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税務(修訂)(關於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税制)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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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六月十二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税務(修訂)(關於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税制)條例草案》,以優化有關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由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以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税制,以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辦公室落戶香港。
《條例草案》涵蓋就《税務條例》以下範疇作出的修訂,包括:(一)擴大「基金」的定義;(二)擴大合資格投資種類;(三)撤銷有關附帶交易的5%門檻;(四)放寬特定目的實體及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免税待遇;及(五)為附帶權益税制引入一系列優化措施。《條例草案》亦會在統一基金免税制度下引入税務申報機制,以及訂明類似家控工具税務寬減制度的實質經濟活動要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香港已成為全球最大的跨境財富管理中心。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繼續強化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功能。就此,政府一直致力締造具競爭力的税務環境,以鞏固香港在這方面的領先地位。《條例草案》下的相關修訂預期可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辦公室在港成立和營運,為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創造新機遇,尤其有助進一步吸引區內的私募債權投資活動,並支持香港在數字資產以及貴金屬與大宗商品交易等領域的發展。」
《條例草案》將於六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完
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