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將提交決議案以適時轉撥債券基金盈餘至一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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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六月三日)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二章)向立法會作出提交決議案的預告,授權財政司司長將債券基金的盈餘適時轉撥至政府一般收入,以善用政府財政資源。
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政府債券計劃逐步由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及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取代。自二○二四年九月以來,政府已沒有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新的債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債券基金於二○○九年成立,多年來配合政府債券計劃管理發債所得款項。截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在為所有未償還政府債券的本金及未來須支付的票息作出撥備後,債券基金透過投資收益所累積的盈餘為377億元。」
「政府債券計劃已成功完成推動香港債券市場發展的使命。為善用債券基金的盈餘,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政府會向立法會提交決議,將債券基金的累計盈餘在二○二六/二七年度轉撥至政府綜合帳目,而非按原有法例規定,待政府債券計劃的最後一批政府債券於二○四二年到期後才轉撥。」
視乎立法程序,政府將於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動議有關決議案。
完
2026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