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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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昨日(五月十九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四十五歲抵港女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八百六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共約三千五百三十元,應課稅值約二千八百四十六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 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30分
香港時間21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