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判囚(附圖)
*********************
海關人員先於四月十三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七十四歲抵港男旅客,在其行李內檢獲二千支未完稅香煙。該名男旅客隨即被捕並被落案起訴及保釋候審。該名男子其後於四月十七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再次入境香港,海關人員在其行李內再檢獲二千九百八十八支未完稅香煙。該名男旅客隨即再次被捕並被落案起訴。兩次截查合共檢獲四千九百八十八支未完稅香煙,估計總市值共約二萬零四百五十元,總應課稅值約一萬六千四百八十九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完
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6分
香港時間19時2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