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具身智能技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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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政府公布將會成立「AI+與產業發展策略委員會」,為人工智能(AI)帶動產業轉型及發展訂定策略,初期將聚焦具身智能等技術。然而,據報早前澳門發生市民受機械人驚嚇並報警的個案,引起公眾關注具身智能技術的安全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參考《小型無人機令》的規管模式,規定開發具身智能系統的機構須保存演算法決策、運作狀況及故障事故紀錄至少六個月,並確保資料可在港取覽,以便發生事故時進行調查及追溯責任;及
(二)因應具身智能技術的急速發展,政府為檢視應用AI所需法律配套而成立的工作小組,會否先聚焦研究具身智能分級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的強制性專業資歷認證?
答覆:
主席:
國家「十五五」規劃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明確提出深入推進數字中國建設,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動,並支持具身智能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香港作為國家重要的科技力量,必須主動對接國家戰略,積極發展具身智能相關產業,確保社會各階層都能共享發展的紅利。
具身智能作為人工智能(AI)與物理世界互動的重要形態,已經成為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產業升級的關鍵領域。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加大推動AI,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核心產業,以「加強基建,推動應用導向」為策略,在重視防範安全風險的前提下,實現「AI產業化、產業AI化」。今年《財政預算案》亦表示政府會成立「AI+與產業發展策略委員會」,為AI帶動產業轉型及發展訂定策略,創造有利條件,並邀請專家、學者、企業及園區公司等參與,初期聚焦將包括具身智能。
就黃錦輝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及物流局以及律政司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一直密切關注香港具身智能發展的整體情況,而根據不同場景、不同形態下的具身智能,針對其特殊性亦有相應規管,包括香港法例第448G章《小型無人機令》以風險為本模式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而香港法例第374AA章《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亦監管本港自動駕駛車輛的測試及先導使用。
在資訊安全方面,數字政策辦公室已制訂一套全面的《政府資訊科技保安政策及指引》,當中包括AI工具的應用場景。相關指引已上載至政府網站,各政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可因應情況採用合適的資訊科技保安風險管理措施,加強各界資訊保安及防範AI風險的意識及能力。
目前本港雖無專為規管開發或應用具身智能而設的法例,但所有機構及人員仍須遵守適用於其所屬領域或場景的現行法規。任何人不論是否使用具身智能,均須嚴格守法。本港多項現行法例在設計上均採用「技術中立」的原則,可為處理與科技應用相關的風險及違法行為提供法律依據。儘管現時沒有專門針對具身智能的法規,但在具身智能主要依賴的人工智能與機械人領域,政府一直密切觀察技術發展及應用情況,並會按需要果斷採取合適行動(包括考慮制定專屬法例或實施行政措施)。
在應用層面,除政府已制定的《人工智能道德框架》外,政府亦正積極檢視現行法律配套是否足以應對AI的發展。為檢視不同政策範疇內的法律是否能配合科技的發展,律政司司長已於今年三月為成立「檢視支持更廣泛應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跨部門工作小組召開督導委員會會議,目標是讓各政策局及部門對現行法律進行全面及深入的檢視,按科技的發展和香港實際環境研究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包括研究制定專屬法例、實施行政措施等的需要及可行性)。工作小組正與各政策局及相關部門緊密協作,爭取盡快完成初步研究。
此外,相關技術開發與應用以及使用風險教育同樣重要。單靠法規並不足以應對新技術帶來的所有挑戰,提升社會整體的認知水平與培育負責任開發及使用的文化,同樣關鍵。社會必須正視相關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可能產生的風險及所需的規範,在促進發展和防範風險之間取得平衡,讓社會能充分利用科技帶來的潛在益處,同時保障相關持份者的合法權益。為推動全民AI培訓,今年《財政預算案》撥款5,000萬元用以邀請不同公營機構聯同科技企業及大專院校,籌辦AI應用學習課程、講座及比賽,以提升學生、青年及公眾對AI及相關技術的認知及應用能力,培養AI素養,並推動負責任使用AI的文化。相關活動預計於今年夏季陸續推出。
展望將來,政府會繼續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密切關注香港具身智能發展的整體情況,並以負責任的態度持續推動相關科技的發展。
完
2026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
香港時間15時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