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選票詳情六月十五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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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根據《選票上關於候選人的詳情(立法會及區議會)規例》(第541M章)(《規例》),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可在有關選舉的提名期內,向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申請在選票上印上若干關於候選人的詳情。有關詳情必須為已記入由選管會備存的登記冊內之訂明團體的名稱、名稱縮寫及標誌;以及訂明人士的個人標誌。

  任何團體或人士如欲申請登記或修改已登記的詳情,並希望有關登記或修改可載列於擬於二○二六年下半年更新的登記冊上,須在六月十五日或之前向選管會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及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亦可從選管會網站(www.eac.hk)下載。

  如欲查閱現行登記冊,請參閱選管會網頁(www.eac.hk/pdf/legco/Emblem_Register.pdf)。除非相關團體和人士欲修改已登記的詳情,否則無須就已記入登記冊的詳情再次提交申請。

  選管會發言人提醒,任何團體或人士可隨時向選管會提出申請,惟在今年六月十五日後提出的申請,將會在二○二七年處理。

  選管會將根據《規例》所載的準則及程序,仔細審批所有申請。獲批准的申請詳情會在憲報公布。

  如就申請程序有任何查詢,請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