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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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香港交易所(港交所)二○二三年六月在香港證券市場推出「港幣──人民幣雙櫃台模式」,讓投資者可選擇以港幣或人民幣買賣香港上市公司的證券。然而,根據《印花稅條例》規定,以非港幣計算的印花稅均須折算成等值的港幣。換言之,投資者即使買賣人民幣櫃台的股票,仍須以港幣繳付印花稅。
為便利投資者在人民幣櫃台同時以人民幣結算交易及繳付相關印花稅,《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雙櫃台證券人民幣櫃台交易的印花稅,以人民幣計算和繳付的安排。
因此,我們建議修訂《印花稅條例》,明確訂明雙櫃台證券人民幣櫃台交易的印花稅,須以人民幣計算和繳付。至於其他徵費,包括證監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徵費、投資者賠償基金徵費、會財局(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徵費,以及港交所交易費,港交所會在其內部框架下理順以人民幣徵收相關徵費的安排,而當中並不涉及修訂任何法例。
隨着香港資本市場持續發展,人民幣在各類交易中將擔當更重要的角色。《條例草案》建議的安排預計能增加人民幣櫃台的成交額及流動性,強化人民幣作為國際投資貨幣的功能,同時擴闊人民幣在香港的投資渠道。
《條例草案》若獲立法會通過,有關安排將於藉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起生效,以配合港交所及稅務局的系統調整。
我懇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推動香港資本市場發展,並且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領先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完
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