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處完成針對安全表現欠佳承建商的特別巡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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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六月五日)表示,勞工處於五月針對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表現持續欠佳的承建商,向其管理的建築地盤進行為期兩周的突擊特別巡查行動,以遏止不安全作業及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
在特別巡查行動期間,勞工處一共巡查62個建築地盤,共發出75份書面警告及154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41宗檢控,主要涉及地盤內不安全的吊運作業、不安全的高處工作及沒有提供個人防護裝備等違規情況。
勞工處會繼續跟進違規地盤的改善情況,並對不安全的工作情況依法處理。
勞工處重申,承建商必須嚴格執行所有地盤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的職安健。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若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完
2026年6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