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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6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稅額)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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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26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稅額)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首先要感謝《2026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稅額)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管(浩鳴)議員,以及參與法案委員會的議員,就《條例草案》提出寶貴的意見,並支持恢復二讀辯論。
 
  《條例草案》旨在落實本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調高多項免稅額及特惠扣除上限;並配合二○二五年《施政報告》,延長初生子女額外免稅額的申索期,預計可惠及209萬名納稅人,政府收入每年合共減少約55億1千萬元。《條例草案》亦就二○二五/二六課稅年度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提供上限為3,000元的一次性寬減,預計惠及約212萬名納稅人及17萬間企業,政府收入將會減少約57億8千萬元。
 
  剛才多位議員提到不同意見,談及在《條例草案》上如何有新起點去優化或進一步改善現有的税務安排。在此,我重點回應兩點。
 
  第一,有議員建議容許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的受養人在中國內地居住。大家都清楚知道,目前制定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須符合「通常居住於香港」的條件,目的就是避免有關免稅額可能被濫用。我們明白越來越多長者選擇在內地城市,尤其是大灣區安老。但假如納稅人可就居於香港以外的受供養父母或祖父母申請免稅額,當中牽涉的是要核實納稅人與他們的關係、納稅人有否供養受養人,以及受養人是否仍然在世等情況,這些都需要考慮。因此,我們會小心審視有關制度,以期在推動納稅人照顧長者的政策目標和保障稅收之間取得平衡。
 
  第二方面,剛才不少議員都提到,建議在外傭開支等不同方面推出或增加免稅額。我們在考慮應否提供新免稅額或稅項扣除時,必須確保在推動相關政策目標和審慎理財之間取得平衡。在今次草案後,我們會繼續聆聽議員及市民的意見,並在相關政策局探討後,看看是否有其他優化空間。
 
  主席,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讓我們能盡早落實這些稅務寬減措施,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2分
即日新聞