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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珀麗灣的公共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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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穎欣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珀麗灣客運有限公司(珀客)在審視現有服務使用量及需求後,由本年四月八日起採取臨時安排,包括取消兩班來往珀麗灣及荃灣的渡輪班次,以及四班平日來往珀麗灣及中環的渡輪班次,改以居民巴士提供有關服務。有意見指出,居民巴士不容許攜帶單車及寵物,且容易受路面交通情況影響,變相削弱珀麗灣居民出行的選擇權。此外,珀客以往曾以疫情、人手短缺等理由臨時以車代船,憂慮珀客長遠會把臨時安排恆常化,認為政府應加強監管力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運輸署是否知悉,珀客是次削減渡輪班次,除了因為聲稱的人手短缺原因外,近期柴油價格急升導致經營成本上漲是否亦是原因之一;

(二)自二○一九年起,(i)由珀客營運的渡輪航線及居民巴士路線的班次數量、每日平均客量分別為何;(ii)該等渡輪航線及居民巴士路線的班次變動(不論臨時或永久)情況為何,以及運輸署曾否拒絕珀客的班次變動申請;(iii)運輸署每年就珀客的服務(包括班次的安排)收到的投訴及跟進行動數字為何;

(三)對於珀客等非專營巴士及渡輪公司臨時更改服務安排,運輸署有何規管機制;署方有何措施在保障居民出行便利之餘,確保班次變動的申請不被濫用;

(四)自二○一九年起,珀客每年從政府收取的(i)防疫抗疫基金補貼、(ii)二元優惠計劃下獲發還的車資差額及(iii)其他補貼款項分別為何;上述的補貼款項按何標準計算或發放(例如開出班次數目、營運開支的若干比例實報實銷或一筆過款項補貼);及

(五)當局有否與珀客簽訂協議或其他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規定其營運的各條渡輪航線及居民巴士路線的最低服務水平,作為領取第(四)項所述補貼的先決條件;如有,詳情為何;珀客有否曾因違反協議而被扣減補貼或衍生任何罰款;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運輸署一直密切監察馬灣渡輪服務,並積極跟進營辦商(即珀麗灣客運有限公司,下稱「珀客」)人手短缺及削減航班等問題。運輸署亦與當區居民代表和區議員保持緊密溝通,並要求營辦商加快人手招聘工作以盡快恢復正常渡輪服務,以及於繁忙時段增派公共非專營巴士服務(居民服務),以期盡量減少對乘客的影響。就陳穎欣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珀客表示因人手短缺而未能維持正常渡輪服務,自二○二六年四月八日起,於平日暫時取消「馬灣—中環」及「馬灣—荃灣」兩條持牌渡輪航線共六個航班。運輸署在知悉有關情況後,已立即於同日以書面要求珀客詳細交代取消航班的原因;其後亦與珀客進行多次會面,以密切跟進情況。運輸署已要求珀客加快人手招聘工作,以盡快恢復正常渡輪服務。為盡量減少對居民出行的影響,運輸署要求珀客提供相應居民服務。根據運輸署觀察,經加強的居民服務足以應付乘客需求。

  另外,珀客亦曾表示近月燃油成本大幅上漲對營運渡輪服務構成壓力。為緩解因中東地區戰事引致油價高漲對相關業界的衝擊,政府於四月三十日起為以柴油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船隻及車輛(包括珀客的渡輪及公共非專營巴士),提供為期兩個月的柴油價格補貼;並已設立「公共交通服務特別申請工作組」,提速協助公共交通營辦商為靈活應對燃油成本上升所提出的申請。

(二)現時,珀客營運兩條持牌渡輪航線,分別來往珀麗灣與中環及荃灣,以及五條居民服務路線,分別來往珀麗灣與青衣、葵芳、機場及中環。此外,珀麗灣居民亦可乘搭由陽光巴士有限公司營運的兩條居民服務路線分別來往馬灣與荃灣及荃灣西,或市區的士來往各區。 

  在二○二五年,珀客的持牌渡輪服務及居民服務日均接載約1.7萬人次乘客,較二○一九年的日均約2萬人次減少逾一成。當中,珀客持牌渡輪服務的日均乘客量減幅較大,較二○一九年減少逾四成。就珀客提供的服務而言,平日只有約一成人次使用持牌渡輪服務,且需求集中於早上及傍晚繁忙時段的「馬灣—中環」航線。根據珀客提供的資料,「馬灣—中環」航線於上午及傍晚繁忙時段的航班平均乘客量及載客率分別約為131人及33%(上午七時至九時往中環方向)及82人及20%(下午五時三十分至八時三十分往馬灣方向),非繁忙時段的航班平均乘客量則只有約31人。至於「馬灣—荃灣」航線的航班平均乘客量約為13人。

  自二○一九年起,珀客曾就調整持牌渡輪服務班次向運輸署提交六次申請,當中四次獲批(包括在新冠疫情期間兩次分別為時約一年兩個月及兩個月的臨時服務調整),其餘的申請不獲批准。珀客亦在經與乘客代表(即珀麗灣的管理公司)自行直接協商後,就調整居民服務向運輸署提交五次申請,全數獲批。

  運輸署一直就所有收到的投訴作出跟進。視乎個案內容,運輸署會與營辦商跟進,包括按需要安排實地視察以確認服務情況、要求營辦商提供資料及回應等。

  珀客的持牌渡輪服務及居民服務在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的班次安排、平均每日乘客量及投訴數字載於附件。

(三) 在持牌渡輪服務方面,根據香港法例第104章《渡輪服務條例》,除非有合理辯解,持牌人須維持適當而有效率的服務,包括根據牌照內服務詳情表指定的時間表及運力提供服務,否則運輸署署長(下稱「署長」)可根據該條例撤銷其渡輪服務牌照。一般而言,持牌渡輪營辦商(包括珀客)如有意更改班次,須向運輸署提交服務調整申請。運輸署於收到申請後會按既定程序處理,並會因應申請內容安排地區諮詢以收集居民及地區人士的意見,以考慮是否批准有關申請。

  在居民服務方面,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營辦商須根據客運營業證提供服務,當中包括有關服務詳情表上指定的路線及時間表等。居民服務營辦商(包括珀客)如計劃調整居民服務的詳情(包括路線、營運時間及收費等),須於取得乘客代表同意後向運輸署提交申請。若營辦商違反上述條件,署長可向其發警告信或進行研訊,甚至暫時吊銷、取消或更改相關客運營業證。

  整體而言,署方在審批服務調整申請時,會審視擬議服務調整能否配合當區交通需求的變化,並會因應申請內容安排地區諮詢。署方亦會就營辦商的營運狀況作出全盤考慮,包括申請會否有助營辦商善用資源,並在提升整體營運效率的同時保障其財務可持續性,以期確保服務維持穩定。

(四)及(五)為保持穩定的渡輪服務以照顧離島居民的出行需要,政府為離島渡輪航線提供「特別協助措施」,以實報實銷方式向離島渡輪服務營辦商(包括珀客)發還特定營運開支,以減輕對乘客的加價壓力。政府向渡輪及居民服務營辦商的支援,亦包括豁免船隻牌照費、發還碼頭租金、豁免已登記商用車輛的車輛牌照費和車輛檢驗費。珀客於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就上述項目平均每年獲發約1,800萬元補貼。

  此外,在新冠疫情期間,政府主要以實報實銷形式,透過各輪「防疫抗疫基金」,向本地公共運輸營辦商提供各項財政支援,協助他們面對艱難的營運環境。

  至於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下稱「二元優惠計劃」),其目的為讓長者和合資格殘疾人士以優惠票價使用指定公共運輸服務。政府會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向參與的營辦商發還因實施二元優惠計劃而少收的票價收入。在二元優惠計劃下,珀客於二○一九年至二○二五年獲發還的車/船費差額平均每年約614萬元。 

  政府在發放補貼前會全盤考慮營辦商的情況,包括核實其資格及所提交的營運資料。
 
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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