點上着墨,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還舉出了一些例子:
- 委員會在二○二五年注意到在兩個部門所提交涉及數個職系的晉升選拔建議中,超過95%合資格人員的整體工作表現或晉升能力獲得相同評級;
- 在二○二四年部分部門甚至出現約三分之二的受評人獲最高評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認為此結果嚴重妨礙晉升選拔工作,難以識別真正表現優秀的人員;
與此同時,我們亦十分關注外間意見,認為公務員與工作表現掛鈎的增薪點太過容易獲取,已偏離它的政策原意。
公務員事務局就此已於各政策局及部門開始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在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實施指導性分布機制。部門首長和職系首長負責督導在部門或職系內此機制的運作,而公務員事務局會監察機制的整體成效。
優化計劃會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先由各部門選定的一至兩個負責核心政策職能的部門職系於二○二六年十月一日或其後開始的評核周期起參加優化計劃。
優化計劃有以下四項重點:
(一)優化計劃強化我們一向主張的理念:各級評核人員必須如實評核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務員事務局提供的指導性評級百分比分布,是供所有部門及職系管方參考,提供清晰的評核分布指引。
這套指導性評級分布所顯示的準則是極端者少、居中者多,正如我剛才所說,是在機構中普遍自然且常態的評級分布。評級分布是以整個職系計算。除非整個職系人數極少,或該職系的要求極高,只有精英才能留在該職系,如實評核的結果與指導性評級分布應相去不遠。
我希望澄清一點,指導性評級分布並非一個硬指標。各部門首長和職系首長可因應部門/職系的獨特情況,在指導性評級分布百分比上下5%的緩衝範圍內,適度調整轄下管理的公務員職系的評級分布。換句話說,這並不是一個排隊制度,並不是要求部門無論同事表現如何,都必須將5%至10%的同事放入第四、五或六級,而是希望部門用這個制度將表現未如理想的同事分辨出來。
若有職系兩極的評級超出上限或未達下限,公務員事務局會要求部門首長和職系首長提供解釋和理據,並會與部門或職系所屬的決策局檢視有否必須注意或改善的地方。部門首長和職系首長必須留意指導性評級分布實乃常態,例外者須有充分理據支持。
(二)為更清楚地區分公務員工作表現,我們會提升每項工作表現評級的清晰度。就此,我們修訂了在工作表現評核表格內採用的六個評級的描述,使評核人能恰當地根據人員的表現進行評級。
(三)我們亦倡議部門成立評核委員會,以調節同一職級的評核報告的評級,使評核標準維持一致。尤其是部分職系的個別職級人數眾多,相關人員分布於不同辦事處,而工作性質亦各有不同,可能會令評核標準有差異。現時部分職系的不同職級已設有評核委員會,我們建議更廣泛地利用這機制。
(四)我們已促請部門首長和職系首長向做評核的人員強調他們的責任,以及管方期望他們保持一致的公務員評核標準。如人員未能做好上述職責,例如屢次給予太寬鬆的評級,可在評核人員自身的評核表中員工管理方面的表現反映這一點出來。另外,公務員工作表現評核制度已有明確的機制處理公務員對評核結果提出的異議或上訴,部門必須跟從這機制處理。
我們會於參與的職系完成兩個評核周期後,即兩年後進行檢討,以決定未來路向。
至於增薪點方面,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發放增薪點乃政府一貫的政策。因此我們會嚴格執行,反映政策的原意,即所有在評核期內表現令人滿意的同事將會獲發放增薪點;而整體工作表現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的人員,會在其下一個增薪日期暫停發放增薪點六個月。增薪點安排適用於所有公務員職系及職級,不限於參與優化計劃(第一期)的職系。
我的介紹到此為止,歡迎各位議員提問。
完
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