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銀行業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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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涵蓋就《銀行業條例》以下範疇作出的修訂,包括:(一)銀行控權公司的規管;(二)為監管目的聘用具相關技能人士;(三)完善執法條文;(四)簡化現行的銀行三級制至二級制; 及(五)減輕合規負擔及提升法規清晰度的技術性修訂。條例草案亦對《香港銀行公會條例》及《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作出一些修訂,以提升運作效率及靈活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為締造最有利和最具吸引力的營商環境,政府一直致力按照最新國際標準,緊貼市場發展,持續完善香港的金融法規。有關修訂將可助力銀行業界充分抓緊未來市場和科技發展所帶來的重大機遇。」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銀行業在支持高效的資金融通和金融體系運作方面,擔當着至關重要的角色。這些對銀行法例的優化,將確保我們的規管框架保持穩健及有利於銀行的發展,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是次一系列的修訂建議有助減輕銀行業界的合規負擔、使規管要求更清晰及有效,並切合市場發展,同時使香港的銀行監管法規與相關國際標準更趨一致。金管局於二○二三至二○二五年期間就各項法例修訂建議進行了一系列的公眾及業界諮詢。有關建議獲得回應者廣泛的支持。
條例草案將於六月十七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完
2026年6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