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緩解道路交通噪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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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卜國明議員的提問和署理環境及生態局局長黃淑嫻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若未能在源頭直接減低道路交通噪音,政府往往需要在道路工程中加建大量隔音屏障和隔音罩等設施,令建路成本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政府在新建或擴建道路工程中,就噪音緩解措施的開支總額分別為何,並按(i)隔音屏障、(ii)隔音罩/半密封式隔音罩、(iii)低噪音路面,以及(iv)其他間接緩解措施(例如減音窗/空調)列出分項數字(包括項目金額及其佔道路工程總造價的比例);

(二)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政府採用(i)直接噪音緩解措施(包括採用低噪音路面及車速管理等),以及(ii)其他緩解措施(包括隔音屏障/隔音罩等)的道路項目數目及相關路段里數分別為何;

(三)現時當局有否就「優先源頭減噪」訂定政策、技術指引或強制性評估框架(例如規定需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設計階段中先比較源頭減噪方案與隔音屏障/隔音罩方案的效益及可行性);如有,詳情(包括評估準則及審批程序)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當局會否檢討現行道路交通噪音緩解策略,將「源頭直接減噪」列為優先選項,並就新建道路及改善工程訂立量化目標及時間表;如會,詳情及預計可節省的工程開支分別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已建成的隔音屏障、隔音罩及相關設施的維修、保養及更換開支分別為何;當局會否進行檢討,比較該等措施與源頭減噪方案的成效;如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就道路交通噪音管制的整體政策目標,是要達到和維持理想的交通噪音環境,以保障市民享有較佳的生活質素及避免他們承受過量的道路交通噪音。首要是避免製造新的環境問題,並把握機會改善環境噪音。為此,政府多年來一直多管齊下,緩解道路交通噪音對市民的影響,包括要求項目倡議人在規劃新發展(如道路、住宅和新市鎮/新發展區)時進行交通噪音影響評估以避免產生新的噪音問題;以及研究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在現有已超出交通噪音標準的路段使用低噪音路面物料重鋪路面,作「源頭減噪」,又或於道路加建隔音屏障/隔音罩,阻隔噪音傳播。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自二○○○年起製作全港道路交通噪音分布圖,評估全港受過量交通噪音影響的人口,並定期更新有關數字。我們估計在二○○○年約有114萬人受到過量的交通噪音影響。在二○二○年,儘管人口較二○○○年增長了約82萬人(約百分之十三),道路增加了約200公里(約百分之十三),登記汽車數量亦增加了約29萬輛(約百分之五十七),透過上述措施,香港受過量交通噪音影響的人數在過去20年間反而減少了約46萬人(即已下降百分之四十)。

  就卜國明議員的提問,回覆如下:

(一)政府每年就道路工程推行噪音緩解措施開支總額,取決於涉及道路工程的項目數目和個別項目的獨特性及實際需要。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提供的資料,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撥款而涉及新建主要道路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下指定工程項目(指定工程項目)中,各類噪音緩解措施的預算開支及其佔工程費用總額比例如下:
 
噪音緩解措施 2024/25年度
開支(百萬元)
 
(共6個工程項目)
2025/26年度
開支(百萬元)
 
(共1個工程項目)
(i)隔音屏障 4,090
佔工程費用總額4.3%
1,520
佔工程費用總額11.0%
(ii)隔音罩/半密封式隔音罩 1,784
佔工程費用總額1.9%
0
(iii)低噪音路面 248
佔工程費用總額0.3%
132
佔工程費用總額1.0%
(iv)其他如隔音窗/空調等間接噪音緩解措施 0 0
註:就道路工程而言,低噪音路面屬源頭減噪措施,而隔音屏障/隔音罩屬阻隔噪音傳播的緩解措施,兩者均屬道路工程項目下可於道路採用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具減音及通風功能的減音窗/露台並非於道路採用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一般不屬道路工程項目的撥款範圍。隔音窗是指單框雙層玻璃窗戶,須同時輔以空調設施,屬間接噪音緩解措施;如所有直接噪音緩解措施均告無效,才會考慮間接噪音緩解措施。

(二)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提供的資料,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撥款而涉及新建主要道路的指定工程項目中,有關各類屬道路工程項目下可於道路採用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的工程項目數目及路段長度如下:
 
於道路採用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 2024/25年度 2025/26年度
低噪音路面 道路項目數目 6 1
涉及路段長度(公里) 23.3 10.3
隔音屏障/隔音罩 道路項目數目 6 1
涉及路段長度(公里) 17.0 4.9
註:車速管理並非道路工程項目下採用的噪音緩解措施。

(三)至(五)在現行環境影響評估(環評)制度下,項目倡議人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設計階段,會按個別項目的實際情況,考慮包括在源頭採用直接噪音緩解措施及其他可行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以制定合適的緩解方案。簡單而言,項目倡議人可按實際情況選擇「優先源頭減噪」或其他緩解措施選項。

  就道路工程而言,近年政府持續研發、改善及推廣包括低噪音路面及減音窗等的噪音緩解措施,減音窗亦日漸普及,環保署於二○二三年修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將減音窗及減音露台等噪音緩解措施納入為須考慮的直接緩解方法,讓項目倡議人能按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更具成本效益及可行的緩解方案,例如在新建道路鋪設低噪音物料路面,再配合計劃中住宅樓宇採用減音窗或減音露台等噪音緩解措施,以處理交通噪音問題及減少建造隔音屏障的需要。此修訂優化了噪音評估的靈活性,有助減低工程成本。

  現時,一般在新發展區建造道路只需鋪設低噪音物料路面,再配合計劃中住宅樓宇採用減音窗或減音露台等噪音緩解措施,已可適當處理相關的交通噪音影響。因此,項目倡議人於新建道路興建隔音屏障/隔音罩的需求已大幅減少,整體道路建造成本亦相應降低。例如二○二四年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項目的環評及二○二五年牛潭尾新發展區D1路的環評,採用了上述低噪音路面和減音窗/露台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後,成功減省共約2.2公里長的隔音罩,大幅減省工程成本之餘仍能有效減低工程項目對附近居民造成的噪音影響。

  此外,環保署已在香港環境數據庫中加入了智慧噪音評估及空間分析工具,讓項目倡議人能儘早優化其項目的設計及制定合適的噪音緩解方案。

  在道路工程項目下於道路採用的直接噪音緩解措施的維修、保養及更換開支,取決於個別項目的實際情況和落成時間。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提供的資料,過往五年(二○二一至二○二五年)建成的相關噪音緩解措施,於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因交通意外等不同原因導致相關設施損毀而進行的更換工程開支如下:
 
  2024/25年度
開支(百萬元)
2025/26年度
開支(百萬元)
隔音屏障和隔音罩的更換工程開支 1.5 4.3
註:路政署定期巡查轄下公共道路、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如發現隔音屏障、隔音罩及相關設施有耗損,會適時安排承建商進行所需的維修工作。有關工作屬日常道路構築物維修保養工作的一部分,路政署並沒有分拆備存個別構築物,例如隔音屏障、隔音罩及相關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開支。



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