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加強醫療服務的專業規管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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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加強醫療服務的專業規管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今日,我向委員匯報政府就落實《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中宣布加強對醫療服務專業規管相關工作的最新進展。

  香港醫療高質高效,在國際社會上享負盛名。要維護香港醫療服務的質素,必須透過整全的法例,對各類醫護專業人員、處所及廣告等進行專業規管。

  在人員方面,政府持續檢視規管醫護專業人員的法例,確保制度與時並進。近年,政府已先後修訂多條與醫護專業相關的法例,包括《牙醫註冊條例》、《護士註冊條例》及《專職醫療業條例》,並正積極推動《醫生註冊條例》的修訂建議,以及籌備更新《中醫藥條例》,從而持續完善各醫護專業的規管制度。

  與此同時,政府對非法提供醫療服務絕不容忍。針對本港現時13個法定註冊的醫護專業,現行法例嚴禁未經註冊執業或非法使用註冊醫護專業名銜。如接獲投訴,衞生署會聯同相關法定管理局及委員會向警方提供專業支援,果斷執法。在二○二一年至二五年期間,因非法行醫而被定罪的個案共有46宗。

  除醫護人員的專業資格外,提供涉及高風險範疇醫療服務的處所同樣需要適切規管。政府按照風險為本的原則,透過《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對註冊醫生和牙醫執業的私營醫療機構,實施發牌規管制度。該條例訂明相關私營醫療機構的營辦者必須領有牌照或豁免書,方可營辦有關處所,而持牌人必須遵守《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牌照條件,以及衞生署署長發出的實務守則。

  繼實施私家醫院及日間醫療中心的規管制度後,政府自去年十月起接受診所牌照及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申請。目前,衞生署已接獲超過800宗診所牌照申請及300(應為3 000)宗小型執業診所豁免書的申請,估計整體上約八成診所及小型執業診所已提交申請,進度符合預期。

加強專業規管的未來方向

  政府預計最早於二○二七年十二月底全面實施診所的法定規管制度。屆時,無牌營辦診所或在未持有有效豁免書的情況下營辦小型執業診所的罰則條文將會生效,違者可遭檢控。衞生署正全力處理相關診所牌照及豁免書申請,並提醒尚未申請的營辦者盡快透過電子牌照系統提交申請,以免影響日後合法營運及參與政府資助計劃的資格。

  另外,為防止不法分子巧立名目,政府計劃在上述罰則條文生效時,同時實施《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92條。該條文將禁止未獲牌照或豁免書的處所使用可能誤導公眾以為其提供醫療服務的名稱或描述,例如「醫學」、「醫療」和「診療」。我們亦建議加入更多近年衍生與醫學及醫療相類似的詞語,以及涵蓋醫務和牙醫專科名冊內的專科名稱,以進一步堵塞漏洞,讓公眾免受誤導。

  在加強規管的同時,政府亦會多管齊下,加強宣傳教育,以提高市民對醫療服務資訊的識別能力。現時所有持牌的私營醫療機構均須在當眼處展示附有二維碼的牌照或豁免書,市民可透過「查牌易」掃描器或衞生署網頁核實其有效性。我們亦會積極探討將相類的二維碼措施推展至法定註冊的醫護專業人員,方便市民查閱相關醫護專業資格。

  至於醫療廣告方面,政府會繼續果斷執行《不良廣告(醫藥)條例》,限制發布可能誤導市民以為某些藥物、器具或療法可用作預防或治療指明疾病或病理情況的廣告。

  此外,政府會繼續透過不同宣傳渠道,向市民講解醫療程序與其他服務的分別,並提醒市民在接受任何具風險的程序前,應先了解其潛在風險和可能併發症,並徵詢註冊醫護人員的專業意見。

總結

  總括而言,政府加強醫療服務專業規管,目的是維護合法和專業的服務發展,並清晰劃出法律界線,打擊魚目混珠和誤導行為,確保市民可在合規、安全的環境下接受優質的醫療服務。

  我的簡介到此為止,我們會回應委員的提問。多謝主席。



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