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七題: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的輸入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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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子穎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自二○二三年起先後推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及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並自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將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引入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技術專才清單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二○二五年至二○二六年三月,透過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輸入的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的以下工種人員數目分別為何:(i)升降機及自動梯技工(全科)、(ii)升降機技工、(iii)自動梯技工及(iv)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以表一列出);
表一
| 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 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獲批配額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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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i) | (ii) | (iii) | (iv) | 總數 |
| 2025年 | |||||
| 2026年 1月至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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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數 | |||||
(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准許指定行業的僱主在符合相關規定下,申請輸入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有關行業包括電機業和電子業,自二○二三年至二○二六年三月,每年透過該計劃輸入的以下電機業及電子業技術人員數目分別為何:(i)電工(電機業)、(ii)機器打磨裝配工(電機業)、(iii)冷凝/空氣調節/通風設備技術員(電機業)、(iv)機械工程技術員(電機業)、(v)屋宇設備技工(電機業)、(vi)電氣打磨裝配工(電機業)、(vii)電子技術員(電機業)及(viii)電氣技工(電子業)(以表二列出);
表二
|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電機業和電子業技術人員獲准輸入數目(部分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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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職位 (工業類別)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1月至3月 |
總數 |
| (i) | |||||
| ...... | |||||
| (viii) | |||||
| 總數 | |||||
(三)現時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不會接受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所涵蓋行業及職位類別的輸入勞工申請,但有業界人士反映,部分透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的電機業及電子業技術人員,已投入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的職位工作,自二○二三年至二○二六年三月,每年透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但實際受僱於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的以下技術人員的數目分別為何:(i)電工(電機業)、(ii)機器打磨裝配工(電機業)、(iii)冷凝/空氣調節/通風設備技術員(電機業)、(iv)機械工程技術員(電機業)、(v)屋宇設備技工(電機業)、(vi)電氣打磨裝配工(電機業)、(vii)電子技術員(電機業)及(viii)電氣技工(電子業)(以表三列出);
表三
|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 受僱於42間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的技術人員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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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職位 (工業類別)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1月至3月 |
總數 |
| (i) | |||||
| ...... | |||||
| (viii) | |||||
| 總數 | |||||
(四)自二○二三年以來,有否發現申請人及輸入勞工有違規情況(即透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的電機業及電子業技術人員已投入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的職位工作);如有,就違規個案作出的判罰為何;及
(五)由二○二五年至二○二六年三月,透過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技術專才清單下,輸入的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的以下工種人員數目分別為何:(i)升降機技術員、(ii)自動梯技術員及(iii)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以表四列出)?
表四
| 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技術專才類別) 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獲批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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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i) | (ii) | (iii) | 總數 |
| 2025年 | ||||
| 2026年 1月至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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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數 | ||||
答覆:
主席:
為應對人力短缺帶來的挑戰,政府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原則下,適度容許僱主確實未能在本地聘得合適人手時申請輸入勞工,推動香港的經濟發展。除為運輸業及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外,發展局於二○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推出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勞工處亦自二○二三年九月四日起推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容許有實際需要的僱主申請輸入過往補充勞工計劃下一般不得輸入的勞工。
就建造業而言,政府一直以多管齊下方式應對人力需求,加強培訓及推動行業使用科技增加生產力以減少人力短缺。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是輔助措施,總承建商申請人/分判商僱主須按計劃的要求進行本地招聘並證明未能聘用足夠本地人手,其申請才會獲得考慮。聘用所有輸入勞工亦需遵從與本地從事相類工作勞工同樣的資歷及工作要求、工資中位數等,上述措施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處理每宗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申請時,發展局會審視申請人有否按政府公布的要求,先進行本地招聘而未能聘請所需技術工人、該工程是否有確實需要輸入技術工人,包括考慮工程的進度、其對每個相關工種的需要及有關人力情況、整體人力市場情況等,從而決定是否批出配額。
另一方面,面對勞動力老化及缺乏新人入行的情況,一些對維持香港城市運作極為重要的技術行業亦出現了嚴重的人才斷層問題。為改善這些技術行業的人力結構,政府除繼續致力本地勞工的培訓外,亦自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在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新增渠道,容許年輕而具備技術專才清單列明的專業技術知識及經驗的非學位中層技術專才來港,吸引他們長遠定居香港發展。新渠道涵蓋八項人力極短缺的技術工種,當中包括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及入境事務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在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下,升降機及自動梯行業相關的三個技術工人工種(即(i)升降機及自動梯技工(全科)、(ii)升降機技工、(iii)自動梯技工)及一個技術人員工種(即(iv)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自二○二五年至二○二六年三月根據該計劃輸入的技術工人/人員數目載於附件一。
(二)二○二三年至二○二六年三月,電機業和電子業在優化計劃下每年獲批輸入勞工人數按相關職位類別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二。
(三)及(四)根據優化計劃的規定,輸入勞工(包括電機業及電子業的輸入勞工)獲准經優化計劃來港工作後,必須按勞工處發出原則性批准及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直接受僱於同一僱主,在指定的工作地點擔任指定的職位並執行指定的職務。勞工處沒有備存優化計劃下輸入勞工受僱於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的統計數字。
如證實僱主違反上述規定、優化計劃或相關勞工及入境法例,勞工處會對有關僱主作出行政制裁。視乎違規的性質,勞工處會撤銷其已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及拒絕處理僱主隨後提交的輸入勞工申請(禁制期長達兩年)。自優化計劃推行以來,截至二○二六年三月,勞工處共向35名違反《僱員補償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入境條例》或優化計劃規定的僱主施加行政制裁,其中沒有涉及電機業及電子業的違規個案。
(五)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至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通過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技術專才類別)獲批來港從事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工種的申請數目載於附件三。
完
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